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受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的《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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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附环评报告)

2017-12-08 11:34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晋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受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的《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后附《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全文

(一)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以上公示内容详见环评报告书简本。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我司已将制作好的环评报告书简本,公布在晋江政务网,以利公众查询;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公示保留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从环保角度考虑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索取补充材料和提出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工作单位等方式,向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索取补充材料、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860326765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永兴路1号

邮箱:yangyi3@grandblue.cn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91-87063879

邮箱:dtkai9740@163.com

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组成... 3

三、工艺简述... 5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9

五、污染物排放标准... 10

六、污染防治对策... 13

6.1废水处理措施... 13

6.2废气处理措施... 14

6.3固废处置措施... 15

6.4噪声防治措施... 15

七、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16

7.1地表水环境影响... 16

7.2地下水环境影响... 16

7.3环境空气环境影响... 17

7.4声环境影响... 18

7.5土壤环境影响... 18

7.6固废影响分析... 18

7.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9

八、总结论... 2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项目

(4)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永兴路1号,地处华表山西北侧,距离晋江市区约3km。

(5)占地面积:占地面积约8.0hm2,(约120亩)。

(6)项目投资:87220万元

(7)年操作时间:8000h/台

(8)定员:150人

(9)建设期:24个月

项目位置及敏感目标见图1所示。

图1 项目敏感目标位图

二、项目组成

表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三、工艺简述

本项目整个工艺流程包括了由垃圾接收、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等系统组成的垃圾焚烧发电工艺以及由湿污泥的接收、储存和给料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干化尾气处理系统和其他辅助系统组成的污泥干化处理系统。

(1)垃圾焚烧发电工艺

垃圾车从物流口进入厂区,经过地磅秤称重后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卸入垃圾池。垃圾池是一个封闭式且正常运行时空气为负压的建筑物,采用半地下结构。贮坑内的垃圾通过垃圾吊车抓斗抓到焚烧炉给料斗,经溜槽落至给料炉排,再由给料炉排均匀送入焚烧炉内燃烧。

垃圾燃烧所需的助燃空气因其作用不同分为一次风和二次风。一次风取自于垃圾池,使垃圾池维持负压,确保坑内臭气不会外逸。一次风经蒸汽空气预热器加热后由一次风机送入炉内。二次风从锅炉房上部吸风,由二次风机加压后送入炉膛,使炉膛烟气产生强烈湍流,以消除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和有利于飞灰中碳粒的燃烬。

焚烧炉设有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用柴油或天然气作为辅助燃料。点火燃烧器供点火升温用。当垃圾热值偏低、水分较高,炉膛出口烟气温度不能维持在850℃以上,此时启用辅助燃烧器,以提高炉温和稳定燃烧。停炉过程中,辅助燃烧器必须在停止垃圾进料前启动,直至炉排上垃圾燃烬为止。

垃圾在炉排上通过干燥、燃烧和燃烬三个区域,垃圾中的可燃份已完全燃烧,灰渣落入出渣机,出渣机起水封和冷却渣作用。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每台焚烧炉配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石灰浆系统)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脱酸(熟石灰)+袋式除尘器”工艺。首先在焚烧炉膛高温区域喷入氨水溶液以降低锅炉排烟NOx浓度,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进入反应塔,与喷入的石灰浆粉充分混合反应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被去除,在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随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表面进一步脱除酸性气体。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掉烟气中的粉尘及反应产物后,符合排放标准的烟气通过引风机送至烟囱排放至大气。

(2)污泥干化工艺

污泥经由运输车运输至污泥专用的密闭卸料间(位于垃圾卸料大厅内),卸料门打开,卸料至污泥接收仓。接收仓设置为钢结构封闭小室(含卸料门),当运输车到达接收间的卸料门前,卸料门打开,运输车辆进入后进行卸车(无需设置仓盖板)。卸车完毕后,自卸车驶出,卸料门关闭,封闭小室臭气收集系统常年运行。

污泥接收仓采用碳钢材质,污泥进入接收仓后,液压驱动破拱滑架在仓底往复运动,阻止污泥在卸料区架桥,并连续不断地将污泥输送至仓底液压双轴螺旋输送机。接收仓配有在线超声波料位计,进行料仓监控。液压双轴螺旋输送机在接收到破拱滑架输送来的污泥后,以增压方式,向液压柱塞泵喂料。

