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史上最严的第三批环保督查,让有色金属行业嗅到一丝浓浓的火药味,随着稀土打黑力度的空前加强,电解铝去产能攻坚战加码,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违规回收这一行业乱局或也有望继续改善,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为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规范回收的出路。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局面令人堪忧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乱象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工信部颁布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指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废铅酸蓄电池有组织的回收率已经超过90%以上,而我国有组织的回收率不到30%。并明确我国还没有由铅酸蓄电池生产商或再生铅生产厂家建成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回收网络。6、7年过去了,这一有组织回收的比例基本未变。
而据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全国铅酸蓄电池产量为3.06亿kVAH,同比增长7%左右,2016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高达400万吨,若按上述回收率测算,每年非法流通到市场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令人堪忧。
但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业准入门槛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也不具备独立建设分布广泛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的能力,加上2015年7月1日起,再生铅企业即征即退50%的税收扶持政策修订为30%,从2016年1月1日起征收了4%的消费税以后,正规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成本两度增加,更纵容了非法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入市,并加剧了环境污染。
据媒体报道,废铅酸蓄电池除部分发生在企事业单位之外(占20%左右),大部分发生在社会源消费领域(80%左右),需要在末端后补市场进行零星收集,而在实际购进中,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收购凭证),从而导致增值税链条断链(或无法结算)。回收环节税票的缺失也对正规企业造成麻烦,阻碍了合法回收渠道的畅通。因为缺少进项税的抵扣,也增加了正规企业的税负,在与个体回收商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此外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价格也远高于普通车辆,这也增加了正规企业参与回收的门槛。
污染倒逼环保政策日益加码
据了解,由于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高发,且废铅酸蓄电池若不按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收集、拆解和回收,可能向环境释放硫酸及铅、锑、铋、砷、镉等重金属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拆解过程是产生污染最严重的阶段。因此,国家对涉铅行业的环境问题,一直是整治、规范的重点,并层层加码。
2011年5月9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涉铅企业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并表示要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4年,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含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公安部和发改委在2016年6月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除铅酸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外,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渣、含重金属污泥,经拆散、破碎、杂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也属于危险废物。
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明确,具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可以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
2016年12月26日,环保部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一步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提出了专业的要求,将废铅酸蓄电池列为重点控制类别,并详细规定了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要求,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的政策日益严格并规范。套用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何艺博士的说法,“传统的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经过几年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从整个行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够完善”。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或有望落地
2017年7月26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令市场看到一丝改善的曙光。
2017年7月26日,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在国家发改委召开。此次研讨会目的在于研究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式;讨论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回收利用目标和分解落实方案。
据上海有色网了解,电池产品(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非第一次提出,早在2013年3月,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回收利用行为。
其中针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描述中,明确指出,要制定《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提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具体机制和操作办法,明确生产企业(进口商)的回收责任,督促企业在设计和制造环节充分考虑产品废旧回收时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销售者、消费者参与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对规范回收利用行为的描述规定,依法规范个体商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和土法炼铅等行为。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鼓励生产企业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支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管。支持规模化、规范化的铅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在2016年5月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中国网联合举办的“循环困局---铅酸蓄电池回收与铅再生商业模式探讨”主题沙龙上,业内专家就指出,强力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或是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破局之道”。
