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环保厅依法对生产、销售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未按规定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的机动车进口销售企业青岛奥维俊杉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给予157万元、10万元的经济处罚,标志着山东省全面打响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也对柴油新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
移动污染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而移动污染源的机动车排放贡献中,柴油货车位居首位。作为柴油货车使用大省,山东省柴油货车保有量约为134万辆,其中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占比近57%,高出国家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而且外省老旧柴油车辆不断转入我省。数据显示,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3.6%,颗粒物占到总量的99%以上。保有量大、排放水平差和边淘汰边转入等已成为我省当前治理柴油货车污染的最大难题。
近年来,我省将柴油车污染整治作为移动污染源排气治理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源头的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到具体的柴油运输车辆,每个环节的管控有机结合,形成柴油车污染整治“全链条”监管。通过源头核查、运输管控、道路限行、排气抽检等一系列“组合拳”,逐步打响移动源污染整治攻坚战,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从源头抓好移动源排气治理,杜绝边治理、边新增污染问题,省环保厅于2017年起启动新生产柴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一致性和环保达标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114次检查工作,抽检83家生产企业,检查100多个车(机)型。核查中,要求问题企业限时纠正,对复核中发现拒不改正的14家企业进行约谈,并按期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实确认。
为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运输车管控工作,省环保厅细化部门分工与考核细则,多措并举、全面推进。2017年,省际交通卡口及7个传输通道城市共安装60套黑烟抓拍系统,对冒黑烟的柴油车实施处罚与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我省划定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车限行区。各级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三部门联合对集中停放地及路面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进行排气抽检,对超标排放、OBD不正常、不添加尿素的车辆分别进行处罚,共处罚27702辆次,罚款141.39万元。我省境内的潍坊港、烟台港停止使用柴油车运输集疏港煤炭。2017年10月1日起,7个通道城市和泰安、莱芜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禁售普通柴油。
今年,我省将发布2018-2020三年柴油车污染整治攻坚方案,继续以高压态势、壮士断腕的决心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企业及车主自觉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共同保卫蓝天,维护生态家园。
原标题:山东全面打响移动源污染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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