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当前一些人竟打起长江及沿岸地区的主意,在长江安徽铜陵段,大量危险废物倾倒长江堤坝内,由江浙沪至皖沿江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工业垃圾的“产业链”浮出水面。
长江被称为“母亲河”,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关系到亿万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跨省跨地区将一些高污染的工业垃圾倾倒在母亲河的堤坝内,成了一个个安置在母亲河上的“生态炸弹”。出现这样的情况,虽然有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的因素,更有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的因素和打击处罚不力的因素。
只要有利可图,不法分子就会想办法捞取不义之财。
只要监管有疏漏,不法分子就会有机可乘。长江这条“母亲河”受伤并非个案。
近3个月,公安机关在长江铜陵、马鞍山段查证的工业垃圾达上万吨,其中非法倾倒安徽省内长江水域的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超2700吨;查获拦截非法运输处置工业垃圾等8船7000余吨。
这次查获的万吨工业垃圾恐怕只是向长江上倾倒垃圾的冰山一角。试想,如果有关部门对非法倾倒垃圾露头就打,而且从重打击,事态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吗?
现在,向长江这条母亲河倾倒垃圾已呈现组织化、规模化、跨界化的特点。
非法“产业链”由运输、接收、倾倒等环节组成,每个环节分工明确,有的货主、运货人、接货人甚至互不见面,联络主要靠移动网络,给查处增加困难。
此外,污染源产生地没有建设足够的污染物处置设施,没有对污染物的处置进行登记备案,也是使污染物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一个即使发现了,有关部门只是对其罚罚款了之,处罚轻也是一些不法分子越来越胆大的原因。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跨省转移固体废物已有明确规定,近期长江安徽段查处的案件表明,有的人受利益驱使,不惜铤而走险,并未将相关法律法规放在眼里,这也给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
因此,当务之急是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在污染源产出地,必须建立严格的污染物处置登记备案制度,如果当地监管不到位,没有进行登记备案,不明确污染物如何处置的,一旦被查实,就应追究当地监管部门的责任。
其次,应加强省际、部门联动,及时将滞留在长江上的“生态炸弹”解除,使污染跨省转移的监管形成闭环。
当然,更重要的是,作为垃圾被偷倒地的有关部门,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当地的环境。
不但要起诉那些倾倒垃圾者,还要让那些偷倒垃圾的人,把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运回输出地或者赔偿打捞处理的损失,赔偿环境修复费。
只有让这些倾倒垃圾的人倾家荡产,下次就是借给他十个胆也不敢再跨省跨区倾倒了。
当然,作为垃圾输出地,也应该多修建一些垃圾处理场,使垃圾有地方倒或者可及时处理,减轻垃圾的处理费用,节省成本,只有从源头治理,解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问题。不然,如果垃圾没处可倒,处理成本太高,还得被逼舍近求远跨省倾倒。
原标题:解除滞留在母亲河上的“生态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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