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的目的,是弄明白赚钱的逻辑。为此,要回答四个问题,一、了解行业要解决的问题或需求;二、了解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判断介入的时机;三、分析能促进/打击该行业的各种因素和程度,来判断投资的价值和风险;四、总结赢家的标准和素质,找到最有价值的企业。行研适用范围:站在私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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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分析|VOCs行业的深度行业调研

2017-04-27 09:18 来源: 知乎“环保行业私募股权投资”专栏 作者: 丁敏

行业研究的目的,是弄明白赚钱的逻辑。为此,要回答四个问题,一、了解行业要解决的问题或需求;二、了解行业本身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判断介入的时机;三、分析能促进/打击该行业的各种因素和程度,来判断投资的价值和风险;四、总结赢家的标准和素质,找到最有价值的企业。

行研适用范围:

站在私募股权投资的角度分析,而不是技术学术讨论;

站在大型环保平台公司对细分领域公司的投资,而不是小型环保公司或个人投资者;

追求大方向+大概率模糊的准确,而不是全面+严谨+细致的分析;

笔者时间精力有限,追求用30%的精力,回答解决70%。而不是95%的精力,回答90%的问题;

行研工作Checklist:

第一轮券商资料梳理(基本完成)

第二轮公司内部/外部技术专家确认(仅完成部分)

第三轮标的公司意见和确认(Not yet done)

第四轮成功标的公司意见和确认(Not yet done)

(备注:由于缺乏数据库 + 足够的时间等一系列原因,本次行研仅能达到科普目的,并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全文要点总结:

VOCs有毒、刺激、致癌

VOCs排放量50%以上由工业活动引起

工业行业VOCs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

VOCs排放复合增长率 5.68%,逐年攀升,预测至2020 年达 2466 万吨

石油石化(治理需求强)、化工(居民意见大)、外资企业经济实力较强业主的付费能力强;包装印刷、涂料、电子、家具等付费能力弱。

排污收费范围扩大和监管升级是催化剂

部分重点城市(北京+广东)制定严于国家的地方排放标准

VOCs治理包括过程和末端控制,及监控技术

企业VOCs 成分复杂,需要几类技术的有机组合才能达标

大量排放标准缺失, 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VOCs的准入门槛较低

商业模式包括直销VOCs治理设备、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投资运营

丁敏要确认的问题(还未很好的回答):

1. VOC市场应该如何划分,看了以后,还是不是很清楚

2. 市场真的崛起了吗?介入的时机

3. 行业的催化剂,政策是否真的落地?

4. 行业集中度如何?是否容易出大牛股?

5. 选择好的企业的标准?

第一章 行业概况

一、基本概念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可挥发性有机物的统称,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目前各国对该定义有所差别:

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二、来源和排放

1. 来源

VOCs的来源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我国空气中的 VOCs 主要来自于人为源,重点行业包括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石油炼制与化工等。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行业VOCs排放具有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等特点,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是工业领域VOCs削减的重点。

VOCs排放来自众多行业,包括印刷、石油化工、油品及溶剂储运、家具制造等等。由于原料、工艺的不同,这些行业的VOCs排放特点也大相径庭.。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 VOC 综合整治,其中石化行业的泄露监测及修复工作至关重要,美国 LDAR 监测措施值得借鉴。未来国家还将在原油、成品油的码头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此外国家还将鼓励推广水性涂料、低苯溶剂、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2. 排放源

人为排放的 VOCs 可分为工业源和生活源,如下图所示:

3. 排放量

VOCs是形成 PM2.5 和臭氧的关键前体物(PM2.5 中 VOCs 排放或贡献 20%~30%),是复合型大气污染的重要诱因。与传统大气污染物相比,VOCs 的污染源广泛,涉及多行业不同的污染物,组分复杂,治理技术多样,且以无组织排放为主,排放量的核算程序复杂。由于我国并未开始对 VOCs 进行大规模监测,因此相关数据缺失,根据测算,2010 年及 2014 年全国 VOCs理论排放总量为 1363 万吨和 1700 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5.68%,总量呈现逐年攀升的趋势,预测至2020 年,全国 VOCs 排放总量将达到 2466 万吨。(备注:其他统计数据的来源、预测等,口径差异都很大,所以,数据意义有限)

