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境部获悉,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环保部对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0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资料及默克光电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的5登记证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10月1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5966556286
传真:010-66556287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chem@mep.gov.cn
附件:
原标题:关于2016年第11批拟批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的公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