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文章中已经向大家介绍了日本、韩国、欧盟、美国和我国的电子废物立法情况,供大家比较研究。今日将继续为大家介绍其产业现状,以期为大家提供更完整的电子废物管理信息。
表1近年来国际电子废物产业现状
日本电子废物产业状况
日本电子废物处理产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简单回收非金属到混入一般废物进行回收处理,再到2001年后规范化处理数量迅速增加。其中2008年,规范化处理电视机、洗衣机、冰箱和空调的数量占总产生量的55%,其余流向二手市场或国外。日本的法律规定了电子废物的回收处理流向:住家电子废物被销售商和市政管理部门回收,经专门机构或指定中转站,最终流向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通过十余年的发展,日本已经形成从电子废物回收、运输到处理的完整产业链,资源的回收率和回收量都明显提高。正规处理企业的处理规模持续扩大,处理设施的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使得日本的电子废物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现象。
韩国电子废物产业状况
韩国电子废物回收产业发展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生产责任延伸制实施(2003年)以前,电子废物回收量较少;生产责任延伸制实施后,电子废物回收量大幅度增加。其中以2004年为例,正规渠道回收的废电冰箱占预计废电冰箱产生量的52%,废计算机显示器正规渠道回收占其产生量的6.5%,其余由消费者暂存或流向其他回收渠道。韩国政府制定电子废物法律法规,规定生产者有义务回收利用电子废物,但具体的回收处理事项由国内电子产业环境协会完成。目前,韩国绝大多数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都选择联合国内电子产业环境协会履行电子废物回收义务。2008年末,已有三星、LG等58家企业加入该协会,建立了5个处理中心,分布在韩国四个地区和济州岛,服务于全国各地。
欧盟电子废物产业状况
欧盟电子废物处理在2005年在WEEE指令和RoHS指令下,规定了生产商、进口商和经销商负责承担电子废物回收和处置的费用。WEEE指令要求生产者承担电子电器产品的最终处理费用,消费者无需直接支付任何费用。该指令鼓励消费者自觉配合电子废物的回收,从而简化电子废物回收轨道;同时,要求生产者采用生态设计方法生产电子电器产品。欧盟电子废物回收与处理体系大多采用政府监管,授权第三方非营利组织进行协调、组织和监控。欧盟目前活跃的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超过500家,其中德国超过20家,荷兰超过12家。
美国电子废物产业状况
美国电子废物处理产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2003年前,少量有用物质被简单回收,大部分被回收商出口,部分进入填埋场;2003年后,随着美国各州对电子废物管理立法的重视,电子废物被回收的数量逐渐增多,进入填埋场的数量减少,部分仍被出口。美国电子废物回收渠道包括市政部门、销售商、回收商、非营利机构或环保组织、生产者或行业组织、政府伙伴关系项目。多数生产者通过美国电器制造商协会、美国贸易协会等行业机构参与电子废物回收;美国电子废物回收国家中心等非营利机构与生产商、零售商和政府机构合作发起电子废物回收项目,促进制造商、零售商、政府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电子废物回收责任。美国目前从事电子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超过2000家,分布在全美国50个州。
我国电子废物产业状况
据估算,2016年我国电子废物产生量超过1000万吨。在市场作用和政府引导下,电子废物主要流向旧货市场、处理企业和个体手工作坊。其中通过与产品制造商的合作协议以及以旧换新的政策,处理企业主要从制造商和销售商回收电子废物,而在市场利益驱动下,中间商或维修商回收的大部分电子废物流向了旧货市场和个体手工作坊,如图所示。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国已经从以手工拆解的小作坊为主,发展到拥有109家有资质的企业。但是由于收集渠道分散,使得多数正规的电子废物回收企业出现“吃不饱”的现象。总之,全球范围电子废物产业发展差异化非常明显(见下表),美国、中国和欧盟是回收处理量最大的国家或地区,年回收处理量均超过300万吨,但在回收处理率方面,我国已经逐渐超过一些发达国家成为先进的国家。从参与的处理企业来,美国具备2000多家有资质的企业,而我国只有109家,欧盟有500多家。从全球综合来看,2014年产生4180万吨的电子废物,只有16%得到正规有效回收,电子废物问题仍没得到有效解决。
图1 我国电子废物流向
原标题:专家解读 | 国际电子废物产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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