Tips: 总量伴随的经济的增长而增长

三、危害

VOCs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有毒、有刺激、会致癌。

1. VOCs在太阳光和热的作用下,能参与氧化氮反应形成臭氧,臭氧导致空气质量变差,而且是夏季烟雾的主要成分。

2. 温室效应气体,导致全球升温。

3. VOCs容易通过血液-大脑的障碍,从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抑制,因此当VOC达到一定浓度时,会引起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对人体造成严重的损害。

4. VOCs对人体的影响可分为三种类型。

a) 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使人感到干燥

b) 粘膜刺激和其它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如刺激眼角膜、鼻炎膜、呼吸道和皮肤等

c) 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当然,VOC对人的影响与浓度有关

5. VOCs排放量大,由于粘度低且密度相对较高,在冷却之后非常容易渗透到厂区附近的地下深层,对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形成污染场地。

要点总结:

1 VOCs有毒、刺激、致癌

2 VOCs排放量50%以上由工业活动引起

3 工业行业VOCs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

4 VOCs排放复合增长率 5.68%,逐年攀升,预测至2020 年达 2466 万吨

第二章 投资逻辑与国家政策

一、众多行业排放VOC,成为国家综合整治对象(逻辑1)

目前 VOCs 治理集中在石油石化(国企环保治理动力强),化工(产生恶臭,周围居民意见大)及外资企业(医药、汽车喷涂)等经济实力较强业主。而包装印刷、涂料、电子、家具等经济实力较弱,但 VOCs 排放较多领域将是后续治理难点和重点,据了解,传统加工型企业(如纺织、印染)利润低,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大,治理意愿较弱。

“综合整治+油气回收+源头控制”是十三五期间控制VOC的重要手段。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VOC综合整治,其中石化行业的泄露监测及修复工作至关重要,美国LDAR监测措施值得借鉴。未来国家还将在原油、成品油的码头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此外国家还将鼓励推广水性涂料、低苯溶剂、低毒低挥发性溶剂。

表1:综合整治+油气回收+源头控制

表 2: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移动源是VOC排放重点行业

二、VOC排污收费政策不断趋严(逻辑2)

1. 排污收费覆盖范围扩大,引入惩罚性收费机制(逻辑2.1)

排污收费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目前排污收费现行标准里,挥发性有机物有3-4种污染物名列收费目录之中。但是VOC种类成百上千,因此大气十条提出要扩大VOC排污收费的征收范围。在国外,VOC排污收费或者收税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试行,如美国、捷克、日本、瑞士等国家。在我国,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已经出台了排污收费政策文件,针对VOC列入财务收费范围作出规定,并且率先在石化、包装印刷2个行业开展收费试点(涂装行业原本即在试点范围,但是油漆、涂料、粘合剂已增加消费税,因为同时收取消费税与排污费属双重收费,因此标准制定部门将涂装行业在原来拟定试点范围中不予列入)。

VOC费率实行惩罚性收费机制,鼓励企业减少排放。鉴于当前经济形势,针对VOC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观点是“和先行的大气污染物收费标准保持一致”。目前的排污收费标准是:地方政府有权制定高于国家的标准,例如北京、天津等。北京市VOC排放收费增加较多,根据不同情形,收费价格在20-40元/kg,而且排放超标越多、收费价格越高。

2.“企业申报+监管核定”转化为“企业申报核定+监管抽查” (逻辑2.2)

与此前监管流程不同,VOC监管流程是“企业核算并申报、环保部门抽查”。因为VOC排放属全过程排放,所以监测计算较为困难,操作性比较差。目前我国已经出台具体核算办法,并且正在和相关科研单位、以及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专业人员制定进一步的简便易行办法。

VOC收费与其他污染物收费有所不同:其他污染物是企业申报、环保部门核定收费。VOC核算流程较为复杂,参照未来“费改税”的做法,大概流程为:企业自行核算并主动申报、环保部门事后组织抽查并收费。核算VOC的工作量非常大、技术上非常难。针对某石化企业,20-30人的专业队伍如果把所有装臵减漏核算1遍需要半年时间之久;环保部门没有足够时间及精力按此前方式进行核算,主要靠企业核算并申报,然后环保部门从形式上进行审查,主要关注点是企业是否存在缺项漏项。单个石化企业从生产装臵、到阀门泄漏、到污水处理、到储存罐等,有12-13个项目环节需要核算。环保部门的下一步审查重点主要是在重点阶段排污企业是否实施了VOC减排措施,如果完成重点环节则属基本合理。我们认为“三桶油”公司未来将有序组织所属企业、按照要求开展VOC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3. VOC 费改税将成未来发展方向

