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武安印发《武安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改方案》。方案提出,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按照国家、省最新排放标准和要求,依托北京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把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和其他治理设施、焦化行业焦炉烟囱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装煤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推焦颗粒物等作为治理重点。投资100余亿元对1000余项排污节点和治理设施,实施达标排放提标改造,限期完成烟气脱白治理任务,确保污染排放大幅度减少,实现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文如下:
武安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2018年4月3日)
按照3月29日省政府约谈我市要求,制定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改方案如下:
一、深入开展十一项攻坚行动,努力改善空气质量
为强化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调动各方力量、强化各项措施、强力开展治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一)开展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深度治理攻坚行动。
1、按照国家、省最新排放标准和要求,依托北京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编制的“一企一策”方案,把钢铁行业烧结(球团)和其他治理设施、焦化行业焦炉烟囱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装煤颗粒物及二氧化硫、推焦颗粒物等作为治理重点。投资100余亿元对1000余项排污节点和治理设施,实施达标排放提标改造,限期完成烟气脱白治理任务,确保污染排放大幅度减少,实现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2、持续推进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全面加强工业企业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对全市“四大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回头看”,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分类完成仓化、棚化、硬化、绿化、“双洗”、在线监控联网和门禁系统安装。实施厂区绿化、美化工程,严格日常环境管理,常态化清扫保洁,全方位、无死角管控扬尘污染,提升企业整体环境形象。
3、依据绿色评估绩效考核办法,把“四大行业”企业作为管控重点,进一步摸清涉气企业污染排放实际情况,非采暖季实行限产限排,采暖季继续实行“错峰生产”。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辖区属地管理责任”,采取一厂一策、人员驻企、明查暗访、电量监控、高限处罚、公开曝光、责任倒追等措施,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控,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4、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城区工业布局。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不折不扣完成钢铁去产能任务。禁止新增“不能实现减量置换、兼并重组、升级改造等直接以燃煤为主要能源”的高污染、高能耗产业项目。优先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抓好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太行、冀南2家钢铁企业退城进园,制定并启动文安、新金2家钢铁企业搬迁计划。
牵头领导:麻增礼
责任部门:环保分局、发改局、工促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各有关乡镇
(二)开展其它涉气企业污染治理提标改造和焦化去产能攻坚行动。
1、对铸造、制砖、石灰、洗煤、球团、水泥粉磨站、耐火材料、脱硫剂、家具制造等其它涉气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实行其它涉气排放企业污染源清单管理。在积极推进能源清洁化替代的同时,把烟气污染达标排放、扬尘无组织排放和VOC排放作为重点,实施提标改造和仓化棚化及厂区美化工程,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2、强化其它涉气企业综合监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分步推广安装烟气自动监控、PM2.5厂界监测仪、远程视频监控等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联网运行。结合不同行业环境现状,实施排放绩效化差别管理,健全完善其它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升行业管控水平。
3、综合运用市场、经济和法治手段,优先退出生产工艺落后、环保绩效低的企业和设备。将156万吨焦化行业去产能任务分解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明确时间,压死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去产能的环保效益。
牵头领导:王清龙
责任部门:工促局、环保分局等,各有关乡镇
(三)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攻坚行动。
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变,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4月10日前完成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虚假整改;加大排查和检查力度,对新发现的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4月底前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可以改造提升的企业,9月底前完成达标改造;加快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工作进度。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关闭、取缔、改造和搬迁任务,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
牵头领导:由市领导麻增礼牵总,各分包乡镇和部门市级领导具体负责;市领导王清龙牵头,市工促局负责铸造、制砖、石灰、洗煤、球团、水泥粉磨站、耐火材料、脱硫剂、家具制造等行业整改任务;市领导王建霞牵头,市水利局负责砂厂行业整改任务;市领导田俊勇牵头,市住建局负责商砼搅拌站行业整改任务;市领导马晓斌牵头,市安监局负责露天矿山、石料加工行业整改任务;市冶金局负责选矿、钢渣、工矿产品经营(仓储货场)、水泥制品、岩棉、化工、玻璃、洁净型煤、废钢加工等行业整改任务;市领导梁考绩牵头,市质监局负责蜂窝煤厂等行业整改任务;各有关乡镇具体负责
(四)开展交通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加强交通运输管控。制定实施重型载货汽车绕城方案,实行远端绕行,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降低重型柴油货车使用强度。鼓励发展清洁货运,严格市场准入,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2、持续推进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进出主城区及周边国、市干道清扫保洁和日常养护,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减少扬尘污染。严查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加大监控和打击力度。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强化道路施工过程扬尘整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建立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对在建项目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实现达标率100%以上。
3、开展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汽修喷漆行业监管。对辖区组织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建立汽修喷漆企业管理台帐,规范喷漆作业。严格环保要求,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全面取消露天喷漆作业,依法关停取缔无证、无资质、无环保治理设施和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汽修企业。
4、严格实行错峰运输。结合工业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对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筛查,“一厂一策”制定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确保错峰运输措施有效可行,确保允许运输车辆排放达标。加强对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监督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牵头领导:郭全生
责任部门:交运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等,各有关乡镇
