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利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利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服务于公司制造板块并负责供水设备事业部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利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黄利军先生原定任期至2018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黄利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0股,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黄利军先生做出的承诺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黄利军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原标题:中金环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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