法律制定与收费试点同行。目前“费改税”正在抓紧进行,由多个部门共同约定。目前国家正在开展VOC 收费试点。按照“费改税”计划,我们预计“费改税”总体方案将在2015 年年底前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入立法程序。从时间上讲,VOC 收费试点工作及“费改税”两者刚好齐头并进,即一边为立法,一边为试点,在立法基本完成之后,试点也能够取得经验,届时国家则具备将VOC 现行排污收费一并纳入“费改税”范围的条件。

4. 重点城市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的地方排放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制订严于国家的排放标准。目前北京市、广东省均制订了比国家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其中排放限值更低一些。另外北京市VOC 收费范围比国家统一规定要更为广泛:国家只规定了石化生产企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北京市已经将范围扩展到涂装、石油储运销售等环节;其中涂装既包括汽车、钢结构,也包括家具、刷墙,属于涂装大范畴概念。

Tips: 政府收取排污税,但企业还是需要自行处理VOC

三、 VOCs的一些政策

1. 世界范围内VOC污染控制相关法规、标准

2. VOCs中国行业政策

作为四大总体污染物之一,VOCs 相对脱硫、脱硝等市场起步较晚,2010 年才首次将VOCs 列入大气污染防治范围。为了控制 VOCs 排放,我国已有饮食业、汽油运输、石油工业等 14 项涉及 VOCs 的排放标准,正在制定包括农业、燃料、工业涂装等 18 项 VOCs 国家排放标准。据统计,环保部和 23 个省份的环保局网站一共有 43 项排放标准与 VOCs 相关。

3. 地方政策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把 VOCs 纳入减排指标,在某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分别实施。

从地域上看,山东、江苏、广东、浙江、福建排放量最大,是 VOCs 减排的重点省份。到2020 年,上述 5 省消减 VOCs 总量将达 302.31 万吨,占全国消减量的 47.06%。

由于北京市的城市功能定位,对 VOCs 的控制不管是排放标准还是管理要求,在国内都是最严的。在标准制定上,2007 年北京市出台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就对重点行业的VOCs 排放提出了明确的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目前正在针对具体行业,编制重点 VOCs 污染行业的排放标准。

4. 已经开征收费的地区政策

5. 财政补助政策

目前,国内出台VOCs财政补助政策的城市有深圳、北京、上海等。北京市2014年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是对VOCs进行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

随着国家政策不断推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对 VOCs 响应力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且标准比国家标准更高。上海 2015 年 8月发布的 VOCs 治理和减排方案中要求,到 2016 年底前,处理规模达到1 万立方米/小时的企业必须安装 VOCs 在线监测系统。地方政府部门对污染源企业进行 VOCs 监测补贴为行业发展提供有效动力,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河北等省市已颁布相关奖补政策,重庆、山东正在制定中。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补贴政策不同,北京补贴额基本上为企业成本的25%~30%。上海地区补贴政策较细,2015 年 8 月,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对于 2014 年 3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上海市既有 VOCs 排放企业实施完成的VOCs 污染治理项目,包括设备泄漏与监测(LDAR)项目、末端治理项目和VOCs 在线监测项目的企业将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年排放量超过 100 吨 的 256 家重点企业和 VOCs 年排放量 1 吨以上的“1744 家一般企业”。预 计补贴总额将超 5 亿元。

表:上海市 VOCs 补贴政策 - 《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

6. 各地 VOCs 整治情况

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大连、河北等多地推出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年度实施计划”,或“重点行业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主要针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进行清查整治。包括地方 VOCs 工业园区和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摸底清查工作,发布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泄露监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等。

7. 政策落地的重点行业

不同行业减排量不同,机械设备生产、石油化工、建筑装饰、储运及包装印刷行业减排最大,是 VOCs 减排的重点着手行业。其中,石油炼制、化工、运输等行业是目前政策最密集的行业,不仅在国家层面上有针对汽油运输、石油化工的 VOCs 排放标准以及石化行业VOCs 排污收费标准,天津、上海、大连等地也纷纷出台相关地方监测、减排方案。

针对各地工业园区的企业特征,各地涉及的重点整治行业还包括: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汽车修理、餐饮油烟、墙体涂刷、家具制造、医药、船舶、制鞋等。

