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生态保护,成为很多人最为关注的话题。近两年,中央下足力气,对农村生态污染和人居环境进行整治。2017年以来,我国多项环保政策落地,为改善农村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近20项大大小小的环保政策中,农村垃圾处理、水十条、土十条,解决了潜藏在农村中的环境问题,而一贯严格的中央环保督察机制,也成为保障环境的一道安全屏障。
遵义市湄潭县偏岩塘村是当地打造的首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之一。迎着桃花江,背靠仙谷山,这里因山取势,建起了一片黔北民居。2016年这里接待全国各地的游客7.5万人。随着游客越来越多,如何保持村庄干净整洁也成为当地重视的一大问题。
一大早,村民们便带着自家收集到的可回收垃圾,来到再生资源回收站,通过分类称重兑现积分,再兑现生活日用品。
湄潭县鱼泉街道新石居偏岩塘组村民邹火东:我们这个地方的瓶子废纸,也可以拿到可回收站,积分兑换东西,为我们这个地方打造了美好的环境,也给小孩从小培养了环保意识。
为了提高村民对垃圾管理的积极性,偏岩塘于2016年,为每家每户发放了分类垃圾桶。对于村庄垃圾治理,县里还配置了11个统一的地埋式垃圾桶。每个体积5立方米,可以容纳一吨垃圾,每天由县里统一进行深埋处理。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偏岩塘一幢幢白墙青瓦的房屋坐落在青山绿水之间。如今,就连那些曾在外打工的村民也纷纷返乡,办起了农家乐、民宿客栈,实现了“养家不离乡”的愿望。
湄潭县鱼泉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守东:我们偏岩塘通过对污水的集中处理和垃圾的分级管理,有效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让整个村庄变得干净整洁,依山傍水,错落有致,俨然一幅美丽的田园山水风景画,下一步我们将这些经验在全街道进行推广和完善。
遵义市湄潭县对农村垃圾的整治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今年,国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此,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朱启臻表示,垃圾处理,正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最难啃的“硬骨头”。
朱启臻:农村的人居环境最近几年有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但是有几个让大家头疼的问题。比如垃圾的收集处理,最近垃圾问题变得严重起来了。解决起来比较难。
朱启臻表示,想要确保治理成果长期保持成效,必须要让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适应老百姓的需求。这样,农民群众才愿意参与其中。
朱启臻:比如对于垃圾问题,我们不能用城市的思路来解决,所以我们现在提倡垃圾有效利用,那么怎么让这些垃圾利用起来,我们应该向传统的农村寻找智慧,比如我们最近提倡家庭农场,家庭农村可以实现种植和养殖业结合,生产和生产的材料就可以循环起来了,垃圾就得到了有效利用。
当然,要改变农村的环境污染,最需要的是政府的监督!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率先在河北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试点。15日,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预计结束入驻。至此,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国各省区、市实现全覆盖。开展两年来,环境问题出在哪里,督察利剑就指向哪里。
在浙江湖州,困扰大银山村民数年的“企业偷埋病死猪”的情况在督察组接到举报后就得到了重视,目前当地政府已开始加快进行处置与追责。在山东淄博,华鹏纸业废气、废水污染突出,已被责令停产搬迁。淄博市委书记周连华现场劝导企业负责人的心里话,也道出了地方“偿还欠账”的决心。
周连华:你付出的这个代价,是因为前些年你对环境的影响太大了,一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很痛苦,但是咱不弄,这个坎就走不过去,不要寄希望于再捱几天,下决心。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实现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问责人数达到15519人,仅正在进行的第四批中央环保督查处罚金额超过2.8亿。“边督边改、限时办结”的要求更使得不少长期污染环境的“老大难”环境问题得到了高效解决。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魏永刚认为,问责要发挥作用,就要“问”到人。只有让每一件事情都有具体的人来负责,我们的事业才能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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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刚:河北保定市对环境整治不力的官员进行问责,而且通报问责13名相关责任人。这些干部是因为对环保督查结果交办不力而被问责的。这一方面说明保定市对环保问题是动真格的,另一方面也为环保问责开了个好头,值得各地效仿,也是对那些环境还存在问题地方的干部一个警示。这几年,“问责”的事情越来越多,问责要问什么责,问谁的责,这是最关键的。问责要发挥作用,就要“问”到人。只有让每一件事情都有具体的人来负责,我们的事业才能取得更大成绩。
当然,对于农民来说,环保中最重要的,就是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治理。今年6月,《水污染防治法》完成大修,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法相比,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作出了55处重大修改,涉及河长制、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饮用水保护、环保监测等内容。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魏永刚指出,新版《水污染防治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实现水污染防治上的“城乡一体”。
魏永刚: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55处重大修改都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内容有不少涉及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的。这顺应了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既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水污染防治法就是要把城乡都“管”起来。
魏永刚认为,新农村建设正从前几年的刷白墙、扫街道,向改厕改水等农村居家方式转变迈进。在乡村美起来、民宿多起来的同时,农村污水处理也成为一个迫切问题。很多地方的农村都提出了修建下水道、集中处理污水等基础设施要求。水污染防治必须城乡一个标准,尤其要关注农村生活方式转变所带来的污水防治要求。
魏永刚: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明确了国家应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等,都体现了对农业和农村污水防治的重视。我们相信,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必将有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的水污染防治,走出污水处理难的乡村将更加美丽。
除了水,良好的土壤环境是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人居环境安全的重要基础。今年9月,环保部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此次《防治法》对农业生态保护中“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又一次进行了强调。郑风田表示,和过去相比,此次《办法》更加强调了对“新污染”的责任承担,这对未来农田污染的防控工作将非常有好处。
郑风田:过去土四条就提出谁污染谁治理,这次我们也同样强调。谁污染谁治理这个原则特别好,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确实还有一些细化的问题,怎么去解决过去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防止和管控未来新的污染的发生,我想在具体过程中还要再思考。过去的污染我们再去找可能比较难,这次强调的是新污染。过去这一块不受重视,过去我们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污染的土壤去找责任人,就找不到人了;或者污染的企业没有经济能力负担这些土壤的修复工作,最后导致让政府去兜底,让社会去买单。所以我觉得这个文件的出台对我们的耕地保护有非常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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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村环境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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