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伊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位于县城关镇张庄。处理范围为伊川县伊河以西老城区,规模为2万吨/日,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014年3月,由中原环保伊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水务”)以TOT方式运营,运营期限三十(30)年。项目自收购以来运行正常,出水达标排放。
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由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2016年6月25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并通水,2016年10月8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目前运营正常,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由伊川水务代管运营。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桃园路北侧24幢101号
法定代表人:钟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业废水治理乙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处理产品、阀门、水泵、建筑材料。(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2、项目地址:该项目北侧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西侧为现状洛栾快速通道,东侧和南侧均已被征用,因此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充分利用一期现有土地及二期预留土地,不再新征土地。
3、项目规模、排放标准及收水范围:该项目处理规模仍为2万吨/日,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伊河。收水范围仍为伊川县伊河以西老城区,即原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收水范围。
4、项目实施现状:2016年6月25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并通水,2016年10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目前该项目除综合办公楼及变压器未完工外,其他土建及设备均已完成。
目前运营正常,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由伊川水务代管运营。
5、项目投资估算:根据中介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2306万元),参照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伊川住建局与河南同生签订的《伊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工程项目BOT协议书》中约定的投资额,伊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拟收购价为2295.19万元。
6、项目计算期及年处理污水量:2016年10月8日为商业运营日,特许经营期年限(30年)。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年污水处理量(满负荷)为730万吨。
7、水价说明:按照《伊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工程项目BOT协议书》,确定该项目新增污水处理单价以0.52元/吨为基准水价,同时规定:“若上级财政拨付的专项或奖励,补贴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乙方,按每一次性拨付100万元调减水价0.01元/吨”。根据豫财综[2015]84号文,已拨付补助资金486万元,水价相应调减为0.471元/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对于中原环保伊川水务有限公司提高运营效率,完善运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伊川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移交(收购)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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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伊川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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