要点总结:

1 石油石化(治理需求强)、化工(居民意见大)、外资企业经济实力较强业主的付费能力强;包装印刷、涂料、电子、家具等付费能力弱。

2 排污收费范围扩大和监管升级是催化剂

3 部分重点城市(北京+广东)制定严于国家的地方排放标准

第三章 技术线路介绍

首先要明确,VOCs治理一般都是非标品,需要根据实际的污染物情况去做解决方案。

一、技术线路

根据大气中VOCs产生的原理和VOCs的理化性质,其控制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过程控制和末端控制。

过程控制(企业自身通过流程改造实现,外部企业能提供的服务和商机不大)是针对VOCs的产生过程,从VOCs的原理上减少VOCs的产生,一般通过工艺提升、技术改造和泄漏控制来实现。

末端控制(以这个为主)则是针对VOCs的化学特性,着力于VOCs废气的治理,利用燃烧、分解等方法来控制VOCs的排放。

VOCs 治理技术种类繁多,大部分业内企业都只精通某一种或者几种 VOCs 治理技术。但由于企业排放的 VOCs 成分复杂,不能仅凭某一项技术就能完全满足治理的需求,需要几类技术的有机组合才能达标。所以,通常需要治理企业间的协同合作。

(1)VOCs排放的过程控制

以改进工艺技术和更新运行设备为主的预防技术,是实现VOCs减排的最佳选择。石油化工行业在原油开采、油品储存、运输、配给等生产环节,易发生油品或溶剂的蒸发散逸损耗,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针对VOCs的蒸发逸散控制技术包括浮顶罐技术、蒸汽回收、加油站油气回收等,这类控制技术在我国石化行业应用普遍。泄漏监测与修复技术(LDAR)是对工业生产活动中工艺装置泄漏现象进行发现和维修的一种技术。国外企业实施LDAR技术多年,建立了完善的VOCs泄漏监测方法和散逸排放评估体系,而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已有多家石化企业尤其是炼化企业目前已经引入LDAR理念,开展了“无泄漏管理系统”、“泄漏监测和修复系统”等。

(2)VOCs的回收技术

VOCs的回收技术主要是利用VOCs的物理性质,利用吸收、吸附、冷凝等发法将VOCs从废气中分离出来,再采取一定手段将VOCs富集回收处理,以达到VOCs排放的末端治理。

吸收法主要是采用低挥发或不挥发溶剂对VOCs进行吸收,再利用VOCs分子和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进行分离。吸收效果主要取决于吸收剂的性能和设备的结构。

冷凝法是利用VOCs在不同温度下具有不同饱和蒸气压的这一性质,采用降低温度、提升压力或者兼备降低温度、提升压力两种条件的方法,使处于蒸汽状态的VOCs冷凝进而与废气分离。冷凝法常作为其他方法处理高浓度有机气体的前净化处理。吸附法是利用固体表面存在的分子吸引力和化学键作用,将VOCs组分吸附在多孔性固体表面,从而将VOCs从废气中分离的一种净化方法。这种方法由于吸附剂的选择性较强,分离效果好而得到广泛应用。膜分离法是利用有机蒸气通过半透膜的能力与速度不同而得到分离的方法。

(3)VOCs的销毁技术(或破坏技术)

破坏技术分为燃烧法、生物法、等离子法。燃烧法又分为直接燃烧、催化燃烧、蓄热燃烧三种。生物法分为生物滤池、生物滴滤、生物洗涤。等离子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的电熨法,一种是介质放电法。回收法分为物理回收、有吸脱附回收法、冷凝回收,主要针对容易回收、有很高经济价值的VOC 溶剂。

每一种技术的应用场合及行业均不同。除臭领域适用技术是生物法、等离子法等,汽车涂装、电子涂装等没有回收价值领域适用技术是燃烧技术。随着国家VOC排放标准越来越高,单一VOC处理方法可能都不能满足排放标准。按照环保部2013年发布的技术政策,能回收的采用回收技术,没有经济价值或者不能回收的就采用破坏法。目前推出的主要是不同工艺组合的处理方法。

(4)VOCs的监测技术

VOCs排放控制的重要前提是准确可靠的监测分析方法。近年来VOCs测量技术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VOCs的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离线监测技术和在线监测技术,这些技术通常包括采样、浓缩、分离和测试几个过程。

