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将是废钢产业重大的转折期,一方面废钢资源量有较大的攀升,另一方面钢铁行业对废钢的使用量有大幅提升。因此,制定好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全行业是非常重要的。”12月3日,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以下简称废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树斌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就即将出台的《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做了上述表述。
据了解,《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已经修订完毕,将于12月9日召开的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六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印发。
20%废钢比的目标可以实现
《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要将废钢比从“十二五”时期的10%提高到20%,争取翻一番。其中,转炉废钢比要达到15%,电炉钢比要恢复到“十一五”末期12%的水平(逐步摆脱电炉转炉化)。
李树斌表示,2015年,全球粗钢产量为16亿吨,平均炼钢废钢比为37%,除去中国的8亿吨钢产量,其余国家平均废钢比为51.8%。废钢比最高的是土耳其,炼钢基本是用电炉完成,废钢比达到90%;其次是美国,废钢比为79%。尽管一个国家的炼钢废钢比与其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等因素都有关系,不能一概而论,但目前中国的废钢比与世界平均水平仍有差距。
李树斌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废钢的资源量将有较大提升,尤其是2017年~2018年,仅报废汽车拆解废钢量一项就会有很大的提升。目前,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为1.9亿辆。国际上汽车报废率为10%~14%,中国汽车报废率只有7%。按照7%这一比率计算,每年我国将产生近1400万辆的报废汽车;按平均每辆车报废拆解产生1吨废钢计算,每年就能产生1400万吨废钢。但目前,我国每年报废汽车的数量仅为200万辆。这一方面是由于非法拆解产生了废钢,另一方面是由于一部分汽车到了该报废的年限,却没有报废。我国虽然在报废汽车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但是执行不到位,给报废汽车的政策也不到位,因此,亟待出台有关汽车强制报废的政策、制度。按照我国钢铁产品报废率周期为8年~30年估算,“十三五”期间,除报废车辆以外,众多桥梁、房屋、军工设备、煤矿用钢都到了报废年限。他指出,这些都将“推动废钢积蓄量进一步上升”。
“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加大,综合考虑社会责任、碳排放和效益成本等因素,钢铁企业废钢使用量必将增加。”李树斌指出。据了解,到2015年末,我国钢铁的积蓄量达到80亿吨(钢铁积蓄量是指每年生产的钢铁总量减去当年产生的废钢量和出口的钢材量,再加上进口的钢材量,在没报废之前的累计总和)。按照钢铁积蓄量与废钢的折算比例2%~3%、我国的钢产量8亿吨计算,每年废钢的产生量约为1.6亿吨。从流向上看,其中约8000万吨废钢被用于炼钢生产,1000万吨~1500万吨被用于铸造,剩余6500万吨则通过各种途径,流入到一些不规范的冶炼企业,用于生产地条钢。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这部分钢厂目前已成为严厉打击的对象,相信这些整顿措施将在规范废钢应用方面起到较为明显的效果。
“我国炼钢还存在的问题就是电炉钢转炉化。”李树斌指出,电炉钢应当主要以废钢为主要原料,但很多企业是以铁水为主冶炼。这是因为在很长时间内,钢铁企业用废钢炼钢比用铁矿石炼铁再炼钢成本要高200元/吨~300元/吨,导致钢厂用废钢的积极性不高。近期,铁矿石价格上涨,加上焦炭、焦煤价格大幅上涨,各个钢厂用铁水的成本涨幅较大。废钢价格虽然也在上涨,但是相比之下,钢厂用废钢炼钢的成本仍然较低,钢铁企业用废钢的积极性也随之有所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国炼钢废钢比将达到20%。这一目标,是能够实现的。”李树斌表示,“今年1月~10月份,我国废钢比提高到10.7%,预计到今年末将到达10.8%;2017年,我国废钢比将进一步提高,突破11%。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到‘十三五’末,粗钢产量达到7亿吨~7.5亿吨,废钢使用量将达到1亿吨~1.5亿吨。目前,我国废钢的资源量已经达到1.6亿吨。从理论上讲,要实现这一目标,废钢的资源量是充足的。”
“但是要想达到20%,确实存在一些困难。这必须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给钢铁企业的优惠政策补贴要到位,鼓励钢铁企业多用废钢、少用铁矿石,减少碳排放;二是对废钢的流向进行调整。原来的6000万吨~6500万吨被不规范的小钢厂使用的废钢资源量要调整回来。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管理,打击违法违规企业。”李树斌指出,“废钢的价格稳定了,钢厂用废钢的积极性也会提高。”
废钢铁行业
要向产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发展
随着报废汽车数量、废钢资源量逐渐增加,如何改变废钢回收加工行业以往杂乱无章的发展状态显得格外重要。
