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我国将发展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等九大重点领域环保装备制造业。到2020年,在每个重点领域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节[2017]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环保装备制造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环保装备制造业规模迅速扩大,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技术水平大幅提升,部分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16年实现产值6200亿元,比2011年翻一番。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工业绿色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为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同时,环保装备制造业创新能力还不强,产品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水平,促进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有效供给,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品结构,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融合发展,落实和完善支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先进环保装备有效供给,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行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创新驱动的行业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每个重点领域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研发协同化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围绕亟待解决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和不断提升的环保标准需求,以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培育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企业沿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精准研发,攻克一批污染治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以及材料药剂。加强应用推广平台建设,完善产业化机制,鼓励创新成果转化,推动装备与治理项目精准对接,加快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中的应用。
(二)推进生产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探索推进非标产品模块化设计、标准化制造,推广物联网、机器人、自动化装备和信息化管理软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精益化管理。加大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供应链在环保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开展生产过程中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对标达标,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
(三)推动产品多元化品牌化提升发展。优化环保装备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细分领域,逐步开发形成针对不同行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化、系列化产品,针对环境治理成本和运行效率,重点发展一批智能型、节能型先进高效环保装备,根据用户治理需求和运行环境,打造一批定制化产品。加强环保装备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社会化质量检测服务,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提升自主品牌市场认可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四)引导行业差异化集聚化融合发展。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提升制造型企业服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推进军民融合,促进军民两用装备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应用推广。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向环保装备制造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的深度和广度。
(五)鼓励企业国际化开放发展。鼓励环保装备企业加强合作,采取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式,积极拓展国外市场,通过技术引进、合作研发、直接投资等方式参与海外环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提供成套设备和服务为主的国际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包转变。鼓励环保装备企业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联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中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企业信息、技术和项目交流合作,推动环保技术装备专利、标准等国际互认,实现国际化对接。
三、重点领域
(一)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重点研发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三氧化硫(SO3)、重金属、二噁英处理等趋势性、前瞻性技术装备。研发除尘用脉冲高压电源等关键零部件,推广垃圾焚烧烟气、移动源尾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净化处置技术及装备。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以及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非电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装备的应用示范。
(二)水污染防治装备。重点攻关厌氧氨氧化技术装备和电解催化氧化、超临界氧化装等氧化技术装备,研发生物强化和低能耗高效率的先进膜处理技术与组件,开展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技术装备等基础研究。重点推广低成本高标准、低能耗高效率污水处理装备,燃煤电厂、煤化工等行业高盐废水的零排放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深度脱氮除磷与安全高效消毒技术装备。推进黑臭水体修复、农村污水治理、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厂提标改造,以及工业及畜禽养殖、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领域高浓度难降解污水治理应用示范。
(三)土壤污染修复装备。重点研发土壤生物修复、强化气相抽提(SVE)、重金属电动分离等技术装备。重点推广热脱附、化学淋洗、氧化还原等技术装备。研究石油、化工、冶炼、矿山等污染场地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安全影响,开展农田土壤污染、工业用地污染、矿区土壤污染等治理和修复示范。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重点研发建筑垃圾湿法分选、污染底泥治理修复、垃圾高效厌氧消化、垃圾焚烧烟气高效脱酸、焚烧烟气二噁英与重金属高效吸附、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处理等技术设备。重点推广水泥窑协同无害化处置成套技术装备、有机固废绝氧热解技术装备、先进高效垃圾焚烧技术装备、焚烧炉渣及飞灰安全处置技术装备,燃煤电厂脱硫副产品、脱硝催化剂、废旧滤袋无害化处理技术装备、低能耗污泥脱水、深度干化技术装备、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沼气制天然气、失活催化剂再生技术设备等。针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焚烧处理领域技术装备工艺稳定性、防治二次污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五)资源综合利用装备。重点研发基于物联网与大数据的智能型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与污染物末端治理相融合的综合利用装备。在尾矿、赤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领域研发推广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技术装备。在废旧电子电器、报废汽车、废金属、废轮胎等再生资源领域研发智能化拆解、精细分选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大型成套利用的环保装备。加快研发废塑料、废橡胶的改性改质技术,以及废旧纺织品、废脱硝催化剂、废动力电池、废太阳能板的无害化、资源化、成套化处理利用技术装备。在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领域推广应用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五料化”利用技术装备。
(六)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装备。重点研发危险化学品事故、航运中危化品(氰化物)防泄漏及应急治理的应急技术装备。重点推广移动式三废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上溢油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等。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蓝藻水华应急处置等技术装备的应用示范。
(七)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重点研发污染源水质聚类分析、水质毒性监测,石化、化工园区大气污染多参数连续监测与预警,生物监测及多目标物同步监测,以及应急环境监测等技术装备。重点推广污染物现场快速监测、挥发性有机物、氨、重金属、三氧化硫(SO3)等多参数多污染物连续监测,车载、机载和星载等区域化、网格化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以及农田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快速检测、诊断等技术装备。
(八)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重点研发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与药剂、超净过滤、高效气固分离材料,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固化脱除、微生物修复、生态修复、环保用纳米材料及药剂。重点推广高效低阻长寿命除尘滤料、脱硫用耐腐蚀衬板、土壤重金属钝化材料及药剂、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用催化剂、垃圾除臭剂、原位钝化、固定、生物阻隔材料及药剂等。
(九)噪声与振动控制装备。重点推广轨道交通隔振技术装备、高速铁路声屏障技术装备、阵列式消声器、低频噪声源头诊治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规范引导。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制定分领域的规范条件,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定期修订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引领产品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成套化发展。构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规范环保装备制造业有序发展。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绿色制造、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大对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环保装备制造业。
(三)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利用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等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交流、标准制定、运行监测、行业自律等工作,做好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走出去”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0月17日
延伸阅读:
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绿色制造,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水平,促进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指导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制定的?
