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环保产业签订PPP项目的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近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人民政府签订《阜南县全域环境综合治理及投资合作

首页> 水处理> 污泥> 企业> 正文

盈峰环境关于公司环保产业签订PPP项目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6-27 08:27 来源: 证券日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环保产业签订PPP项目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人民政府签订《阜南县全域环境综合治理及投资合作框架协议》,阜南县人民政府为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及升级,建设县域生态乡镇(特色小镇),规划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包含生态园区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旅游开发等内容,总投资概算约40亿元。

一、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金额约40亿元,如正常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协议仅为PPP项目框架性协议,协议中项目总投资金额仅为预估金额,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项目工期较长、工程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政策、气候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未来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阜南县人民政府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内容:

1.生态园区建设(总投资额 10 亿元)

在现有垃圾电厂基础上,投资建设包括废弃农作物、建筑垃圾、污泥、餐厨垃圾等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包含“ 一园五厂两基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垃圾焚烧发电厂(含垃圾清运转运及环卫一体化)

(2)污泥无害化处置厂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厂)

(4)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工程(厂)

(5)废弃农作物综合利用工程(厂)

(6)环保科普教育基地

(7)生态工业旅游基地

2.生态环境治理(总投资额 20 亿元)

(1)县域乡镇全境污水处理:针对集镇、村庄、散户三个层级,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相结合,按照“ 一乡一策”、“一村?策”原则,提供整体打包解决方案,保证实现城镇污水设施全覆盖的目标达成;

(2)县域地表水厂建设:城南及城东地表水厂建设

(3)流域综合整治与开发:县域水系治理及滨水景观带打造

(4)环境监测与智慧水务:运用环境监测先进技术及大数据平台,保障河长制的有效落地。

3.生态旅游开发(总投资额 10 亿元)

推进城乡综合环境治理及升级,建设一批县域生态乡镇(特色小镇),并对洪河、谷河等流域进行系统规划和建设开发,鼓励、引导当地发展民宿产业、旅游相配套产业,形成生态旅游产业链。

4. 投资估算:总投资概算约40亿元。

5、合作方式:双方同意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作为基础合作模式。对于PPP中包含的具体合作模式,如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O&M (委托-运营)等,双方基于共赢原则,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商谈,明确边界条件、交易结构、支付方式等内容。

6、规划建设周期:合作项目分阶段推进实施,预估总周期为四年。

三、本次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该框架协议签订金额约为40亿元,本框架协议如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的影响,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此次阜南县全域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兼顾环境治理、循环经济、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及公共设施,形成以“生态产业”整体开发为主的、相关产业互动的区域要素集聚、自体循环的、具有吸引力的县域生态经济合作范例,有助于公司在中部地区的辐射效应和产业模式拓展延伸。本项目的承接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能力,并为公司打造成国内一流综合性环保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其他相关说明

交易对方阜南县人民政府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原标题: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环保产业签订PPP项目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