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宿迁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于近日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恢复水域面积30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3%,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达到70%以上。
全文如下:
宿迁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湖是水资源的载体,生态河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内容。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强调,苏北地区要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在苏北发展座谈会上,省委、省政府提出“1+3”功能区战略,并把宿迁作为生态经济区试点,强调要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宿迁地处淮、沂沭泗水系下游,水系发达,是著名的酒都花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河湖水域侵占、环境杂乱、水质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减等问题日益凸显。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对于推动宿迁经济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宿迁,全面推行河长制、解决宿迁复杂水问题,具有迫切需求和重大意义。为加强全市生态河湖建设,制定该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生态经济示范区和“江苏生态大公园”建设,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努力打造“洁净流动之水、美丽生态之水、文化智慧之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引领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2.河长主导,合力推进。充分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长工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3.因河施策,统筹治理。针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湖特点,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4.改革创新,提升水平。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以及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恢复水域面积30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3%,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达到70%以上。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V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展现河清湖秀、生态公园的美丽景象。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安全综合保障。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有效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洪水和最严重干旱,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1.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持续推动流域治理,加快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实施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巩固提高防洪标准;强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完成黄河故道治理,实施中运河、六塘河、柴南河、柴米河等工程,提升区域综合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城市防洪,构建“外围防洪系统、河湖蓄泄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源头减排系统、超标应急系统”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大力推进城市内部河网治理,提高内部水面率,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2.优化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完善南水北调东线宿迁段工程体系,实施输水线路完善工程、水质保护完善工程,提高苏北地区水资源保障水平;实施丘陵岗地水源工程,加强西南岗等高亢地区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小型水库与塘坝建设工程,提高水库与塘坝调蓄能力,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完善高亢地区水资源保障体系;推进宿连航道配套工程,根据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宿连航道配套工程,实施柴沂河挡洪闸拆建、北偏泓排污地涵拆建等工程,优化沿线水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保护,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风险隐患问题整治,2020年底前,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优化水源地布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实施现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推进区域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健全区域供水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实现城乡居民“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等)
(二)强化水资源系统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0.03亿立方米以内;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用水户计量监测,防止不合理取用水;保障河湖生态水位,通过工程优化调度和洪水资源化利用,保证骆马湖、洪泽湖生态水位分别不低于20.7米、11.5米,中运河宿迁闸下段最低通航水位不低于18.0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5.严格水功能区管控。完善河湖水功能区划分,进一步明确河湖功能定位,实现河湖水功能区全覆盖;从严核定河湖水域纳污能力,各地按照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兼顾技术经济水平,统筹确定控制单元内排污单位的总量控制额度,形成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含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2020年前完成重点河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排污口普查、日常监测、巡查监督,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加大违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等)
6.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每县区至少完成1个试点项目,依据省级水效领跑者用水效率,推动本市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进管灌、微灌、喷灌等形式的高效节水灌溉,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和灌区,其中节水型机关、节水型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社区(小区)分别不少于80%、50%、50%、50%、50%、20%,其中省级节水型载体不少于20%;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到2020年,各县区全部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宿豫区于2018年,宿城区于2019年,泗洪县于2020年前创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其中沭阳县、泗洪县年新增10000亩、泗阳县年新增7000亩、宿豫区、宿城区年新增4000亩。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18%,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农委等)
(三)强化水污染全面防治。优化产业布局,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入河湖污染负荷。
7.优化产业结构。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大力发展资源消耗少、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优化各地产业发展重点,明确发展方向,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各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开展制造业负面清单研究工作,编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目录,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行业目录严格项目准入,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等行业项目进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8.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加强特征污染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逐步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废污水循环利用,促进废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等)
9.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尾水导流工程建设,2019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19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到2020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提高排放标准,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消减氮、磷等污染物;加大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力度,明确中心城市污泥处置方向。(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等)
10.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通过养殖节水减排工程建设,推进废水处理、循环用水等环保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养殖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养殖废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实施养殖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和清洁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养殖技术创新和运用,制定养殖容量控制、投入品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养殖废水总磷总氮排放,促进养殖生产与生态环境修复相协调,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严控湖泊网围养殖规模,加大退圩退养还湖力度,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11.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所有船舶于2020年底前按照新环保标准完成改造。按照省统一部署,提高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健全港口码头污水、垃圾存储接收和处置体系,合理布局设置污染物收集点,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推进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型标准化,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管控,对港区存储实施动态全过程监控;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2018年起,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事局等)
延伸阅读:
《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四)强化水环境系统治理。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消除黑臭水体,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
12.全面治理黑臭水体。从2018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到2020年,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实现水体无异味、水质有效提升、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等)
13.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清理乱占乱建,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湖行蓄水空间;打击乱垦乱种,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严惩乱排乱倒,重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进行排污口整治,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局等)
14.全面治理底泥内源污染。根据河湖底泥不同污染类型,采取生态清淤、干河清淤等适宜方式,清除污染底泥,减少河湖内源负荷。到2020年,全市城乡黑臭河道全部疏浚一遍;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网,每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500万立方米;妥善处置河道淤泥,严防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等)