(五)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对全市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扬尘管理清单。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北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联网,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和建筑公司、项目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公开曝光。
2、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精细管理。持续推进“三边、三场、三地、三口、三车”综合整治,完善城区道路开展常态化保洁运行机制。组织商砼企业开展规范提升,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组织开展“禁烧”行动,对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织开展建筑装饰、印刷喷涂、门窗制作等涉及VOCs排放行业污染治理,逐步构建VOCs排放监控体系。组织开展“洗城”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月平均降尘量控制目标。
3、实施集中供暖扩面工程。坚持规划先行,保供衔接,稳中求进,有序实施的原则,根据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推进城区集中供暖扩面。2018年采暖季前,完成大唐发电、污水源热泵两个供热工程,加快南环路沿线、西苑大街、向阳路西延供热管道铺设,2020年城市集中供暖率达到95%以上。在集中供暖不能覆盖或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条件的区域,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推进清洁取暖。
牵头领导:田俊勇
责任部门:住建局、城管大队等,各有关乡镇
(六)开展工矿企业和移动污染源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持续推进露天矿山及石料加工企业污染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城市(镇)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污染进行深度整治和修复绿化任务,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排污许可证的露天矿山实施停产整治。对露天矿山配套的石料加工生产线和独立石料加工企业实施提标整治,着力解决粉尘超标、厂棚老旧破损、物料露天堆存等突出问题。
2、持续推进冶金矿产品相关行业污染整治。把选矿、钢渣、工矿产品经营(仓储货场)、水泥制品、岩棉、化工、玻璃、洁净型煤、废钢加工等行业作为重点,全面排查,登记造册。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标准,规范行业日常环境管理,大力扭转工矿企业粗放加工生产、扬尘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规范提升。
3、持续抓好移动源污染管控。严格规范黄标车淘汰,严格执行登记、注销、报废、拆解等流程管理规定,严厉打击违规拆解和违规上路使用行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对道路机动车尾气开展实时监测和监控,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运输企业环保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所属车辆稳定达标排放,对在用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
4、持续抓好油品质量污染管控。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及油气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规范油品市场管理。
5、推进地方铁路运输专线建设。规划发展我市铁路运输,支持钢铁企业建设铁路专用线和大宗原料、产品中转站,采取“长途铁运+短途汽运”的模式,缩短汽运距离,减少汽运比例。
牵头领导:马晓斌
责任部门:安监局、冶金局、商务局、发改局、交警大队等,各有关乡镇
(七)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清运、环境美化保洁等工作。以农业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切实做好化肥、农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逐步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氨氮等污染排放。以农村河道污染防治为重点,切实做好河道采砂及其附带砂石加工行业的环境整治和规范提升,严厉打击向河道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行为。以秸秆禁烧为重点,切实抓好农村露天焚烧秸秆和秸秆综合利用,着力解决秸秆焚烧大气污染问题。以生态修复为重点,切实抓好“绿美武安”攻坚行动,稳步提升绿化水平,新增造林面积19.1万亩。
牵头领导:王建霞
责任部门:农工委、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各有关乡镇
(八)开展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淘汰攻坚行动。
1、加强劣质散煤管控。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控制新增散煤经营企业数量,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依法查处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查处取缔散煤无照经营网点。
2、加强农村散煤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消费领域清洁能源替代,结合实际大力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完善资金补贴等奖补措施,逐步实现农村居民消费领域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3、加强工业生产及民用领域煤质管控。全面取缔外来煤洗选。全市入口设立检查站,按规定对运输煤炭车辆实施检查。进入武安市的运煤车辆需持有《质检报告》,无《质检报告》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市境。对持有合格《质检报告》的运煤车辆实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对其进行遣返。建立燃煤经营、使用单位或企业煤质报验清单,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严厉打击生产、工业消费和民用领域使用不合格煤炭行为,抓好民用蜂窝煤加工企业环保整治和煤炭质量监督管理。
4、加强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结合污染源大排查,完善和细化燃煤锅炉管理台账,对列入台账已淘汰的燃煤锅炉进行认真核查,杜绝淘汰工作“不严不实”。建立2018年燃煤锅炉治理清单;10月底前,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全市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完成35蒸吨以上及保留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
5、加强服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建立以餐饮饭店、服装干洗、工业涂装等为重点的服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台账,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先大后小,先新后旧”的原则,分步推进达标整治,削减服务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
牵头领导:梁考绩
责任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局、工促局等,各有关乡镇
(九)开展空气质量联防联控攻坚行动。
1、建立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按照邯郸市统一部署,结合武安污染排放特点,在整合重点企业在线监控数据、自动空气监测站数据等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以“空气质量联网分析、污染排放达标监控、企业生产视频传输、网格监管在线调度”等为一体的全市大气环境网格监管数字化指挥平台。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团队,认真开展数据源分析,逐步实现对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管理。
2、健全完善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和考核体系。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小型站进行全面升级,由原来的2参数增加到6参数,提高空气质量监测的准确性。制定乡镇空气质量排名考核奖惩办法,倒逼乡镇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增强治理污染、严格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
3、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错峰生产。深入排查行政区域内各类污染源,进一步摸清涉气企业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完善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加强对预案启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措施及机动车限行、工地停工、禁燃禁放等综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麻增礼
责任部门:环保分局、住建局、城管大队、工业园区等,各有关乡镇
(十)开展铁腕治污和问题整改攻坚行动。
