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住建部印发《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产品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产征[2017]43号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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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7-06-05 09:5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住建部印发《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产品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产征[2017]43号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60号)的要求,现征求由天津艾杰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产品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天津艾杰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瑶、姜亦增联系电话:022-27836375

传真:022-27836420

Email:twiee@sina.com,zbfrance@163.com

地址及邮编: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D座1401室,天津艾杰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邮编30038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5月24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艾杰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江苏中宜环科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臻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张大群、金宏、张述超、刘瑶、王秀朵、赵乐军、陈斌、姜亦增、曹井国、张蓁、李善庭……

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格栅除污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性能参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给水排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中使用的格栅除污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1220不锈钢棒

GB/T1348球墨铸铁件

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3767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GB/T8923.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9089.2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第2部分:一般防护要求

GB/T9439灰铸铁件

GB/T12770机械机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13306标牌

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25150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奥氏体不锈钢钝化膜质量的测试方法蓝点法

JB/T4297泵产品涂漆技术条件

JB/T5936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格栅除污机barscreenmachine

通过链条(钢丝绳)牵引齿耙(抓斗、滤网),将拦截在格栅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专用设备。

3.1.1钢丝绳牵引式格栅除污机steelwireropetypebarscreenmachine

由钢丝绳驱动装置牵引齿耙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2回转式链条传动格栅除污机rotarychaindrivestypebarscreenmachine

由多个齿耙等距离设于环形链条上,由环形链条驱动装置牵引齿耙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3回转式齿耙链条格栅除污机rotarytoothharrowchaintypebarscreenmachine

由链轮驱动装置牵引密布的耙齿组将拦截在耙齿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4高链式格栅除污机high-chaintypebarscreenmachine

链轮和链条在水面以上工作,由回转式链条驱动装置牵引齿耙插入水下固定栅条间,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5阶梯式格栅除污机gradienttypebarscreenmachine

具有偏心轮的驱动装置带动移动栅条做往复运动,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阶梯式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6弧形格栅除污机curvedtypebarscreenmachine

齿耙在驱动装置带动下,沿圆弧形固定栅条(近似1/4圆周)做回转或摆臂运动,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7转鼓式格栅除污机rotarydrumtypebarscreenmachine

由驱动装置带动齿耙在由环形固定栅条组成的圆柱形转鼓内侧做圆周运动,将拦截在转鼓内侧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

3.1.8移动式格栅除污机mobiletypebarscreenmachine

由钢丝绳牵引齿耙(抓斗)将拦截在固定栅条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并通过横向水平行走装置将其移至指定收集处的格栅除污机。

3.1.9回转滤网式格栅除污机rotaryfiltertypebarscreenmachine

滤网在回转链轮驱动装置带动下做回转运动,将拦截在滤网前的漂浮和悬浮物体打捞上来的格栅除污机,按进水方式分为正面进水、网内侧面进水和网外侧面进水三种。

3.2格栅除污机宽度widthofbarscreenmachine

安装在进水渠道中两侧板外缘间的距离。

3.3栅条间距griddistance

相邻两栅条内侧距离。

3.4安装角度angleofinstallation

格栅除污机安装时,格栅与水平面的夹角。

3.5可靠性reliability

格栅除污机在规定的工况下和时间内,完成额定功能的能力。

3.6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

在可靠性试验期间,累计工作时间与运行故障次数之比。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公式(1)计算:

MTBF=T0/N………………………………………………(1)

式中: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单位:h;

T0——累计工作时间,单位:h;

N——在可靠性试验总工作时间内出现的运行故障次数。

4分类与型号

4.1产品分类

4.1.1按照结构型式分为:

a)钢丝绳牵引式格栅除污机;

b)回转式链条传动格栅除污机;

c)回转式齿耙链条格栅除污机;

d)高链式格栅除污机;

e)阶梯式格栅除污机;

f)弧形格栅除污机;

g)转鼓式格栅除污机;

h)移动式格栅除污机;

i)回转滤网式格栅除污机。

4.1.2结构型式

格栅除污机结构型式示意图参见附录A。

4.2产品型号

4.2.1型号编制

4.2.2名称和型号对照表

格栅除污机名称和型号对照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3型号示例

格栅宽度2000mm,栅条间距20mm,功率1.5kW的阶梯式格栅除污机,型号为:CWJ-JT-2000-20-1.5。

5性能参数

5.1性能参数表

格栅除污机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栅条间距及网孔净尺寸系列

格栅除污机栅条间距及网孔净尺寸系列应符合表3的规定

6材料

6.1不锈钢材料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其牌号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GB/T1220、GB/T3280、GB/T4237和GB/T12770的规定。

