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的相关要求,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推动企业实施VOCs综合整治。广东中山印发《中山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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