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11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项目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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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联合体中标21.93亿元综合治理PPP项目(附公告)

2017-11-20 16:26 来源: 交易所 

东方园林11月20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简称“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项目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公告称,具体建设内容目包含八个子项目,分别为盐津县水田新城景观打造建设项目、盐津县乌蒙国家地质公园打造建设项目、盐津县二夹河流域(兴隆河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盐津县上清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盐津县夷都山乌蒙迷城景区建设项目、盐津县茅坝千亩梯田景区建设项目、盐津县老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盐津县桢楠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1.93亿元,合作期限为18年,总体建设期不超过6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不同),运营期12年。

东方园林:关于收到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5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3. 总投资:21.93亿元

4.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八个子项目,分别为盐津县水田新城景观打造建设项目、盐津县乌蒙国家地质公园打造建设项目、盐津县二夹河流域(兴隆河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盐津县上清河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盐津县夷都山乌蒙迷城景区建设项目、盐津县茅坝千亩梯田景区建设项目、盐津县老县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盐津县桢楠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

5.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 18年,总体建设期不超过 6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不同),运营期 12年

6. 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进行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2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盐津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县辖 6 镇 4 乡,总面积 2091.5 平方公里。总人口 38.8万人,有苗族、彝族、回族等少数民族 14630人。2017年 1-6月,全县生产总值实现 17.2 亿元,同比增长 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 1.2 亿元,同比增长 12%,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6.2亿元,同比增长 17.9%,财政八项支出完成 10.28 亿元,同比增长 22.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0.68 亿元,增长 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完成 5.4亿元,增长 12.9%;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可实现 11250元、4560元,同比分别增长 11%、13%。

(以上信息来自盐津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ynyj.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公司名称: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力超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嵊州市剡湖街道龙盛路 88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安装、隧道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建筑机械修理;工程技术咨询。

东方园林持有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

4、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与持股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 97%。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 1%。

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 1%。

联合体成员(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 1%。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21.93 亿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原标题:东方园林:关于收到盐津县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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