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嘉兴市环保局召开环境监察执法和环保黑名单通报会,会议曝光了2018年第一批环保黑名单,共有25个企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戴帽。近年来,市环保局逐步完善环保黑名单制度,通过实施七项联合惩戒措施震慑企业,失信者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大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哪些企业或经营者榜上有名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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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25家企业被列入嘉兴今年首批环保“黑名单”

2018-04-27 17:08 来源: 嘉兴在线新闻网

25日下午,嘉兴市环保局召开环境监察执法和环保黑名单通报会,会议曝光了2018年第一批环保“黑名单”,共有25个企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戴帽”。

近年来,市环保局逐步完善环保“黑名单”制度,通过实施七项联合惩戒措施震慑企业,失信者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大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哪些企业或经营者“榜上有名”

此次曝光的环保“黑名单”,“榜上有名”的25个企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分别是:

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区龙马木制品厂、嘉兴鑫淼箱包配件有限公司、嘉兴市文祥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浙江友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索纳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嘉兴高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嘉兴南胜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嘉兴市昌焕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杨元祥、平湖市新埭镇家华抛光氧化厂、张培荣、张金其、金永明(平湖市卡特里娜卫厨制品厂经营者)、海宁市袁花顺隆灯管厂、海宁市欣业钢管有限公司、海宁市优德家居有限公司、吴月根、蔡文化、浙江高特印铁有限公司、浙江汉成特殊钢管有限公司、桐乡市勤信纺织品整理厂、桐乡市美顺涂层植绒有限公司、桐乡市嘉盛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桐乡市同福老顽童食品饮料厂。

这25个企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行为,有的是通过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占比达40%,如浙江索纳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嘉兴高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有的是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如平湖的杨元祥、海宁市袁花顺隆灯管厂随意倾倒危险废物被当地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有的是在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后,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符合省环保厅“黑名单”制度要求而被列入“黑名单”,占比达48%。

我市从2007年起就建立了环保“黑名单”制度,至今全市共有388家排污单位被列入环保“黑名单”,其中省级“黑名单”企业11家。357家企业完成整改,通过“摘帽”验收,还有31家企业未完成“摘帽”。目前,对已经完成整改,符合“摘帽”条件的4家企业通过审核,正在进行“摘帽”公示。

“戴帽”后下决心投巨资彻底整改

“戴帽”的企业是否已经意识到环境违法的严重性?目前整改情况怎么样?通报会结束后,记者随机来到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位于南湖区新丰镇,通过私设暗管,将废酸偷排入平湖塘。

“以前公司缺乏环保意识,现在‘戴帽’了,损失惨重,不仅影响了供应商、采购商对公司的信任度,还被银行限贷,公司形象也受到了影响,真是悔不当初!”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徐治国代表公司向公众表达歉意和悔意。

早在去年年初,就有新丰镇的居民向南湖区环境监察大队反映,平湖塘的水质变差,河水颜色异常,还有市民举报浙江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废酸去向不明。

南湖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刻锁定了这家企业,通过一段时间的详细检查,在这家企业净水剂车间的化验室墙脚下有空洞,执法人员立刻对此处进行挖掘和勘察,发现了一个偷排的潜水泵,根据潜水泵的走向,发现了其与企业河水取水总管的备用管相通,通过备用管把企业的废酸直接排向平湖塘,造成水体的污染。

“废酸是一种危险废物,按理说应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私设暗管偷排危废是一种严重的环境犯罪行为。”执法人员表示,对企业私设暗管的行为,环保执法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既要罚款也要停产整顿,此外,由于其涉嫌环境污染罪,已经将此案移交公安。

在整改方面,环保部门要求,一方面企业必须立刻拆除私设的暗管,另一方面,要对厂区内所有处理设施和排放设施进行整改,所有管线必须明管化改造,贴明标志。

“环保做不好,公司走不远!”徐治国表示,“戴帽”后,公司下了铁的决心,成立了环保专项小组,对公司的环保设施和治污工艺进行彻底整改。

“我们第一时间就拆除了暗管,紧接着对厂区内的管道进行彻底改造,特别是把地面管网全部改造为架空管网,同时增加了回用工艺,对净水剂车间也进行了整改,环保方面总共花了1800多万元!”徐治国告诉记者,“希望早日完成整改,早日‘摘帽’!”

七项联合惩戒措施震慑企业

正如这家“戴帽”企业代表所说的“环保做不好,公司走不远”。例如,某化工企业因涉及偷排污水被市环保局处罚,银行对其实施严格用信控制,退出授信1984万元;某印染公司欲通过银行融资改进设备提高产能,由于该公司因排放问题被省环保厅纳入2017年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银行因此拒绝了贷款申请,进一步倒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环保指标。

我市环保“黑名单”制度建立以来,注重对“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惩戒工作,通过七项联合惩戒措施,大大震慑了“戴帽”企业。

这七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环保“黑名单”抄告市信用办、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银监分局和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等;环保、法院、检察院建立部门联动的“四项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对环保信用不良企业、严重违法企业等进行惩处;银行降低或取消环保“黑名单”企业的贷款授信额度;对环保“黑名单”企业在评优、评奖、评先和资金补助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凡是“戴帽”的环保“黑名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一律为“黑色”;加大对“黑名单”企业的环保执法监察频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进一步落实对环保“黑名单”企业的联合惩戒,嘉兴银监分局将环保部门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及“摘帽”信息第一时间转知辖内银行业,督促银行机构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银行机构对“黑名单”企业一律不得新增授信,并逐步压降。

截至2018年2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共对2017年两个批次的42家嘉兴市“黑名单”企业压降贷款2990.07万元,其中24家企业贷款已压降为零;对11家省级“黑名单”企业压降贷款1313.17万元,其中5家企业贷款已压降为零,合计共对53家“黑名单”企业压降贷款4303.24万元,贷款压降到零的企业共29家。

市环保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是为了规范污染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我市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最近10年来,我市不断对环保“黑名单”制度进行完善,2016年7月,省环保厅把我市环保“黑名单”制度的实践成果吸收到了《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中。

原标题:今年第一批环保“黑名单”曝光,25个企业或经营者“戴帽”,“环保做不好,公司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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