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太华(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处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都知道,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做好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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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05-30 08:44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

彭太华(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处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都知道,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做好现场调研,根据多方意见,多次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这个方案于4月17日通过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核,我们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要求,今天上午十点在我们省政府门户网已经把方案挂出来了。我们很荣幸邀请到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毛东利同志,请他为大家介绍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下面先请毛东利副厅长做介绍。

毛东利(海南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感谢各位媒体的朋友莅临发布会,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主题就是向各位介绍我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首先,我代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中央驻琼和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记者表示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热切关注和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同年12月23日,中央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在充分肯定我省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我省存在对环境保护认识和推进不够、海域岸线自然生态和风貌破坏问题突出、部分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四个大方面的问题,共涉及56个具体问题,并移交9宗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刘赐贵书记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会上的表态讲话中强调:对督察反馈意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从省委、省政府带头做起,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态度上全盘接收,行动上立行立改,整改上务求实效。刘赐贵书记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落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和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抓好落实,努力把督察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不折不扣抓好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查处的案件不反弹、整改的效果不回落。沈晓明省长、毛超峰常务副省长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多次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督察意见至今这段时间以来,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市县、各部门不等不靠,积极采取行动,逐级落实整改责任,围绕反馈意见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2017年12月23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会召开当天,省委、省政府立即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赐贵书记任组长,沈晓明省长任第一副组长,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县党委书记、市县长和省有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9宗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成立了以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案件调查组,统筹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抓紧组织制定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对制定《整改方案》高度重视,赐贵书记、晓明省长、超峰常务副省长都指示要抓紧制定我省《整改方案》,尽快报送国务院,对《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我厅组织力量加班加点抓紧起草《整改方案》。完成初稿后,经过“五上五下”广泛征求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和22个省直部门意见,反复研究商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共收到修改意见近300条,在吸收采纳绝大部分意见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先后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向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汇报沟通征求意见建议后,按照国家督察办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具体科学,可落实、可操作、可考核、可验收”的要求,由省委督查室及我厅牵头,会同各市县、各相关部门对《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逐一审核,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2月7日正式上报国务院。2018年4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审核同意我省《整改方案》。之后,根据中央国务院的审核意见,我们又对《整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报送国家环保督察办审核同意。按照国家环保督察办的要求,我省《整改方案》连同第四批环保督察其他省(区)的整改方案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公开。《整改方案》是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一诺千金,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兑现承诺。下面我简要介绍《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

《整改方案》采用“总体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的结构。

关于总体整改方案。总体整改方案基本涵盖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4个部分。

总体整改方案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的嘱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努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总体整改方案的目标:全面完成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总体整改方案的主要措施:共6大类21个方面的重点措施: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纠正思想偏差,提高思想认识,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约束。

2.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着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十二个重点产业,建设绿色能源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3.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和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落实粉尘、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狠抓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等污染水体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大力推进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20年底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十三五”规划实施,2020年底前分阶段完成存量垃圾场整治,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源防治,2018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4.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省保持33.5%的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和35.1%的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全力推进违规填海造地破坏生态、违规侵占海岸带、海水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的整改。

5.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打击环境违法力度,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衔接机制,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6.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森林、湿地、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总体整改方案的保障措施:共有五条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督导检查。省整改督导组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各市县、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3.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厘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统筹,做好生态恢复修复、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

5.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

关于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是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我省存在的四大方面的问题、56个具体问题,制订了172条整改措施清单,对每条清单都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一项一项整改,一项一项验收,一个一个销号,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是主动作为、立行立改。截至今年5月2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358件信访件,已办结2180件,办结率92.45%,责令整改1793家企业,立案处罚649家企业,罚款金额3940.31万元,立案侦查19起,拘留49人,约谈459人,问责296人。同时,通过举一反三自查发现环境保护具体问题3590件并实施整改,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是立即对违法违规项目实施“双暂停”。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违法违规项目(包括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县立即实施“双暂停”(即暂停建设、暂停营业)。各有关市县已将“双暂停”要求落实到位,全省涉及“双暂停”项目124个。目前,各有关市县正在依法依规对“双暂停”项目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五是分门别类依法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立案查处一批、立即拆除一批、停止建设一批、后续处理一批。各市县、各部门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不拖不等,成熟一个整改一个。

