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要包括我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发展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区域布局、保障性措施,是指导“十三五”我省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发展的重要文件。
《规划》提出,“十三五”我省秸秆综合利用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秸秆资源多元化利用为根本目标,拓宽秸秆利用渠道;以秸秆资源高效转化为基本途径,推动技术和装备研发创新;以秸秆资源区域功能布局优化为重点内容,形成主要农区秸秆错位开发利用格局。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开展全域试点示范,实施全产业链补贴,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时间表、路线图,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规划》在制定目标上有新高度
一是总体目标突出重点。《规划》突出了优化“五化利用”结构,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规范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规程,使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格局,实现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小规模向集中大规模的商品化转变。力争到2020年使我省秸秆综合利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是具体目标指标化。紧紧围绕总体目标任务,对秸秆“五化”利用提出了具体目标,并分类到23个量化指标,明确了五年具体建设任务。
三是明确了各市(州)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各市州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现状,结合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发展需要,提出了各市(州)2016-2020年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发展指标,为各市(州)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提供了奋斗目标。
二、《规划》在主要任务上有新部署
这一轮规划,既保持了“十二五”规划的连续性,又突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中央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的方针政策,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部署。从提高秸秆农用水平、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强技术和装备研发运用、开展全域试点等五大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发展定位,既符合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发展水平、发展需求,也结合了国际国内发展趋势,有助于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培育和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规划》在重点工程有新特色
《规划》中紧扣发展任务,明确提出实施七大重点工程:秸秆肥料化利用“提质工程”、秸秆燃料化利用“增效工程”、秸秆饲料化利用“优质工程”、秸秆基料化利用“栽培工程”、秸秆原料化利用“拓展工程”、秸秆收储运体系“转承工程”、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支撑工程”。这七大重点工程是对《规划》五大任务的具体和细化,针对性强。通过重点工程的有效需求带动,有利于不断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五化”结构,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四、《规划》在区域布局上新谋划
根据我省地理条件、农作物区域分布和农业功能分区,结合全省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划分为成都平原(平坝)高效发展区、盆周丘陵循环发展区、盆周山地生态发展区、川西高原特色发展区“四个”区域,根据各区域实际情况,明确各自发展重点和方向,为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提供了指引,通过科学、合理、新颖的布局谋划,将形成以成都平原为核心,向四周辐射,由低到高,梯度推进的“一坝一丘一山一高”区域差异化利用格局,有效促进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区域化发展。
五、《规划》在保障措施上新支撑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规划》提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两个工作组。《规划》还明确了省级各部门、各市(州)的目标任务与具体责任,并将目标任务纳入全省目标考核,强化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支持政策。在现有资金渠道内,统筹各方面资金,用于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地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落实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用地支持等政策。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应用,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将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对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力度,划定禁烧区域,落实工作职责。开展教育培训,强化秸秆焚烧和利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四川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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