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针对铅酸蓄电池,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并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
并明确,“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2017年5月28日,超威集团、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上海有色网在浙江省长兴县举行全国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上海示范区合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三方将结合各自优势,强强联合,推动全国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体系建设,此举标志着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迈出了重要一步。
显然,“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已成为业内解决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共识,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未来或有望真正落地实施。
而2017年7月26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较此前更进一步的提法在于三点,一是提出建立铅酸蓄电池的编码标准,正如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马荣副司长在会上指出的那样,“统一的编码标准是建立铅酸蓄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的基础”。
二是提出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一方面,要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实施网点登记;另一方面,鼓励蓄电池骨干生产企业和规范利用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合作、商业协作等方式“强强联手”,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三是对环保危险废物管理进行改革创新。“铅酸蓄电池骨干企业要对依托其销售渠道建立逆向回收网点临储、转运和仓储等进行集中申请”。
充分显示了依靠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来解决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想法已基本成熟。但正式推出或仍需假以时日。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政策盘点
2011年,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年3月,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充分明确了国家对铅酸蓄电池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目标。
2015年10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为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其对2012年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在《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正式发布之日废止。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规定,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
2015年12月7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酸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2016年12月13日,国家工信部印发《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政府将对再生铅生产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也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还要求“企业预处理车间地面必须采取防渗漏处理,必须具备废酸液回收处置、废气有效收集和净化、废水循环使用等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需脱硫处理或熔炼尾气脱硫”、“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及熔炼设备必须配套负压装置”。还量化了对回收环节的约束,如“废铅蓄电池破损率不能超过5%”,为回收、运输过程中自然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得到安全合适的处理提供了相应依据。
总体看来就是,政策愈加严格,行业准入门槛日益提高,再生铅行业经历一轮轮洗牌,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但回收行业的无序状况依然存在。
构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的的最新项目
2014年9月,万里电池投资重庆德能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为一家回收处理废旧铅蓄电池的大型企业),从该公司获得废旧电池回收授权,并向其销售废电池及含铅生产废料。这样不仅满足万里电池的生产经营需要、完善了公司产业链,更保证了废旧电池的规范回收,减少了不必要的环境污染。经过这几年的经营,万里电池已在西南片区建立了成熟的销售及回收网络,实现铅蓄电池在现有渠道内的双向流通,同时还在积极布局全国回收网络。
2015年9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在浙江省湖州召开的主题为“布局‘十三五’——电池环保产业趋势与创新发展”的首届中国电池产业绿色化发展研讨会上指出,要加快铅蓄电池绿色市场的建立和回收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电池生产要在全流程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并发挥龙头企业的优势做好电池的回收和利用工作,实现废旧电池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大力度发展绿色能源和绿色电池。
2015年9月,南都电源宣布以约3.16亿元收购华铂科技51%股权,开始进军铅回收领域。天能集团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理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该集团年回收30万吨废铅蓄电池清洁化再生技术改造项目已经正式竣工投产。
在本次会议上还签订了《推行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中华环保基金会电池污染防治和救助专项基金,并由国家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及超威集团等单位联合发起成立“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联盟”。
2016年5月12日,包括河南豫光、江苏新春兴、保定港安、湖北金洋、美国江森自控、浙江超威、上海杰士等再生铅和蓄电池骨干企业以及上海鑫云、上海金桥、上海秦岭、上海楚鑫等在内的多家专业持证回收公司齐聚一堂,就废铅蓄电池回收面临的问题展开讨论,这也是全国上下游及中间环节的就该问题首次面对面商谈。
2017年3月21日,由环保部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依托单位超威集团倡议,社会各方自愿发起成立了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参与委员会的企业,其铅蓄电池、再生铅产量均超过全国产能80%,包括超威、天能、骆驼、风帆等知名铅蓄电池企业,湖北金洋、江苏新春兴等再生铅龙头企业共21家。同时,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等相关社会组织参加委员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与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将启动《铅酸蓄电池用再生铅》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
今年5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专栏在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信息发布和检索平台,将为规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专栏上线以后,将主要发挥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公告企业查询和检索平台。二是相关政策信息发布平台。三是社会舆论监督平台。
