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么《意见》有何亮点?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专家为你解读。造假追刑责警示作用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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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

2017-12-04 08:47 来源: 环境与生活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那么《意见》有何亮点?环境监测部门如何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专家为你解读。

造假追刑责 警示作用大

在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方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长时间以来做了大量努力,并取得长足进展。

11月9日,《环境与生活》记者来到总站的“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室(简称质检室)”,采访了质检室的王强研究员。

质检室目前有14名正式职工,主要负责各类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系统)的适用性监测,负责拟订监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条件、技术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标准。此外,质检室还加挂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牌子。

王强在质检室工作了10年,对国内各种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花样也是了然于胸。他先和记者介绍了几种常见的弄虚作假的手段:“最简单的就是上次西安利用棉纱堵塞采样器的方法,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了。”

2016年,西安市两个环保分局的7名官员为了让环境监测数据“好看”,竟然对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动手脚,后来被全部追究刑责,分别判处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还有更“奇葩的”。例如,在空气采样头附近喷淋水,降低PM2.5的浓度;把输送气体的管道扎孔,故意让其漏气、漏水,降低管道里污染物的浓度;故意调整修改仪器设备的参数,让数据变得“好看”⋯⋯

王强还强调,在上述西安案例的警示下,地方环保部门此后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上造假的情况有很大改观。“现在,敢于在环境监测数据上造假的官员,要不就是特别聪明,要不就是特别傻。”他打趣说。

“高智商”造假最终仍露馅

“咱们曾识破过哪些‘聪明’的造假?”记者好奇地问。

王强想了一下回答:“比如直接到软件操作系统里面安装小软件,当污染物浓度到一个限值的时候,程序自动让数值下降,数据看起来也有无规律的波动,有波峰和波谷,比较难以觉察。对付这种‘高智商’的造假,得靠长期蹲点,内部举报,突击检查。”

有一次,王强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到某地的热电厂突击检查烟气排放,该厂的全套监测仪器和数据表面看都是正常的,但是该厂用干法脱硫,需要消耗大量的石灰石,而该厂的财务部门提供不了购买这么多石灰石的单据和凭证,露出马脚。顺藤摸瓜,查到从脱硫到排放的全流程造假。据造假者交代,他因为在市场上一时买不到那么多石灰石,又担心处罚就开始造假,自以为在仪器设备和系统软件上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最后在财务环节上暴露了。

王强研究员带着记者参观实验室。质检室业务繁多,还承担着建设国家专用仪器设备适用性检测实验室的任务。环境监测仪器厂家要想验证其仪器设备性能质量和现场适用性是否符合我国的相关环保标准要求,都必须先在质检室进行相关测试,确认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记者在实验室看到一名外国专家。“外企同样也要过我们这一关,但大多数是国内的厂家,”王强解释道,“现在全套进口的仪器很少,国内企业成长很快,成套的国产仪器的国产化率大概有60%,但一些核心部件,例如高精度的仪表、高灵敏度的传感器,还是以进口为主。仪器检测多数要花两三个月时间,像我们熟悉的PM2.5监测设备,要在我们昌平区兴寿检测场检测整整一年。”

导致数据失真的原因,一是人为的故意造假;二是由于技术和能力不足造成的无意之过,类似仪器设备出问题这种。《意见》里面提到,“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做到这一点,质检室的员工经常要到外地检测检查仪器设备。“有时候,为了检验废气排放监测的仪器设备是否正常,七八十米的大烟囱我们也得爬上去。这活儿,有恐高症的还真干不来。”王强打趣说。

“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总站质量管理室,采访了质量管理室的滕曼博士。滕博士和她的同事们也经常出差,到各地开展监测数据的质量监督检查,查实那些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现象。

《意见》第13条明确了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职能,要求两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滕曼解释,“双随机”检查的意思是,随机挑选的技术专家被派往随机抽取的监测站点,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去站点查看日常运维记录、仪器的工作状态、数据是否有异常;站房内外的环境、视频监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把他们的仪器进行比对,看偏差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滕博士认为,现在很少有从业人员敢造假了。因为《意见》对从业人员实行“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生负责,从源头上预防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现象。

但是,客观上还是存在由于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够、业务能力有限、操作流程不规范导致数据失真的可能性。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全、准”,《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目前,质量管理室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尤其在完善工作程序方面。前不久,质管室就针对臭氧的监测流程,拿出了《臭氧校准作业指导书》。

滕博士介绍,《意见》提到的“建设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实验室”的任务,主要由质量管理室承担。“今后将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合作,强化量值溯源。打个比方,各个站点用的是不同的尺子,但不同尺子的刻度应该是一致的,并定期与更高精度的尺子比对。”

另外,各省级监测站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的能力考核(验证)也是由质管室来负责。“现在承担国家任务的社会化机构的技术人员能力还需提高,他们必须通过考试,他们的实验室能力也要定期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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