6.2钢构件材料的牌号和机械性能等应符合GB/T699和GB/T700的规定。

6.3铸件材料的牌号和机械性能,以及影响铸件强度和外观的气孔修补规定等条件应符合GB/T1348和GB/T9439的规定。

6.4非金属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所加工零部件的机械强度和刚度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

7要求

7.1基本要求

7.1.1格栅除污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且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作。

7.1.2格栅除污机配套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并附有产品合格证,经入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应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入厂验证。

7.1.3格栅除污机的有效过水面积计算时,流速宜按0.8m/s~1.0m/s选取。

7.1.4格栅除污机的单台工作宽度不宜超过4m,超过时宜采用多台或移动式格栅除污机。

7.1.5高链式格栅除污机水深不宜超过2m,宽度不宜超过2m。

7.1.6格栅除污机应同时具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其中自动控制分定时和液位差两种方式。

7.1.7格栅除污机应设置机械过载保护及自动报警装置。

7.1.8格栅除污机结构部件的设计应满足刚度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其安全系数不应低于2倍。

7.1.9格栅除污机的零部件、紧固件、结构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宜采用标准件,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1.10格栅除污机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8000h,正常工作寿命不应少于15年。

7.1.11格栅除污机应设置齿耙自清功能,并具有可靠的除渣效果,栅渣应排卸到贮存或存放栅渣的收集容器之中。

7.2加工及防腐

7.2.1机械加工构件的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36的规定。

7.2.2钢构件的金属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7.2.3不锈钢焊接的焊缝应进行酸洗和钝化处理。

7.2.4铸件在涂装前应去除毛刺和粘砂,并将浇口、冒口和多肉等铲平,保持表面平整光洁,非加工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100μm;碳钢件表面处理应符合GB/T8923.1的规定,除锈等级应达到标准规定的Sa2级,4h~6h内涂装。

7.2.5当采用涂装进行防腐处理时,按不同的技术要求,分别涂底漆和面漆。涂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不应有粗糙不平和漏漆现象,漆膜应牢固,不应有气泡、针孔、剥落、皱纹和流挂等缺陷,应符合JB/T4297的规定。

7.2.6应用于给水处理工程中的格栅除污机,当采用涂装防腐蚀措施时,所使用的涂料的卫生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7219的规定。

7.2.7漆膜总厚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水上金属表面:150μm~200μm;

b)水下金属表面:200μm~250μm;

c)应用于含氯离子较高的污水、工业废水及空气中时,水上金属表面应大于200μm,水下金属表面应大于250μm。

7.3电气控制

7.3.1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GB/T3797的规定。

7.3.2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过电流、过电压、欠电压、过热保护功能,并符合GB/T9089.2的规定。

7.3.3电控箱采用户外式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并符合GB4208的规定。

7.3.4格栅除污机的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壳体金属部分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7.3.5耐压性能试验时,电气设备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施加50Hz、1000V交流电压,经受至少1s的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现象发生。

7.4制造、装配

7.4.1格栅除污机安装时应保证各部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确保整体在运转过程中平稳、灵活,不得出现卡阻、倾斜现象,确保运行可靠。

7.4.2格栅除污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70dB(A)。

7.4.3格栅除污机固定栅条的顶部应高出栅前最高水位0.2m以上。

7.4.4钢丝绳牵引式格栅除污机所使用的钢丝绳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质,直径不应小于8mm。

8试验方法

产品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4。

9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标志

9.1.1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9.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2包装、运输和贮存

9.2.1产品应分部件包装,机械设备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9.2.2产品在包装后方可运输,在装运过程中不得翻滚和倒置。

9.2.3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介质的有遮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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