污泥由接收系统接收后,通过污泥输送系统输送至污泥干燥机组干燥,将污泥的含水率由脱水污泥的80%左右降至40%的干污泥,干污泥被输送至垃圾库作为燃料供焚烧炉处置。干燥机组采用电厂提供的蒸汽作为干燥热源对污泥进行干燥,蒸汽换热后成为冷凝水回至电厂作锅炉给水循环使用,干燥机干燥污泥蒸发出的水份和不凝气经洗涤后去除水份,不凝气送垃圾库作为一次风送至锅炉或送至除臭装置进行除臭。

工艺流程见图2和图3。

图2 垃圾焚烧工艺流程图

图3 污泥干化工艺流程图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次提标改建新建2条75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对现有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并拆除现有一期4台焚烧炉,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快推进晋江市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有着积极有推进作用。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 “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大气污染物

生活垃圾焚烧炉废气排放执行欧盟2000标准要求和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见表2和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见表4)。

垃圾焚烧炉烟囱高度要求须达到表5中要求。

表2 生活垃圾焚烧废气执行标准

表3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表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5 焚烧炉烟囱高度要求

(2)水污染物

生活垃圾渗滤液等高浓度生产废水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化学除盐水系统排水等低浓度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外排尾水中第二类污染物(pH、COD、BOD5、悬浮物) 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色度、总氮、氨氮、总磷等执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执行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详见表6),通过管道送到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放。

表6 本厂污水预处理后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摘录)

(3)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7。建设施工期的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限值: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表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摘录)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飞灰、炉渣、生活垃圾等。其中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的Ⅱ类固体废物标准及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要求。

焚烧飞灰属危险废物,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要求。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和《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办法(试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飞灰经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 6.3 条要求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

①含水率小于30%;

②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 TEQ/Kg;

③按照HJ/T 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表8)规定的限值。

因此,本项目飞灰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固化块经浸出液危害成分浓度检测达表7限值要求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经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定期送往飞灰填埋场填埋。

表8 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六、污染防治对策

6.1废水处理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新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为600t/d。垃圾渗沥液和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辆、道路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采用“前处理+ UASB 厌氧反应器+ MBR系统+NF+反渗透”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送到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膜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回喷焚烧处置。

②生活污水、实验室污水等低浓度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汇入渗滤液处理站后出厂污水管道,送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本企业共设置容积为1500m3的事故应急池,基本可满足事故情况下全厂废水收集的要求,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或高浓度废水产生量波动较大时,预处理不达标污水可依托事故池暂时贮放,不得外排,应通过该事故池进行调节、再处理达标后排放,基本可满足全厂渗滤液等高浓度污水3天暂存量的要求。

④本厂仅设1个污水排水口,各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管道送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置1套在线自动监测仪,监测项目包括:PH、流量、COD、氨氮、总磷。并将自动监测结果根据当地环保局要求联网。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控制污染源头。主厂房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飞灰固化车间、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块养护棚、各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贮放池等构筑物和输送污水的管道、管沟,应作防渗水处理。

②飞灰稳定化车间地面、养护棚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表面无裂痕外,并设计污水收集坑,污水回用于飞灰固化。同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标准。

③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在地上敷设或管、沟同设,污水管外砌管沟,管沟内壁作防渗处理,以做到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管道采用PE、PPR等耐腐材质,设计壁厚应适当加厚;对于地埋式污水管道均应采取最高级别的防腐和防渗处理;污水管穿越厂前大道,应设置套管,污水管穿越厂区道路以及车间出入口处应采用管沟,不得使用盖板。

6.2废气处理措施

(1)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处理。脱硫效率不低于85%,脱酸效率不低于80%;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6%;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采用SNCR法脱硝,脱氮效率不低于55%。

(2)焚烧炉应分别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烟气中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

(3)焚烧炉应分别安装一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排放量、烟气温度、烟气含氧量、烟尘、SO2、氮氧化物、CO、HCl等实行连续自动监测;处理后的烟气由100m烟囱排放。

(4)在垃圾接收大厅只能设计一个车辆进出大门,进门处设置风幕机,以阻挡大厅的臭气扩散到室外。垃圾坑采用密闭结构,整体密封;垃圾坑的卸料门设计在同一侧,并加装电动卷帘门封闭,只在卸料时开放,垃圾贮坑应尽量密闭。

(5)一次风机从垃圾贮存坑抽吸空气送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使垃圾坑内处于负压并装设负压表监控,以防臭气外溢,让臭气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

