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VOCs污染防控政策
1.我国VOCs污染控制现状
国家逐渐重视VOCs污染控制;
地方层面积极自发探索VOCs污染控制:
a.北京: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石油化工行业、印刷行业、汽修行业和汽油储油库等VOCs排放的监管;
b.上海:以加油站、石化企业和造船行业为突破口启动了VOCs减排工作;
c.广东省:2010年相继出台了家具、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制鞋四大行业地方VOCs排放标准。2012年印发了《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
2.VOCs污染排放标准
3.VOCs排污收费
2015年6月18日,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下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
试点范围: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办法;
征收对象: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限制;
征收标准和方式: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石油化工行业排污者的VOCs排放量,应区分生产过程的VOCs污染源项,分别采取实测、物料衡算和模型等方法进行计算,对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当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
4.VOCs污染防治技术名录
2016年10月27日,环保部基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在征集和筛选一部分治理技术基础上,下发关于《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的公示,目录包括18项VOCs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这些技术涉及石油石化、印刷、包装、制鞋、汽车涂装、制药、垃圾恶臭、餐厨净化等行业。
二、我国VOCs污染控制存在的问题
三、“十三五”VOCs污染防控思路
1.继续大力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2.建立完善的排放清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VOCs排放源分类体系;
3.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
4.机动车VOCs污染控制;
5.评估和筛选VOCs最佳可行控制技术;
6.积极运用环境经济政策;
7.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8.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
9.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
10.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11.VOCs治理产业市场政策。
原标题:石化 | 研修第2课:国家“十三五”VOCs污染防控政策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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