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浙江省近日通报了2018年1至5月水十条考核水质不达标断面和劣Ⅴ类断面,详情如下: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8年1至5月水十条考核水质不达标断面和劣Ⅴ类断面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切实巩固“五水共治”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现将2018年1至5月国家“水十条”考核水质不达标断面和劣Ⅴ类断面通报给你们,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分析水质超标原因,严格落实断面水质达标(保持、稳定)方案和“一河一策”治理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全力以赴改善水质,确保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二、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切实落实各级河长“管、治、保”责任,明确责任人、项目表、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治提升。
三、各超标断面整改方案请于6月27日前报送省环保厅。
联系人:章少坡,方利军;电话:28869080、28869031;
邮箱:zhangsp@zjepb.gov.cn。
附件:1.2018年1至5月未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清单
2.2018年1至5月水质类别下降的国家“水十条”地表水流域考核断面清单
3.2018年1至5月劣Ⅴ类水质断面清单
4.2018年1至5月水质类别下降的省控断面清单
5.2018年5月未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要求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清单
6.2018年5月水质类别下降的国家“水十条”地表水流域考核断面清单
7.2018年5月劣Ⅴ类水质断面清单
8.2018年5月水质类别下降的省控断面清单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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