VOCs的离线监测主要包含三个重要过程,即采样、样品的预处理和测试。目前应用较多的离线采样技术有罐采样、固相微萃取等。同时还有针对含氧有机物(如极性较强的醛、酮、醇、醚、酯等)的化学衍生试剂吸附法。

有业界人事表示,对于监测类产品,政府是希望越严格和精确约好,但对使用企业,约有操作和调节空间越好。

要点总结:

1 VOCs治理包括过程和末端控制,及监控技术

2 企业VOCs 成分复杂,需要几类技术的有机组合才能达标

第四章 商业模式

一、盈利模式逐步由设备销售转向投资运营

目前主要商业模式是直销VOCs治理设备到排污企业。其他模式是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投资运营,如一个市或县的印刷包装行业全部打包、整体整治,治污企业作为投资运营方进入治理市场。

目前VOC监测尚未进入完全监测阶段。未来国家会要求所有VOC治理企业加装VOC在线分析仪,这会为后续VOC收费制度奠定坚实数据基础。未来VOC治理技术与商业模式应当采用“源头控制+末端治理”的方式逐步进行。对不具有利用价值的VOC进行收集处理。运营模式上,未来将以技术公司出技术、污染企业出资金,即第三方治理的模式进行整体VOC管控。

Tips: 大气综合服务打包项目可以提高门槛。例如,2016年首创博桑拿到大气综合服务项目,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为43家园区内的工厂提供监测和治理服务,以投资-监测/监测-治理-运营的模式开展园区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

要点总结:

商业模式包括直销VOCs治理设备、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投资运营

第四章 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

一、产业链

系统方案提供商;

治理技术设备提供商;

环境保护监测(监测监测服务)

二、价值链

VOCs 治理以及监测设备毛利率能够达到 45%~50%,净利润率 20%。通常监测和治理各占 VOCs项目总投资的 50%左右。

要点总结:

治理类标的要比监测类标的的价值更高

第五章 行业发展历程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VOCs管控整体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中国行业发展

1. 技术规范、标准体系还需全面补课

目前,我国VOCs治理的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影响治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尽快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

今年颁布实施了《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对VOCs开始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对石化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征收VOCs排污费。

VOCs治理工作涉及的技术途径和工艺路线较多,目前只制订了《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正在制定《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RTO)》。《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修订工作也没有完成。大量排放标准的缺失,使得各地环保部门在进行VOCs治理时没有标准依据,限制了VOCs治理工作的开展。

此前,业内人士指出,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仅排放量较大的重点行业就有50个以上,从行业减排与治理的角度考虑,应该分别制定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以规范VOCs治理工作。

2. 科学规范治理市场,尚需顶层设计

开展技术评价、推荐先进技术等工作,严格市场准入,避免低价竞争,制定区域和工业园区VOCs治理整体方案。

目前由于缺乏技术性法规指导,进入VOCs治理市场的门槛较低,排污企业在进行治理时不知道选择何种治理技术,已经出现低价中标现象。而这样选择的治理技术不一定适合这个企业的VOCs治理,致使不能实现达标排放,造成工程重复建设。

比如低温等离子体治理技术,近年来发展很快,采用这种技术的治理企业迅速增加。但与此同时,也相应出现了有些工程治理效果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等问题。

废气净化委员会下一步将开展技术评价、推荐先进技术等工作,并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健康发展。VOCs治理公司只与工程公司合作进行VOCs治理还不够,需要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技术推广和治理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建立三方参与的治理结构。在治理VOCs时,从顶层做起很重要,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已尝试制定本区域VOCs治理整体方案以及工业园区整体治理方案,整体部署和指导VOCs治理,这种模式值得推广。

3.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国内的主流技术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国内治理企业在技术组合的系统设计上缺乏经验

当前我国VOCs治理总体技术水平不高,有待于国家和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技术水平。

由于 VOCs所涉及的污染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决定了VOCs治理技术体系复杂。国内的主流技术与国外同类技术相比,在技术细节、工艺设计水平、设备材料和制造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规范化设计方面国内尚没有统一的设计规范约束,致使不同企业的净化设备在性能上存在很大差别。