15.全面治理湖库富营养化。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减少内源性营养物质负荷,强化水草及藻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加强调水引流,重点加强洪泽湖、骆马湖、中运河、淮沭河、徐洪河等流域河湖引水、调水力度,对古黄河、西民便河、清水河等城区主要景观河道进行定期生态补水、换水,开展重点河道特征水位调研,优化河湖水量调度方案,加强重点水利工程科学调度,充分利用水资源,改善水体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质。(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等)
(五)强化水生态修复治理。坚持水林田湖系统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退圩还湖、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6.实施水系连通。按照引得进、流得动、蓄得住、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河湖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连互通;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17.推进退圩还湖工程。重点推进洪泽湖、骆马湖退圩还湖工程,继续实施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到2020年,恢复湖泊水域面积不少于30平方公里;实施退渔还湖工程,全市主要湖泊渔业养殖面积压缩到10万亩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委、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18.推进两湖生态保护示范建设。配合省开展洪泽湖、骆马湖自然资源调查,加快实施保护规划,划定红线保护范围,明确功能分区与定位;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湖泊调蓄洪水、涵养水源、净化环境功能;建设两湖与骨干河网沿湖沿河生态林带,构建河湖相连、活水长流、水林田湖相依的生态大廊道,共同形成江淮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推进骆马湖宿迁大控制三角区退田还湖生态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19.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泗洪县、市湖滨新区等山丘区小流域生态治理,涵养水源,提升水库水质。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实施河滨带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推广科学施肥、施药等有机种植、生态养殖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平原地区生态综合整治。以农业生态系统、沟渠生态系统、林草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提升平原清洁产流、自我净化等能力。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15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市创建4条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加强湿地、湖荡保护与修复。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修复洪泽湖、骆马湖、天岗湖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发挥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林业局、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20.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修复生境,通过人工干预、生物调控、自然恢复等多种措施,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打通鱼类回游通道,丰富生物多样性,增殖放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骆马湖、洪泽湖等重点水域珍稀物种和重要经济鱼类的放流力度;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坚持在重要河流、湖泊等渔业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重点加强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推进河湖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降低捕捞强度,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牵头单位: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
(六)强化水文化特色建设。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不断弘扬优秀水文化,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21.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中心城市规划,处理好大运河保护与城市建设、水利建设的关系。严格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标准,加大对中运河的本体及周边河湖整治力度,保护骆马湖、黄河故道、六塘河等水景观环境,提升生态与文化建设标准,加强运河沿线水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挖掘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全面保护和展示运河沿线核心遗产及相关遗迹,建设一批运河沿线的历史文化景观。开辟运河沿线旅游线路及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努力把大运河建设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味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2.建设水文化载体。深入调查研究全市河湖水系的历史变迁,挖掘整理先进治水智慧经验,传承河湖水系变迁规律,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开展全市水文化遗产调查研究工作,申报宿迁市水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相关水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利用相关河湖景观、水利遗产等建设水利遗址公园、水利博物馆、水文化景区等,为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新的支撑载体。(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3.创建水美城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水美乡村,2018年底前,全市建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到2020年,高水平建成10个水美乡镇和100个水美村庄,大力开展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彰显宿迁豪迈的区域河湖文化特色,锻造有宿迁特色的人文水景和乡愁记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七)强化水工程有效管护。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河湖公益性功能,实现河湖资源有序利用。
2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间与功能完好。编制重点河湖岸线保护规划,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生态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等功能区,实行岸线用途管制和集约节约利用,开展岸线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河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2020年前,基本完成中运河、淮河、淮沭河、骆马湖、洪泽湖等不合理开发利用岸线的清理整顿。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到2018年,完成70条省骨干河道、两座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闸站及小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25.加强河湖采砂管理。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全市河湖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加大洪泽湖、骆马湖、淮沭新河、柴米河等重点水域监管力度,清理非法采砂设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持以刑事手段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26.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健全监测体系,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全面、技术先进的河湖综合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水下机器人等天地一体化技术,系统开展河湖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实时掌握河湖状况;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完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评价;建立河湖水资源承载能力健康预警和管控机制,监测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变化,定期开展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针对不同区域及超载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管控制度。建立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化发布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27.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建设河湖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先进实用的原则,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平台,完成涉河部门信息整合共享;建设河湖管理应用系统,完善河长制、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供排水管理、水污染防治、交通运输管理、河湖湿地、渔业渔政、水土保持等应用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决策支持水平;提高河湖智能化调度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充分发挥河湖与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海事局、省骆马湖渔管会、省洪泽湖渔管会等)
(八)强化水制度改革创新。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
28.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量化河湖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机制,保障河湖安全,到2020年,骆马湖、洪泽湖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河湖管护市场化,全面落实河湖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不断提高管护效能;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包括农村河道管护、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在内的“五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29.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完成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农业用水实现有效管控;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开展取水许可确权登记,逐步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强化河湖资源管控,建立河湖岸线资源、水域资源等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2020年完成河湖水域、岸线资源资产产权登记试点和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沂沭泗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等)
30.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政府与市场联动的河湖治理投融资机制,整合资金,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按政策要求落实水利建设资金,统筹预算财力和政府债券资金,按规定筹集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必要时通过错峰调度等方式保证资金需求。加强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市场引导调节作用,利用好金融信贷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河湖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河湖水利工程建设;运用激励机制,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参与生态河湖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河长办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河长办,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态河湖行动的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住建等专项资金,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力支持生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
(三)加强科技支撑。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成立高层次的生态河湖建设专家咨询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增强技术保障。
(四)加强考核评价。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宣传引导。把生态河湖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以河长制为宣传主线,大力宣传生态河湖行动典型经验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延伸阅读:
《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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