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PPP项目。
2、项目编号:066017K53601
3、项目类型:新建。
4、运作方式:本项目拟引入社会资本将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初期总投资约4600万元,分三批投入,前六个月运营准备期投入70%,第二第三年分别投入20%和10%。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或使用原公司负责项目机械化设备投入及土建投入,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的环卫保洁运营维护,以BOO(建设-拥有-运营)的方式运作。
5、项目范围: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鼓楼区部分主干道及滨江风光带(含公厕)的清扫保洁。其中:一级道路清扫面积55.5万m2,二级道路清扫面积83.33万m2,三级道路清扫27.61万m2,四级道路清扫2.18万m2,风光带保洁面积23.9万m2,6座公厕保洁。详细清扫保洁范围见附件1附件2。
6、作业内容及要求
(1)作业内容
1)道路“墙到墙”之间的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道路绿化带的垃圾捡拾和保洁;
2)道路“墙到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两米以下范围内乱张贴和乱涂写的清理和保洁;
3)道路“墙到墙”之间的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与保洁;
4)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等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两米以下部分的清洗保洁及雨水篦子的清掏。
5)专人对公厕进行清扫保洁,保证公厕环境卫生。
6)采用专门粪便运输车辆,将公厕积存的粪便运输到专门处理场所。
7)风光带绿化的保洁等。
8)政府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与道路保洁相关的内容。
(2)质量要求
清扫保洁标准参照《南京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全生命周期总投资约1.05亿元(根据机械设备折旧年限,暂定),其中初期总投资约4600万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为准)。
1)机械投入
本项目初始预计投入约4600万元购置先进环卫保洁设备,设备种类包括洗扫车、洒水车、小型机扫车、小型清洗车、纯吸清扫车、护栏清洗车、降尘降霾车、快速电动保洁车等,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100%。
2)智慧投入
本项目计划建设智慧环卫监管中心,实现环卫“精细化、人性化、数字化、科技化”管理。
一是资源共享,构筑统一综合平台。可基于已建政府公共资源构建平台,对环卫人员、车辆及部件进行编码和定位,实现环卫管理信息的精准采集、网络传输和实时管理。
二是创新环卫管理体制。可再造环卫管理流程,形成统一指挥、监督有力、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环卫大数据分析展示。可针对不同需求定制化数据分析,展示在LED大屏以促进智能化决策。
(二)PPP合作模式
1、项目实施机构
南京市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PPP项目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发起人,授权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该项目PPP合作中政府方的前期工作及具体事务开展。
2、项目交易结构
鼓楼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或使用原公司,政府方不参股。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环卫保洁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
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获得项目投资、运营回报,政府方以绩效付费的方式进行支付。
3、项目合作期
项目合作期15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凡有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申请人需满足的条件
(1)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必须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年度或者2017上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6年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申请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道路清扫或道路清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道路清扫、保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预审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于2017年11月22日17:00起至2017年11月29日17:00止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申请人法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登记报名。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如出现预审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www.njgp.gov.cn网采购公告栏。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22楼2205开标室
接收人:高捷 张时光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申请人方法
请各申请人在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准时送达,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后即展开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预审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志勇 联系电话:025-5859139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2106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高捷 张时光 胡应超 联系电话:025-83328406
原标题:南京市鼓楼区部分主干道环卫保洁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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