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到“十三五”末,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龙岩、宁德、莆田要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新增处置能力达30万吨以上。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对已建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年产生1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产生1吨以上危险废物且符合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开展重点区域大宗危险废物清理存量行动,到2018年底,存量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处置;到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根据规划,今后全省危废防治将依托全过程精细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每个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提出“一厂一策”的个性化要求;实行申报信息企业负责制,严格查处不按规定申报或者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将规范化管理纳入环保信用体系,守信激励,失信惩处。
规划要求,危废污染防治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考核。鼓励通过第三方治理、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鼓励社会如实举报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危险废物的行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原标题:“十三五”危废污染防治规划出台 2020年新增处置能力逾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