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到2020年,我省将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排污单位及时上传自行监测结果。
《方案》指出,我省将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声环境质量监测方面,将开展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在主要机场、车站、码头等敏感场所开展监督监测,逐步开展噪声自动监测。核辐射环境监测则将在在核电厂周边陆域及海域、市县级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辐射自动监测。
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开展生态系统监测,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实现生态保护空间红线区域动态监控。
山东将实现各级相关部门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实现集成共享。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共享与发布机制,排污单位及时上传自行监测结果。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方案》提出,省内将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监视系统,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和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
此外,我省将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各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构建行业自律体系,维护监测服务市场秩序,保持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山东建生态环境监测网,排污“自力更生”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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