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总书记同时强调,推进垃圾分类,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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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全文)

2017-03-14 11:30 来源: 苏州垃圾分类 作者: 垃分先生

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总书记同时强调,推进垃圾分类,都是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随后江苏省省委省政府也将垃圾分类作为了2017年江苏省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并纳入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苏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各级要求,也已制定了相关方案,并将“苏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双百’工程”列入了2017年市府实事工程。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于2015年3月10日召开了苏州市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应急办主任徐业洲主持,会上,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汤以成作了年度总结及工作部署。随后,吴中区莫舍社区、工业园区晋合物业、姑苏区新民桥农贸市场的垃圾分类管理人员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市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金龙宣读了垃圾分类试点及示范小区命名决定,最后李京生副市长作讲话,对下阶段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参加此次会议的还有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市容市政局(城管局)、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各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街道(乡镇)分管领导、社区主任、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代表。


苏府办〔201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对照苏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双百”工程实事项目任务,特制定 2017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典型引路”的原则,按照“重点推进大分流、有序推进细分类”的模式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大分流体系建设,强化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置和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使命担当,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减量,为改善人居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制定专业规划。在总结评价前五年规划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制定《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专项规划(2016~2020)》。

2.优化考核办法。完善市、区两级监管考核体系,优化原有考核办法,调整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补贴向源头减量补贴转移。

3.研究强制措施。在国家、省级强制分类政策出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强制收运的措施,尤其以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强制就地处置为突破口,有效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二)着力推进大分流体系建设。

1.提高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根据市政府“6+2”工程的建设要求,重点推进七子山焚烧发电提标改造项目、七子山填埋场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提升市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

2.提升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能力。相城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全力推进所辖区餐厨(厨余)垃圾处置厂建设,配套建立相应的分类收运体系,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处置“6+2”工程实施。着力推进国家科技项目实施,完成100吨/日高压挤出厨余项目(生活垃圾源头沥水提质及智能收运示范项目)的建设,探索垃圾分类处置新途径。

3.推进大件(装修)垃圾分拣拆解设施建设。建立居民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体系,各区至少新建1处大件垃圾收集破碎厂(站)。

4.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建立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收运体系,着力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各区至少新建1处设施。

5.积极探索生活垃圾集运中心分类设施建设。在大力推进大中型生活垃圾集运中心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中心分类设施的规划建设。在姑苏区确定5座原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转型升级,就地处置农贸市场、园林绿化等有机垃圾。其他区要创造条件,探索在生活垃圾集运中心内同步建设分类设施。

(三)持续拓展垃圾分类试点范围。

1.有序拓展“三分类”试点小区。新拓展60个三分类试点小区(其中吴中区20个,相城区10个,姑苏区15个,苏州工业园区5个,苏州高新区10个)。

2.深入推进“四分类”试点小区。各区至少新增3个居民小区(单位)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就地处理试点,鼓励各区探索不同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试点过程要加强管理和检测评价,确保达到源头减量20%的目标。

3.稳步扩大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工作。各区至少新增5所学校、1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学校及单位设置相关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分类收运体系。

(四)重点推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处置工作。

经调研及评估,市区农贸市场基本具备强制分类的条件。各区要全力推进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就地处置项目建设,2017年,各区至少在所辖区的5个农贸市场开展有机垃圾分类和就地处理试点工作,为下一步禁止有机垃圾再转运处置奠定基础。

(五)巩固提升已试点小区工作成果。

保持原有试点小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试点模式,加强日常保洁维护及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同时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的收集及转运流程,完善台帐管理制度,提高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水平,确保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

(六)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对已开展垃圾分类的村庄,采用月度不定期抽查、季度专项督查的形式,督促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工作,重点是资源化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农户垃圾分类收集收运的信息化采集和有机肥料的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各镇(涉农街道)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确保全市完成1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任务。

(七)加强源头分类与再生回收体系网络融合。

1.强化协调机制。市供销合作总社进一步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和定期协商机制,加强与市容市政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无缝对接。

2.加快建设废旧商品回收社区服务点。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供街道、社区闲置用房及转运站内部区域等,建设废旧商品回收社区服务点。2017年各区要配合市供销社至少新建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并在用房、人员等方面探索整合环卫网与供销网的新模式。

3.努力拓宽可回收物回收范畴。供销部门在全面推广962030微信载体,构建“互联网+”废品收购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探索建立低值可回收物(玻璃、木质垃圾)的回收利用体系,并实现数据共享,以提升两网融合契合度和统一再生资源回收系。

(八)加强宣传培训与指导。

1.广泛深入开展社会面宣传。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支持度和参与度。注重吸纳环保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扩充宣传力量,丰富宣传途径,积极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2.建立垃圾分类培训制度。建立多级培训机制,市级开展针对区级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研修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区级开展针对乡镇(街道)、社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乡镇(街道)、社区开展对单位、学校、小区等居民的培训工作。

3.加大指导力度。围绕垃圾分类宣传重点,各级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宣传引导模式,在宣传方案、活动形式、载体选择等方面,为下级部门提供全面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见附件1)。各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年度工作实施计划,量化年度目标,分解具体任务,确保项目有效、稳步推进。要以大分流减量为工作重点,挖掘区域优势,打造区域特色。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加大工作支持力度,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参与分类,合力推进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大技术支撑,加大资金保障。各区要配备专业力量,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投入,注重数据积累,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可行模式。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业务指导,严格监督考核。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区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各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垃圾分类一线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并将考核情况与资金发放相挂钩。通过上述措施,切实将垃圾分类监管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原标题:官方消息:2017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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