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泰州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地为泰州市寺巷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北侧,吴陵南路西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标准厂房1号203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污泥处理药剂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此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新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使公司业务涉及新的领域:我公司专注于污泥处理业务,在污泥处理的过程中,药剂(即改性剂、絮凝剂)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样有大量绝对需求的情况下,设立全资药剂子公司的项目应运而生,该项目有现成客户资源,经济效益持续可观,因此,康泰环保以结合相关资源为基础,拟成立全资公司,全力推进项目相关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泰州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地:泰州市寺巷街道办事处振兴路北侧、吴陵南路西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标准厂房1号203室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咨询、设计、施工;土壤修复;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配电柜、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环保设备,从事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随着公司在整个污泥处理产业链各个环节的逐步打通,设备销售的增加和工程业务量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污泥处理工序中所必须的絮凝剂、改性剂等药剂需求的大幅增加,因此,公司决定抓住市场的发展机遇,有效整合已有资源,带动公司业务进入污泥处理药剂领域。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需求设立全资子公司,合法合规,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经营策略,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来降低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环保领域的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康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原标题:康泰环保:对外投资公告(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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