1、大力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等,采取交叉执法、巡回执法、突击执法、“点穴式”执法、明查暗访、夜查晨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气环境执法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刚性措施,严厉打击工业企业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形成高效联动,严惩重处的执法协同体系。
2、大力开展督查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督查、交办、复查、问责”四步工作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部、省和邯郸市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更新和办结销号管理。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开展解剖式专项督察。对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整改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3、大力开展污染全过程监测管控体系建设。借助科技手段和信息化平台,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实施精准监测,落实精准措施;组织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增点扩面”,力争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线监控全覆盖。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进一步细化网格、压实责任,推行“米网格化”管理,形成多元高效、点条块结合的管理体系,奖惩并举推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
牵头领导:麻增礼、李虎彦
责任部门:环保分局、发改局、工促局、安监局、冶金局、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大队、公安局等,各有关乡镇
(十一)开展全市三个“全覆盖”攻坚行动。
1、成立23个乡镇环保所,实现全市范围内环保执法、环保监管的全覆盖,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到位”。
2、建立主城的网络执法检测系统,实现对主城区范围内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全覆盖,确保科学研判我市空气质量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
3、建立远程红外监控系统、实现全市范围内的秸秆焚烧、露天烧烤、森林防火的实时监控全覆盖,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
牵头领导:麻增礼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环保分局、市农工委、农牧局、林业局、编办、各有关乡镇
二、充实完善四大保障组,为十一项攻坚行动保驾护航
(一)环境违法行为问责组。
组长:王伟
成员单位:市监察委
职责及工作任务:
1、严格落实上级特别是邯郸市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责办法,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案双查、上下连责”要求,加大对环境保护领域工作的问责力度。
2、严格属地责任追究、行业主管责任追究,对执行全市决策部署不力的、未做好本职岗位环保工作的,对因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造成严重环境问题和重大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组。
组长:张丽英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
职责及工作任务:
1、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以“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为主线,以专题式、递进式、战役式宣传为手段,将集中宣传、日常宣传相结合,开展铺天盖地的宣传造势。
2、加强与中央驻冀、省驻邯、邯郸市新闻媒体的沟通,在中央、省、邯郸市媒体推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报道。
3、选树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感染力强的优秀典型,积极向上宣传我市先进做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典型及查处情况。
(三)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督查落实组。
组长:高守刚、李卫峰
成员单位:大督查办公室
职责及工作任务:
1、整合全市督查力量,对各攻坚活动开展情况、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通报、交办、跟踪落实机制,督促各组和有关单位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督查方式,经常性开展联合督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凌晨夜查、媒体曝光、“回头看”等检查活动,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整改不到位的全市通报。
(四)环境违法行为打击组。
组长:马建勋
成员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职责及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环保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排污、伪造数据、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工业企业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污染小企业死灰复燃、非法盗采矿产、焚烧秸秆、劣质煤和油品销售等各类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重污染天气、重要节庆期间烟花爆竹禁限燃。
三、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压死责任。成立市委书记任政委、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11个专项攻坚行动组和4个工作保障组,直接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对工作推进情况由两位主要领导直接调度。各分包市级领导对本组各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上手,一竿子插到底,不见成效不罢手;各责任单位要拒绝理由、不讲客观,自觉服从分工安排,把承担的环保任务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重要议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把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建立高效的推进机制,切实发挥好牵总作用;各乡镇和相关配合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不等不靠、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每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强化举措。各牵头市级领导、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本组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承担任务,突出可操作性,进一步量化、细化、具体化,抓紧制定每项工作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单”,逐一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挂图作战、按图索骥,勇于较真、叫板较劲,以超常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均衡进度和如期完成。
(三)加强调度,跟踪要账。建立健全“每周反馈、定期调度、随时观摩”推进机制。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要逐个审定各攻坚组具体推进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各攻坚组工作,原则上每半月调度一次各组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集中现场观摩,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分包市级领导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根据工作进度随时深入一线调度和现场办公,就本周进展、下周计划、制约问题、意见建议、推进情况及时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反馈。特别是针对量化后的指标性任务,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倒排工期,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市大督查办公室、市大气办要整合力量组成市级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检查、集中排队。工作情况列入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创新公开通报和新闻发布制度,全市通报、媒体曝光,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公开约谈、电视问效;对因整治不力、监管缺失等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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