延伸阅读:
《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12月9日将印发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提高废钢铁加工能力,使‘准入’企业达到300家,加工量达到年消耗量的50%以上”。
对此,李树斌介绍,“十二五”期间,废钢协会将63家企业扶植、培养成为废钢铁加工中心和废钢铁加工示范企业,并建立了废钢铁加工基地。废钢协会还和工信部一起调研、配合,经过研究,决定给废钢铁加工企业设立门槛,在2012年出台《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办法》。现在,这个《准入条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
“‘十二五’期间,进入《准入条件》的加工企业为151家,形成年加工能力5000万吨,占社会回收量的50%(社会年回收量为1亿吨,不含钢铁企业自产的废钢)。今年11月30日,工信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废钢铁加工已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发布了第4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为确保到‘十三五’末,准入企业增加到300家,废钢协会将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李树斌补充道。
《规划》同时还将“提高废钢铁加工装备水平,先进的加工设备(破碎线、门式剪切机、移动加工设备等)能力超过60%,逐步淘汰火焰切割等落后加工方式和落后的加工设备(鳄鱼式剪切机)”列为“十三五”期间废钢铁行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对此,李树斌强调:“这些发展目标,都是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的,即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淘汰落后,培植行业的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废钢铁行业向产业化、产品化、区域化、规模化发展。这也是废钢协会一直提倡的。”
新兴技术将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十三五”实现钢铁绿色循环发展,不仅仅体现在废钢铁循环利用得到充分实施上。其实,相关的钢铁渣开发利用产业、直接还原铁产业、废钢加工设备制造产业,钢铁尾矿渣综合利用等产业的发展,对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是钢铁绿色循环发展不可缺少的构成体系。李树斌介绍,即将出台的《规划》,也包含了上述相关产业在内。
例如,《规划》提出,2020年钢铁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其中钢渣的利用率达到60%以上。对此,李树斌表示:“当前,高炉渣的利用率非常高,但是钢渣的利用率低。目前,推算的钢渣利用率为20%。我国钢渣每年的堆积量是8000万吨,累计堆放量为11亿吨。”
“十二五”期间,我国冶金渣的综合利用情况有了很大的进展,在生产工艺上有了可喜的进步,如鞍钢引进一条德国高压辊压机,将钢渣制成微粉,可当水泥、混凝土的添加料使用,还可以制砖。
此外,《规划》还提到,要推广直接还原铁技术,作为电炉冶炼的重要原料。“目前,在国外,直接还原铁的产量是非常高的。其优势一是可以作为高品质纯净钢冶炼的重要原料;二是可以稀释废钢循环利用后不断增多的杂质,减少有害因素。”原废钢协会副秘书长刘树洲指出,目前制约我国直接还原铁产业发展的因素有两个:一是高品位铁矿石缺乏,我国矿量多,品位低,反复选,成本较高;二是相对适合我国企业采用的气基生产直接还原铁的能源问题尚未解决。一旦瓶颈突破,直接还原铁的产量有望大幅提升。
废钢铁发展“主旋律”在于两个关键
钢铁工业面临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问题,废钢铁行业同样也面临这样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废钢协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废钢铁加工配送体系。这项工作,也符合钢铁工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李树斌表示,“十三五”,废钢协会将进一步配合工信部,完善这个加工配送体系的建设,尤其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监管,为迎接废钢资源的大攀升、废钢铁产业的大发展,以及促进钢铁工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李树斌指出:“这也将有效促进废钢铁产业规范化发展。”
“加快废钢铁产业规范化发展,提高废钢铁循环利用量;加快钢铁渣等含铁固废物的深度开发、高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正是李树斌所说的“十三五”时期废钢铁产业发展的两个关键。李树斌表示:“‘十三五’期间,抓住这两个关键,就抓住了废钢铁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延伸阅读:
《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12月9日将印发
原标题:李树斌:解读《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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