二、外国行业发展

欧美都经历了几十年的VOCs防治历程。到现在,VOCs防治仍然是欧美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美国以控制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为最终目的,在1990-2005年间,VOCs的减排量高达55%;在欧洲,通过欧盟层面和国家层面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措施,欧盟范围内的VOCs在过去20年间得到了40-50%的削减。此外,1990年美国规定石化和化工企业必须实施LDAR计划,该规定实施后,石化和化工企业VOCs排放量分别降低63%和56%。通过对比美国和欧盟单位VOCs排放量和单位面积溶剂挥发所产生的VOCs排放量的变化情况发现:在1990年到2000年期间都实现了10%以上的减排幅度。因此,国际经验表明,VOCs的治理市场将是一个快速成长的市场,并且长期稳健。

注:LDAR技术leakdetectionandrepair(泄漏监测与修复),是通过对炼化装置潜在泄漏点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存在泄漏现象的组件,并进行修复或替换,进而实现降低泄漏排放。

要点总结:

1 大量排放标准缺失, 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2 VOCs的门槛较低

第六章 市场和未来趋势分析

一、2016-2020市场规模预测

据E20研究院统计,“十二五”末期VOCs市场规模将超过815亿元,“十三五”规划将VOCs纳入主要约束性减排指标,将引发VOCs治理行业快速发展。有业内人士预测,“在政策的强大压力下,‘十三五’期间VOCs治理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市场规模预计将超过2000亿元”,市场聚集在监测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两大领域,政策推动VOCs市场启动监测设备需求将超500亿。

工业源重点行业:预计到2020年,工业源重点行业VOCs的减排需求累计约为430万吨,带来的市场空间累计为1731.64亿元,包括:含VOCs产品的使用和排放环节的减排需求市场空间为759.22亿元; VOCs生产276.98亿元;VOCs储运463.45亿元; 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工艺过程减排231.99亿元。

图:投资数据预测和汇总表

1. 最大的投资细分市场在“使用含VOCs 产品的行业”

如纺织印染、印刷、家具制造、建筑装饰等,预计到 2020 年投资需求为 759.2 亿元,主要包括:印刷和涂料类行业开展末端治理、工艺改进以及原料替换(如改用水性涂料、环保油墨、环保胶等)。

含VOCs产品的使用和排放市场空间所需要的技术/控制措施 (1) 末端处理:采用活性炭回收、催化燃烧、吸附、冷凝等方法; (2) 工艺改进:优化喷涂工艺,加强密闭措施及收集效率; (3) 原料替换:提高环保涂料/油墨比例。

2. 在炼油、石化和有机化工行业的 VOCs 排放控制方面

到 2020 年需要约 277 亿元的投资,主要包括:开展“泄漏监测与修复(LDAR)”的技术改造控制 VOCs 的泄漏、采用浮顶罐替代固定罐,安装密闭排气系统,在末端安装焚烧或吸附装臵等

VOCs生产环节治理市场空间所需要的技术/控制措施

(1) 泄漏监测与修复(LDAR):包括充入、呼吸、排空、转移损耗。用于在炼油厂、油库、加站的逸散排放控制;散逸点通常在设备元件、设备轴封处等;

(2) 浮顶罐替代固定罐,或安装密闭排气系统:浮顶盖浮于液面之上,使页面上没有空隙,当液体注入时可令顶盖随之浮动,避免损耗;

(3) 末端处理:安装焚烧或吸附装置;

(4) 工艺改进:从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

3. 在油气及其他含 VOCs 的产品储运领域

到 2020 年的投资约需 463.5 亿元。主要包括通过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臵换油气回收装臵,以及在加油站铺设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等方法减少储运带来的排放。

VOCs储运环节治理市场空间所需要的技术/控制措施

(1) 浮顶罐:对储油库进行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

(2) 油气回收:油罐车改装成具有密闭油气回收功能的油罐车。加油站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性的加油枪。

4. 在 VOCs 的生产类行业

截至 2020 年的减排投资需求为 232 亿元,主要是在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塑料制品制造、食品、化学原料等行业开展对 VOCs 的末端治理,如活性炭回收、催化燃烧、吸附、冷凝等,同时通过工艺改进整体减少 VOCs 的排放。

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排放治理市场空间所需要的技术/控制措 施(1)末端处理:采用活性炭回收、催化燃烧、吸附、冷凝等方法。(2)工艺改进:综合治理

工业园区将成为 VOCs 治理项目的主攻方向

典型项目:

