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的环境意识与公平意识也都不断觉醒、深化,随着大量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环境维权事件被频频曝光,互联网资讯不断报道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现象,虽然各类专家各种文章各有道理,却让绝大多数民众感受到自己的环境公平权益被侵犯,也进一步加深了对社会的不安全感和对政府的不信任感。
其实,从历史角度和国际角度客观来看,并不存在绝对的环境公平;又如刚刚高喊“不公平”而退出《巴黎协定》的美国,其累积总排放量占全球27%,人均碳排放量高居世界第一;再如英国研究机构2015年的报告表明:全球最富有的10%人群制造了50%的碳排放,而最穷的50%人群制造的碳排放仅为10%。
虽说没有绝对的环境公平,但各国政府环境保护的基本出发点都是建立相对的环境公平制度,减少环境侵权行为发生。这同样是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任务。但目前看进展比较缓慢,我国环境公平失衡问题尤为突出,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其严峻性甚至超过了环境污染的本身:损害环境获得利益的人并没有承受环境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承受环境污染严重后果的人却没有享受到环境损害带来的利益,由此带来了环境公平失衡的严重社会问题。
一是区域之间的环境公平失衡。由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很多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得到公平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河北省“钢铁经济”所带来严重的大气污染,这些污染物随风飘移,一般4个小时就会转移到相邻省市,相邻省市群众承受了环境污染的代价。又如很多江河流域上游都建设有高污染行业的企业工厂,其排污产生的污染物会随波漂流,让下游流域的群众承受环境污染带来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面对这种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难解决,甚至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二是排污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环境公平失衡。很多环境损害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就是简单粗暴的用资源换成金钱,给当地群众留下一地鸡毛。例如山西、陕西、内蒙古、山东等省份拥有大量矿产资源,但由于很多地区管理不善,过度开采,造成很多区域地下被挖空;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的数据,全国仅煤矿开采而损毁的土地超过200万公顷,这些土地很难被修复再次投入使用,直接影响到当地群众的生存生活问题,也给当地群众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环境威胁;再如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南新乡“镉麦”事件,这就是河南新乡成为“中国电池工业之都”所带来的环境公平失衡,企业通过污染环境获得了经济效益,政府通过默许企业排污获得了税收,而普通农民辛苦劳作种出来的粮食却天生含毒。这只是中国耕地污染现状的缩影之一,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有19.4%的耕地污染超标,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
三是排污者之间的环境公平失衡。虽说当前中央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空前,环境保护督查及环境执法工作都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环境意识好的守法企业用很大投入去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企业生产成本逐步升高,产品价格也逐步提高,但另一些企业并没有按政府要求投入资金去治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甚至在地方政府的默许下偷排漏排,生产成本没有变化,产品价格依然廉价。其结果是环境意识好的守法企业产品没有竞争力,面临倒闭窘境,而违法排污的不良企业赚得盆满钵满,造成排污者之间的环境公平失衡。
我国目前解决环境公平失衡问题的核心原则就是“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分为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等表现形式。虽然这个核心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环境公平的理念,但缺乏制度保障,难以实施。比如将在明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就没有很好地体现这一核心原则。
环境保护税由过去的排污费平移而来,由于历史原因,排污收费制度所规定的费率远低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体现不了环境公平原则,根本没有办法发挥出应有环境保护作用,甚至对于部分排污企业来讲,按法律规定缴纳的环保税有可能会远低于环境治理投入的成本,这在客观上鼓励了企业的环境污染行为,与环境公平原则背道而驰。
我国经济多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环境资源付出了巨大代价,如今群众也饱受环境问题困扰,虽说解决环境问题任重道远,需循序渐进,无法一蹴而就,但在顶层制度的设计上不能避重就轻,应该建立相对公平的环境制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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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建设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分析、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图】
原标题:缺失的环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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