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辽宁省提标改造目标顺利完成,4月10日,辽宁省住建厅下发《关于2018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工作目标:2018年全省要基本完成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已完成提标改造的3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实现达标运行。
《通知》要求,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按照国务院“水十条”、省政府“水十条”以及环保部等11部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为确保2018年我省提标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现下达全省2018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要基本完成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已完成提标改造的3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实现达标运行(详见附件1)。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全力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1、召开工作会议。为全力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省厅拟于5月份、8月份两次召开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调度会议,全面调度提标改造进度。
2、实施考核评比。为全力推进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拟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纳入全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考核内容。
3、开展督查调度。为确保2018年提标改造任务按时完成,省厅将继续实施整治进展专项督查、调度和通报工作,全力督导各地实施提标改造。
4、建立月报制度。为及时掌握各地提标改造进展情况,省厅决定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行月报制度,各地主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用事业处。
附件: 1.全省2018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表
2.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情况月报表
联 系 人:高晗 024-23448622 23448650(传真)
电子邮箱: ghgyc23448622@163.com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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