2017年5月,超威与上海鑫云贵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上海有色网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三方利用各自在铅蓄电池生产、回收网络、回收渠道、大数据及线上资源等方面的不同优势,打造上海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2017年5月,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国家环保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举办的第二次“上海市铅酸蓄电池营销及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单位座谈会”在沪召开。
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提出上海在运行"销一收一"模式,回收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政策需求清单,探索突破目前存在的瓶颈问题的可行性方案,而各参会企业代表也就各自企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据悉,各蓄电池生产厂已经在尝试通过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根据几家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反馈,在开展逆向回收、“以旧换新”时普遍遇到了几点问题亟需解决:收购废铅酸蓄电池无税票入账、缺乏法规依据约束末端销售网点废铅酸蓄电池流向等问题。
2017年6月9日,骆驼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在全国多地布局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工厂,利用公司密布全国各地的成熟销售网络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实现蓄电池在自有渠道内的双向流动。
超威集团也利用全国30万个铅蓄电池销售终端,已在北京、天津、山东等10多个省市同步启动逆向回收废旧铅蓄电池的渠道与平台。目前超威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已经正式形成。
区域试点工作:
在京津冀以及山东、宁夏、福建、海南、贵州铜仁、辽宁等地,组织相关企业探索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先行先试。
各省市已开展的行动
2014年,河南省工信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订的《河南省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印发,提出采取严格准入等多项举措,到2015年推进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
2016年8月,宁夏省发布《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宁环办发[2016]67号),以市为单位探索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推广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备案制度奠定基础,积累经验。
2017年1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制试点工作的公告》(公告[2016]24号),试点内容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通过本企业在京产品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铅蓄电池,并将其转移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无害化利用处置。”
2017年1月,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规定各品牌企业对其授权的销售网点、收集站、暂存点,负责统一注册,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环保部门做好辖区销售网点、收集站、暂存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目前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已率先公布《关于拟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转移企业名单的公示》,明确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站企业为57家、暂存点企业为253家。潍坊市有两家企业被拟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站企业名单,另有五家企业被拟纳入全省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点企业名单。
2017年3月,天津市发布《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土〔2017〕39号),确定了5家暂存站和126个收集点作为试点单位,其中暂存站负责按照规划的服务区域收集区域内收集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点负责按就近原则收集个人、家庭等社会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
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支持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建设的复函》(环办科技函[2017]157号),批准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成立国家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3月21日,国家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2017年7月18日,辽宁省安监局下发了《辽宁省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宣布即日起,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以控制、减少和消除此类尘毒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7月23日上午,安徽省界首市工业与城乡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暨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酸电池高效绿色处理综合回收再利用示范项目开工仪式在华铂科技公司举行。
新开工的华铂科技废旧铅酸电池高效绿色处理综合回收再利用示范项目是华铂科技二期项目,该项目将应用国内外最先进、绿色、高效的生产工艺及装备,采用最严格的环保、安全控制体系,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生产效率及环保及安全水平最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绿色处理及综合回收项目。项目建成后,华铂科技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总处理能力将达到百万吨,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铅资源再生工厂。为促进阜阳工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等重点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技术进步
铅膏直接再生铅粉新工艺技术
由北京化工大学与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合作研究,废铅酸蓄电池经过破碎分选,其铅膏直接通过原子经济反应再生铅粉的新工艺技术,用于电池生产,去掉原来废铅膏冶炼成金属铅、粗铅精炼、熔铅造粒、球磨制备铅粉,因此大幅度减少铅烟尘、能耗,这是根本性技术创新,将改变再生铅行业格局,充分体现核心技术创新、清洁生产技术对节能减排的贡献力。因此一旦该技术推广,将进一步展现大幅度减排潜力。
工信部、环保部等5部委曾指出,到2015年我国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循环再生比重超过50%。
湿法回收废铅电池新工艺——原子经济法北京化工大学-超威集团
传统过程:铅膏—脱硫氧化铅—粗铅—电解精铅;铅酸电池企业购进精铅,精铅—铅球—氧化铅
原子经济法:废铅膏——氧化铅
新工艺优点:
1、无高能耗的高温冶炼、电解和球磨,节能22%;
2、避免产生PM2.5含铅粉尘、铅渣和有毒氟化物;
3、铅回收率从95-97%提高至>99.7%;
4、电池企业回收自身的废电池为生产新电池提供原料
目前正在超威集团年产300吨中间试验的基础上,建设年产4000吨和一万吨的示范工厂。
原标题:【环保药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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