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第九批征求意见名单。根据笔者详细整理,刨除掉已经公布撤销的39家废钢铁加工企业,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入围的符合废钢铁加工准入条件的企业共有584家。这应该是目前全网最全面权威的废钢铁加工企业数据名单,建议收藏。
在我国铁素资源长期依赖进口矿以及“双碳”的背景下,电炉钢发展应该加速,然而,电炉钢近几年的发展并不如意,2020年我国电炉钢占比仍然未超过10%,甚至略有下降。核心问题电炉炼钢的重要原料——废钢资源不充分。废钢资源不充分一方面与客观因素比如废钢积蓄量以及废钢存储形式有关,另一方面与我国废钢铁加工回收体系不规范不健全有关。
2013年5月份,工信部自公布第一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以来,先后有多家企业共计9批企业通过该准入条件。一部分企业在废钢铁加工回收方面趋于规范化,有1/3以上的企业更是享受到了增值税退税相关优惠。可以说,废钢铁加工准入机制为我国废钢铁规范回收利用提供了基础,为下一步更加规范的废钢铁加工回收体系建立提供主体保障。
笔者整理了截至11月23日之前的9批共计584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如下。(注:X表示已被撤销的企业)
9批废钢铁加工准入名单汇总表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第七批】
【第八批】
【第九批】
从上述符合准入条件的规范名单进行汇总整理来看:江苏、山东、辽宁分别以44家、40家、37家位列前3位。产钢大省河北位居第5。当然,从废钢铁加工企业的数量上并不能完全对比出当地的废钢资源产生量,但也可以发现一些特点,即废钢铁企业加工数量与当地工业发达程度或历史发达程度是有很大关联的。一方面与废钢铁铁资源产生量紧密相关,另一方面与下游废钢用户企业(一般多是钢铁企业或铸造厂)分布有关。
表 废钢准入企业分省统计前10位
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的规划,到十四五末,废钢铁加工准入企业的废钢回收规模要占全国废钢资源产生量的80%以上。这意味着,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入围该名单。当然,入围该名单也表示拥有合法身份,如果当地对废旧钢铁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放开,这一部分企业也会因为拥有“合法”身份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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