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参加会议,并做重要工作指示。会上,河南省纪委和监察厅通报了34起环境违法违规和大气污染问题单位企业,对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8起问题共问责100人。
2016年7月以来,河南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严厉的问责督促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正确履职。近期,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省辖市,对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8起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处理,共问责100人,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30人、乡科级55人、乡科级以下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人,诫勉谈话14人,约谈13人,引咎辞职1人,书面检查4人。会议通报了其中3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问责情况。
针对郑州铁路局安阳车站货场扩建项目扬尘污染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0名责任人(县处级11人)予以问责。其中,给予郑州北建筑段段长韩砚曾、党委书记吕国勤记过处分,给予郑州北建筑段副段长周飞记大过处分;责成新乡桥工段段长赵新亮、党委书记刘建国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新乡桥工段副段长董红刚记大过处分;给予安阳车务段段长王红兵、党委书记罗智平警告处分,给予安阳车站党总支书记王永民记过处分;责成郑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刘凤恩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郑州铁路局建设管理处副处长武海滨警告处分。
针对新乡市城乡结合部及郊区“小散乱差”企业污染严重、小机加工企业露天作业生产污染严重、水泥生产企业污染严重以及新乡县道路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7名责任人(县处级及以上6人)予以问责。其中,对新乡市副市长职伟予以约谈,给予新乡市环保局局长胡建森行政警告处分;对牧野区人大党组成员侯少民诫勉谈话,给予凤泉区副区长张继有行政警告处分,对红旗区区长助理朱命领诫勉谈话,责成新乡县副县长王建新作出书面检查、全市通报批评。
针对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城关镇粉尘污染严重及耐火材料厂、粉沙厂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3名责任人(县处级4人)予以问责。其中,给予伊川县原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姬长江行政警告处分,对伊川县常务副县长付晓毅、副县长申伟民、县工会主席张冠欣予以约谈。
原标题:河南100名干部治气不力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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