2015 年 12 月 25 日,聚光科技(300203)下属全资子公司聚光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近日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项目合同书》,合同金额约为 3.11 亿元,项目核心建设内容为基于“互联网+”的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网络(1.36 亿元)和园区企业 LDAR 监测(1.75 亿元)。

2015 年 9 月 15 日,先河环保(300137)下属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北省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雄县包装印刷产业 VOCs 污染第三方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采用 PPP 模式,总投资 18 亿元,可以实现 VOCs 气体液化再生循环利用。

此外,预计“十三五”期间 VOCs 监测的市场空间将达到 500亿元,其中可以分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治理企业监测、和工业园区监测三大部分。

二、监测类市场预测

1. 城市空气质量在线监测

“十三五”期间 VOCs 监测将纳入省控点的监测指标之内,监测站 VOCs监测仪单套设备 150 万元来估算,所有县级行政区按 40%安臵 VOCs 监测设备计算,城市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的市场空间为 39.58 亿元。

2. 重点治理企业监测(企业,四个行业)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中全国共计有 1311个 VOCs 重点治理企业,参考上海市受补贴企业与受国家监控的重点企业比例(即受补贴企业/重点企业 =71.4),估算其他城市的企业数,按照单套监测设备 40 万元估算,企业的监测市场空间为 374 亿元。

3. 工业园区监测(政府投资的)

工业园区 VOCs 监测解决方案包括重点源排污口监测重点企业厂界监测、区域大气质量监测、环境移动监测车和区域大气遥测等部分。现有 435 个国家级产业园区和 1222 个省级产业园区,按照国家级产业园区平均每个园区 4 个监测点,省级产业园区平均每个园区 2 个监测点(厂区和生活区),每个监测点投入 150 万元进行估算,则相关产业园区的 VOCs 监测市场为62.76 亿元。

三、 其他券商A的市场空间预测

VOC市场空间远超传统污染物规模,预计VOC将纳入十三五规划总量控制。“综合整治+油气回收+源头控制”是十三五期间控制VOC的重要手段。VOC排污收费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惩罚性收费机制在北京等地率先展开。“企业申报+监管核定”转化为“企业申报核定+监管抽查”,审核方式有所改变;“费改税”总体方案箭在弦上。

VOC排放量巨大,催生新增减排需求。目前VOC全国人为排放总量测算上,不同智囊团队监测数据可能不一致,主要原因在于VOC和传统污染物排放特征不一致:传统污染主要从生产末端排放,而VOC除了从末端排放、还在生产过程中泄露、逃逸(如化工厂的各种阀门接头、刷油漆等);排放来源不同导致VOC排放数量难以准确一致监测。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研究结果,VOC排放量大约在3100万吨,远远超过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美国VOC排放量的2.5-3.0倍。另一方面,VOC减排潜力巨大,从十二五开始我国刚开始着手对VOC进行控制,相比二氧化硫等其他常规大气污染物,VOC各方面基础有更好的减排潜力与减排前景。因此我们预计国家在十三五期间会将VOC纳入总量控制重点对象。

VOCs 作为环境监测中最为重要的细分领域之一,200 亿设备市场空间有望快速释放。截至2016 年9 月,已有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天津、辽宁、浙江、河北、山东、湖北、山西、海南等合计14 个省市出台重点行业VOCs 收费工作,预计收费工作将很快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我们保守估计:1)15 个一线城市每个城市1500 个监测点位;2)36 个二线城市每个城市800 个监测点位;3)406个其他城市平均每个城市200 个监测点位,每个监测点位投资规模为15 万元,合计VOCs 监测市场空间接近200 亿元。

大气治理进入细化阶段,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船舶尾气治理和控制,VOC等新增控制污染物等是新增市场方向;2)京津冀地区是焦点地区;3)PM2.5为首要污染物,雾霾等直观现象,仍是提升大气治理需求刚性的要素。

四、 其他券商B的市场空间预测

VOCs的控制治理市场可以划分为源头减排、末端治理、VOCs监测和第三方服务等细分领域。信达证券研报认为,由于中国尚未建立VOCs污染企业的源清单,源头减排刚刚起步。2017年-2018年VOCs治理的市场空间主要是两部分,一部分为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工业园区和重点VOCs监管企业的监测设备投入;另一部分为重点企业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实施的VOCs回收和末端治理的投入。预计2017年-2018年VOCs监测和治理的市场空间约为438亿元。