六是加强整改督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督导工作。今年1月1日,刘赐贵书记赴三亚督导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移交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从一个一个项目做起,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贯彻整改措施,严格管控后续开发建设行为,全力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海南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沈晓明省长到五指山、白沙等督导检查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及市县政府按照刘赐贵书记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马整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毛超峰常务副省长多次到三亚、万宁、儋州等地督导整改工作,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要以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抓好环境问题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今年3月份开始,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对海口、琼海、文昌、昌江等地督察反馈问题开展一系列督查行动,确保督细、督紧、督出时效。目前,反馈意见中的56项整改任务均在有序推进中,部分重点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整改工作已全面启动。

虽然前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新标准新目标新要求,整改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整改进度不理想,重点问题突破难,后续措施乏力等问题。

下一步,各市县、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从严落实责任,有效传导生态环保工作压力,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助力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最后,我们也真诚欢迎记者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参与我省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集各方之力,推动美好新海南建设,促进我省成为新时代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自由贸易区(港)的新标杆。谢谢大家!

彭太华:刚才毛副厅长给我们介绍了整改情况,大家有没有问题要和毛副厅长交流的?

中国环境报记者:中央环保督察也反馈指出,海南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开发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一些市县生活垃圾大量堆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海南如何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毛东利:谢谢你的提问。海南环境基础设施滞后,污水垃圾问题突出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四大问题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些年海南也一直在致力于改变这种状态,同时,这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将它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推动。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环境治理,倒逼各级政府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安排。

一是着力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两低”问题,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三五”规划,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全面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对排水去向为三大流域源头或干流、五大湖库及近岸海域重要汇水区域等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2019年底前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是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十三五”规划实施,2018年底前全省现有的120处垃圾堆放点全部停止使用,2020年底前分阶段完成存量垃圾场整治,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南海网记者:我想向毛副厅长提问,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对本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各级人民政府存在环保工作认识和推进不够的问题,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常常流于形式,一些部门和地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海南如何确保今后环保督查监管有力作为?

毛东利:这个问题是督察组反馈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发力的方面。应该说这种状况有改善,但是对标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为此海南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将制定出台《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海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二是建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取消全省十二个市县的GDP、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权重。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出台,那么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已经完成,这样两项工作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完善。

新华社记者:我有两个大的问题想请教毛副厅长。第一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指出,沿海市县向海要地、向岸要房等情况严重,今后是否一切填海项目都将终止建设?已建成的如何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整改措施?第二个问题是关于海花岛,日月岛、凤凰岛等项目建设的处理结果如何?除了整改措施外,还具体采取怎样的生态补救措施?

毛东利: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我省已对已批已建围填海项目分类整改,目标是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围填海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整改措施包括:一是2018年底前,对前期已批准的184宗围填海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市县决策不科学、程序不严谨、监管不严格的填海项目,将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围填海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2018年底前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海域整治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制定《海南省实施围填海管控办法》,从制度上严格控制围填海总量,实施围填海限批,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其他的围填海,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全面禁止围填海。有关这几个填海项目的处理情况,我在这里简要介绍下,如果想要深入了解可以找相关市县和有关责任部门。

对海花岛项目,将实施分类施策整改,对受影响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对项目违法用海行为严肃查处。具体整改措施包括:一是责令海花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二是2018年底前,完成项目区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意见加快开展生态修复。三是对项目按照分类施策整改要求列出措施清单,一个一个问题整改到位,项目销号一个、复工一个。四是规范海域使用审批,严禁违规审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审批用海项目。五是由相关部门对海花岛项目存在的海洋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对日月湾项目,将对项目违法用海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周边区域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进行修复。具体整改措施包括:一是责令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止建设。二是督促项目业主开展整改工作,并加大巡查力度。三是聘请权威机构开展环境评估,完成围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补偿及岸滩整治修复等报告编制和报批,并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到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的生态整治修复工作。四是将对万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日岛、月岛项目用海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对凤凰岛项目,将完善项目区规划,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布局,修复恢复生态环境。凤凰岛一期已建成酒店已于2018年2月12日恢复对外经营;凤凰岛一期其它项目,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划要求的,经申请可以恢复审批、建设和经营;凤凰岛二期填岛工程中有关道路等基础设施、涉及岛屿安全及岛屿周边生态环境所需要的维护工程等,依法可以恢复建设。目前,由于三亚市正重新对凤凰岛整个填海项目进行规划修编,因此一期、二期所有在建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待规划正式出台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处置。谢谢!