(6)在垃圾贮坑上部设事故排风除臭系统(活性碳吸附装置),在停炉检修或突发事故的情况下,将垃圾贮坑内的气体通过排风除臭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避免臭气的自由外溢,污染环境。

(7)设置厂界(征地红线)外3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配合当地政府,作好规划控制,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项目。

6.3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由符合国家要求的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处置;飞灰在厂内经螯合剂的固化稳定化处理,经检测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 6.3 条要求后,经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期送往飞灰填埋场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等送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

6.4噪声防治措施

(1)首先从声源上控制,设备应购买低噪产品,应安置在专用机房,采用密封门与外环境隔开,与外管道采用揉性连接,位置尽量远离边界,从一开始就降低噪声的影响。空压机要选用低能耗低噪声产品,应配套相应的消声器,以降低声源。

(2)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重点对鼓风机、真空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治理,以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如锅炉房、汽机房、水处理设施车间、空压机房等多噪声源的车间,在靠近厂界的墙面不设置窗和门,其它墙面的窗采用双层玻璃,门采用隔声门;对机械采取减振措施,管道进口采取软接及安装消声器,确保车间总降噪量不低于20dB。

(4)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5)严格控制夜间进出厂运输。控制厂区内流动机械运行速度小于20km/h限值,汽车禁鸣笛。

(6)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七、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7.1地表水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在项目周边设置五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除部分点位的BOD5、总氮和总磷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BOD5、总氮和总磷均为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等。

(2)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辆、道路冲洗污水等高浓度污水,排入厂内渗滤液处理站,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送到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渗滤液预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回喷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等低浓度污水通过管道汇入渗滤液处理站尾水在线检测装置后的出厂排污管道,送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处理能力,并已同意接收,污水经其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放,其对纳污水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所以,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7.2地下水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监测设9个地下水监测井,调查评价范围内1#~9#监测井除pH、硝酸盐、亚硝酸盐部分点位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pH、硝酸盐、亚硝酸盐部主要区域性常规超标,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主要为当地农民曾对该农田等地块施氮肥等肥料)。

(2)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情况下,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并做好各污染防治区的地面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将可能的污染控制在厂区小范围内。

项目应采用保护自然防渗层、主动防渗漏措施与被动地面防渗漏措施相结合方法,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为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所在地周围地下水体污染物及岩溶地下水水位的动态变化,应执行地下水日常监测,并对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3环境空气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在项目周边官前村、砌田村、宅内村、上厝村、苏内村、福埔村布设6个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SO2、NO2、CO的小时浓度值和SO2、NO2、TSP、PM10、PM2.5、CO的日均浓度均可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氯化氢、汞、铅及砷等特征污染物浓度符合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H2S、NH3应符合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二噁英浓度符合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总体上看,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环境影响预测

①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H2S、NH3的排放浓度叠加环境现状值后,网格点及敏感目标浓度值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②焚烧炉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叠加环境现状值后,SO2、PM10及CO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汞、铅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二噁英均低于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限值;各关心点处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功能的要求。

③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SO2及二噁英对周围环境影响略微增大,但未出现超标情况; 而NO2、PM10、HCl、NH3及H2S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

因此在实际生产运行中应做好焚烧炉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一旦发生非正常工况,应及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停止排污,严禁超标排放。

④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次提标改建后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范围。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现有工程一致,未发生变化。

在以后的发展中,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大气敏感目标。

7.4声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对正在运行的工程主厂房、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点的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6.6dB~67.7dB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2.5dB~65.7dB之间。噪声现状监测值部分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受厂区周边交通噪声影响。

(2)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营运期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超标。通过对设备进行噪声控制,并对厂区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噪声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3类要求。

7.5土壤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的pH、铜、锌、铅、镉、镍、铬、砷和汞含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

(2)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在现有工程厂区内进行提标改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扬尘、施工噪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废气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对该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7.6固废影响分析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各种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保证各种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可避免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本评价选取氨水为风险评价因子。确定氨水泄漏,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为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

(2)建设单位应设置各风险物品在线监测设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报警并联锁关停有关设备,消除事故排放,保证在短时间内,自动启动泄漏气体负压收集、吸收系统等措施,并应及时疏散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人群。

(3) 综上所述,风险事故的后果是严重的,建设单位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并采取上述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后,本项目建设从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八、总结论

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改建项目在现有工程用地红线内提标改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选厂址基本符合《晋江市市域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3-2030)》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好的外部配套条件。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可达到当地环境功能区规定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运行满足工艺和安全生产要求,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本地环境功能区允许范围之内,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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