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从住建部获悉,住建部印发《关于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旨在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通知提出,各地要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等的相互衔接,切实提高各类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实现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利用,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科学确定近期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确定的内涝防治标准,将城市排水防涝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协同推进,坚持自然与人工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发挥“渗、滞、蓄、净、用、排”的作用,构建以“源头减排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排涝除险系统、超标应急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并与城市防洪规划做好衔接。已编制完成相关规划的城市,要进一步梳理规划内容,加强协调衔接,及时修订调整;尚未编制完成相关规划的城市,要按照新要求抓紧编制。
各地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管线入廊制度,已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主次干路,规划管线必须入廊,不得再开挖敷设管线。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创新模式,通过雨水资源化利用等方式获取额外收益,弥补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
中金公司认为,按照每公里造价1亿元估算,将拉动2000~3000亿元投资。长期来看,政府希望建设规模达到8000公里/年,最终20~30%的城市道路下面都会有地下管廊(住建部统计,日本该比率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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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再获政策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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