海口日报记者:生态环境问题涉及的权责部门比较多,海南如何凝聚各部门共识,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格局?

毛东利:生态环境保护确实是涉及很多部门,大家可能都关注到了近期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包括前期中央出台的有关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安排,实际上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遵循。那么海南将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推进机制体制建设,力求避免因“九龙治水”引发的相关问题,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一是梳理清单,强化相关单位环保职责意识。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全省各级党委、政府38个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进一步划清环保“责任田”。对照清单,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归属一目了然,也从制度层面上遏制了部门扯皮推诿问题的发生。二是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建后,制订出台了《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现由部门自下而上推动向省委省政府自上而下全面统筹、各部门协调推进的转变,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权威性、系统性、协同性大大提升。三是不断细化环境要素监管,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2015年,我省将原国土环境资源厅的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剥离,正式组建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原有4个职能处室扩充为大气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土壤环境管理处等19个处室。每个职能处室都按照环境资源要素划分,环保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刚才这位记者关注的扯皮推诿问题都有明显的实际效果,但是坦率的说,海南现在还处在改革之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更严格、更精准的要求,所以我们也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时一步推动改革。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我想提一个问题,在海南整个开发建设当中,很多企业,尤其是农垦系统在开发建设中,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占用林地、没有报批就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现象,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怎么解决,比如保亭的茶溪谷项目就是一个很大的典型。还有三亚的小鱼温泉问题,都是很现实存在的问题,都没有报批,对于这个问题,从生态环保包括水利、国土,牵扯的部门太多了,我想请毛副厅长能否解释一下。

毛东利:我尽可能努力的回答你的问题,你对海南的情况了解的比我还具体。我给你一个判断,我刚才通报的所有情况,这些问题或者是大部分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都已经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的反馈意见中点到了,就是监管不力、缺乏科学态度和没有严格的执行规划等等,同样在我们今天发布的海南省的整改方案中,对这些问题也都有考虑和安排。比如说刚才说的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解决少数关键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作为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刚才说的部门包括一些我们的国有企业,下一步也要落实他们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大家都有责任,大家都有担当有遵循这样的体制,也包括省委、省政府一直要求的,总书记在4.13讲话也强调过的,就是要对破坏环境和生态的行为,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的追究责任处罚处理,我想我这个回答不一定让你满意,但是基本上就是这个情况了。

海南日报记者: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了文昌市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管护不力的问题,请问目前该保护区整改进展如何?问责情况如何?

毛利东:谢谢海南日报的记者。铜鼓岭国家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反馈意见中明确指出,而且也提出了相关追究生态损坏责任的要求,这些工作我们已经在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反馈之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已经在推动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在这几个方面推动,依法得到尽快的解决。

一是责令文昌市政府对违规审批的规划和项目予以纠正,全面清理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规划,目前,已在上报审批的“多规合一”成果--《文昌市总体规划》中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全部退出铜鼓岭国际生态旅游区开发范围。二是责令违法违规项目停止建设和营业,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依法查处保护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三是2018年9月底前,责令项目业主单位拆除(迁建)鲁能山海天展销中心、山海天精品酒店,及时复垦复绿,恢复修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四是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案件第六调查组,专门对涉及铜鼓岭保护区违法违规审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彭太华:我们上午的发布会已经有六位记者提问了,问题都问得很好,有一点情况和大家说一说。整改方案很长,有70多页,已经全文挂在省政府门户网,大家需要的话可以上那儿看。第二是我们有新闻发布稿,一会会挂咱们的公用邮箱,请大家自行下载。第三是这个新闻通稿按照要求,请海南日报全文登,海南省电视台摘要报道。这个新闻通稿供各媒体参考,不做太多要求。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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