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并介绍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6年以来,全国环境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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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通报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去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8万件

2017-04-24 09:4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王昆婷

4月21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并介绍下一步有关工作安排。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2016年以来,全国环境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执法手段不断丰富,执法方式不断创新,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环境保护法》实施,持续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2016年全国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78万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7万份,罚没款数额总计66.33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了34%、28%和56%,广东、北京、江苏和浙江行政处罚案件数均超过万件。

2016年,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22730件,同比2015年上升93%,而且所有地级市均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017件,同比上升42%,罚没款数额达81435万元,同比增加43%;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9976件,同比上升138%;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5673件,同比上升83%;移送行政拘留共4041起,同比上升94%;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计2023件,同比上升20%。

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498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24件,同比上升54%,罚款数额达26375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同比上升229%;限产停产案件1228件,同比上升308%;移送行政拘留958起,同比上升206%;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87起,同比上升46%。

二是集中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重点环境违法问题。2016年相继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等多个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为提高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三是强化科技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进科技执法。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应用,推动环境执法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对具备安装条件的新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进行联网。在京津冀地区按照3km×3km划分热点网格,定期筛选出大气污染程度较高的热点网格发送给相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实行精准执法。

四是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培训、规范执法、督查指导、评比激励、加大宣传等方式,组织和发动基层环保部门和执法人员,推动依法、严格、规范执法,探索和创新执法新模式、新经验。落实《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推动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必要的条件和手段,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维护基层执法人员合法权益,鼓励执法人员敢于执法,严格执法。

但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高发多发态势仍没有根本性扭转,企业顶风非法排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暴力抗法的案例时有发生。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并通过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等多种方式,倒逼企业提高自主守法率;深化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使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进一步向基层渗透;持续加大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执法行动,特别是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专项督查等,务求取得实际成效;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性,并结合垂改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持续推进科技在执法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田为勇还就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渗坑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环保法实施情况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延伸阅读:

就污水渗坑等热点问题 环保部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如此说(问答实录)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通报全国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去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78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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