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征集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征集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穗环技函〔2017〕108号各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环保公司、环保协(学)会: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我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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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集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

2017-11-30 13:50 来源: 北极星VOCs在线

日前,广州市环保局印发关于征集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征集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穗环技函〔2017〕108号

各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环保公司、环保协(学)会: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我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2016]1054号)要求,有效开展VOCs整治及效果评估工作,提升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水平,并为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我中心决定征集一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并从中优选推送一批先进技术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纳入广州市环保科技推广项目名录,向社会推广以及向环保、科技部门推荐申报奖励。

一、重点领域

(一)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含VOCs物料生产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

(二)油墨、涂料、胶粘剂、农药等以含VOCs物料为原料生产含VOCs产品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

(三)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家具制造、船舶制造、电子、制鞋等含VOCs产品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

(四)原油成品油码头、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油品和溶剂储运销环节的油气和VOCs污染防治技术。

(五)机动车维修行业、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等服务业产生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

二、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请推荐单位组织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VOC+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推荐条件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二)污染治理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至少已有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谢敏

电话:81864386;18802036293

电子邮箱:710812225@qq.com

附件:2017年先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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