在油气及其他含VOCs的产品储运领域,到2020年的投资约需463.5亿元。主要包括通过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以及在加油站铺设回收管线,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等方法减少储运带来的排放。

个人想法是,如上市场空间的预测,不是很可靠。还是需要找到标的企业,特别是上市类标的,和市场人员去确认。

要点总结:

具体数据待定

第七章 行业的竞争格局

一、竞争格局

由于长期以来VOC标准法规体系不健全,废气治理的重点主要放在了除尘和脱硫脱硝工作上,因而VOC的治理工作总体进展缓慢。整体而言,VOC治理行业竞争主体数量有限且水平参差不齐,集中度特别分散,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

VOC具有种类繁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复杂等特点,而单个VOC的治理工程规模小、产值低。目前国内VOC治理技术相对不够。

二、VOCs治理市场格局

与除尘、脱硫脱硝相比,VOCs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治理技术复杂。因此导致目前VOCs治理企业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整体而言,VOC治理行业竞争主体数量有限且水平参差不齐,集中度特别分散,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VOC具有种类繁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复杂等特点,而单个VOC的治理工程规模小、产值低。目前国内VOC治理技术相对不够成熟,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尚无领军企业。

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VOCs相关类公司总共有33家,在整个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共有153家企业)中占比21.6%。

从2015年度营业收入指标看,超过5亿元的企业有2家,2亿元~5亿元的企业有5家,1亿元~2亿元的企业有7家,1亿元以下的有18家(其中泰欣环境由于2016年11月刚挂牌,暂无相关参考数据)。其中,2015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有航天凯天、华江环保、天蓝环保、中联环保、汉唐环保、中航泰达、仕净环保等,这些企业可以说已经跻身该行业的龙头。总体上,33家企业中2015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占比42%,在新三板挂牌的所有行业中,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表明大气污染治理企业所处的行业景气度较高。

从2015年度净利润指标来看,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有2家,2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有6家,0~1000万元的企业有14家,净利润为负的企业有5家(泰欣环境暂无相关参考数据)。

从新三板的功能定位及引导性看,VOCs治理行业快速发展,相关类公司数量数量不断增多,从企业规模看,目前企业规模均不算太大,具有良好的投资及并购基础。

三、筛选企业(仅代表券商观点,看看便可,不代表我观点。此外,我严重怀疑这个逻辑是错误的。)

VOCs行业的投资逻辑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出发。

第一,方法相关性的考虑。根据相关重点行业所适用的处理技术,吸附回收技术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活性炭纤维和颗粒活性炭吸附回收技术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其中,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冷凝回收技术随着国外的技术引进和国内研发工作的不断完善也将得到大量应用,并在“十二五”期间逐渐成为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的主要技术。热力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等热破坏技术也将得到进一步应用。

在VOCs监测方面和治理,重点关注GC-FID、GC-MS 和 PTR-MS 在线监测技术。重点关注拥有相关技术的上市公司:先河环保、聚光科技。同时积极关注:收购嘉园环保切入VOCs治理的汉威电子,和正积极研发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便携监测设备的雪迪龙。

第二,产业相关性的考量。产业相关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功能性材料作为治理或监测技术的上游供应产品,将会受益于该类治理方法的规模化应用。二是替代性:环保型材料进入VOCs排放行业的生产过程,替代原有高VOCs排放材料。积极关注正对水性涂料进行产业化的万华化学、拥有水性油墨的天龙集团、预涂膜产品的康得新和环保胶粘剂的康达新材。

要点总结:

缺乏足够多标的的走访和调研,暂无法发布意见。

业内人士杂谈

一、某业内人士杂谈

VOCs不是新东西,就是传统市场

监管要求和标准的提升,石油化工的硬需求,升级改造,厂房动迁等,释放了需求。

技术上要特别突出,能满足监管要求,效果高,成本低

VOCs行业的生命周期为10年,需求可能会越来越少。

二、海慧公司

涉及154个行业,其中37行业有标准。2018年前,相对4个行业进行治理(石油炼制,有机化工、包装印刷、钣金喷涂)。

2018年之前的18个月,有200亿。

监测可以收取服务费

主要玩家就4-5家。

2019年之后,就是稳定,新建厂 + 存量提标后的

江浙沪 至少200亿。

原标题:VOCs行业的深度行业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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