答:环保装备制造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和物质基础的产业。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是防治环境污染、推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绿色发展定位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对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为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环保装备制造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自身发展来看,当前环保装备制造业正在从高速增长向持续稳定增长的新阶段的过渡,传统领域市场趋于饱和,新兴领域市场逐步拓展。但目前环保装备制造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低端同质化竞争严重,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与当前绿色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绿色制造,紧密围绕绿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先进环保装备的有效供给、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题2:《指导意见》编制的过程是怎样的?
答:在编制《指导意见》的过程中,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评估行业发展情况。2016年3-6月,委托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对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评估,总结行业发展成绩,深入剖析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研判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二是开展专项调研。在前期评估基础上,2016年7-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有关专家赴北京、四川、江苏、福建等地进行了充分调研,了解各地环保装备制造业行业发展现状,听取了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就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专题座谈。在开展调研的同时,还针对大气、水、土壤等环保装备制造业不同细分领域,分别召开了行业骨干企业、有关专家参与的座谈会,就如何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健康持续发展进行了交流讨论。四是组织文件编制。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完成《指导意见》初稿,并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五是广泛征求意见。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我们先后征求了部内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在我部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了《指导意见》发布稿。
问题3:《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提升先进环保装备有效供给为主线,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品结构,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融合发展,落实和完善支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激发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引导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确立的目标是:到到2020年,行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创新驱动的行业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主要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在每个重点领域支持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规范企业,培育十家百亿规模龙头企业,打造千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个带动效应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0亿元。
问题4:《指导意见》对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出了哪些方面的要求?
答:《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对环保装备制造业提出了发展的重点方向:
一是强化技术研发协同化创新发展。创新能力不强一直以来是制约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鉴于此,《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围绕亟待解决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以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依托,以产业链为纽带,引导企业沿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精准研发,提高产品研发效率,攻克一批污染治理关键核心技术装备以及材料药剂。此外,为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应用推广平台建设,推动装备与治理项目精准对接,加快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中的应用。
二是推进生产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智能化和绿色化是《中国制造2025》对我国制造业提出的重要发展方向,对于环保装备制造业,要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要求,一方面要推广物联网、机器人、自动化装备和信息化管理软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提高环保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生产过程的精益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大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供应链的推广应用,开展生产过程中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对标达标,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
三是推动产品多元化品牌化提升发展。尽管近几年我国环保装备产品无论是种类和还是数量都有长足的增长,但自主品牌的先进环保装备比例还不高,国际影响力不够。《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环保装备产品结构,拓展产品细分领域,逐步开发形成针对不同行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化、系列化产品,针对环境治理成本和运行效率,重点发展一批智能型、节能型先进高效环保装备,根据用户治理需求和运行环境,打造一批定制化产品。加强品牌建设,提升自主品牌市场认可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引导行业差异化集聚化融合发展。目前,我国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品低端同质化竞争仍比较严重,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指导意见》针对不同规模企业提出了差异化的发展方向:一方面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另一方面引导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同时在同时在新模式、新业态方面,还提出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金融业融合发展,推进军民融合,鼓励传统制造企业拓展环保装备制造领域业务,促进产业链条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五是鼓励企业国际化开放发展。针对当前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过渡依靠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份额小,企业之间孤立松散地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指导意见》鼓励环保装备企业加强合作,采取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式,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提供成套设备和服务为主的国际设备总承包和工程总包转变。鼓励环保装备企业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联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中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企业信息、技术和项目交流合作,推动环保技术装备专利、标准等国际互认,实现国际化对接。
问题5:关于《指导意见》重点领域有哪些具体考虑?
答:《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以及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效供给的双目标,聚焦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对环保装备提出的新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土壤污染修复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装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噪声与振动控制装备八个重点发展领域,既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行业亟待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的研发方向,,又提出了发展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深度治理、综合利用、节能降耗、高效智能等新要求;在满足当前污染治理需求的同时又增加了趋势性、前瞻性技术装备的储备;同时根据装备技术成熟度将每个细分行业重点领域分成重点研发与重点推广两部分。
问题6:在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行业规范引导。当前行业发展正在从高速增长向持续稳定增长的新阶段的过渡,行业规范发展尤为重要,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对当前行业发展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制定分领域的规范条件,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定期修订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引领产品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成套化发展。构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规范环保装备制造业有序发展。
二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法》“采取财税、价格以及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环保装备的发展”的要求,《指导意见》提出充分绿色制造、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等金融产品加大对环保装备制造业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环保装备制造业。
三是充分发挥中介组织支撑作用。发挥中介组织对行业发展的自治自律功能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指导意见》提出利用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等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交流、标准制定、运行监测、行业自律等工作,做好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于人才培养在推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指导意见》提出围绕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走出去”人才的储备和培养,为行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创新人才保障。
延伸阅读:
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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