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近期火力发电环评项目,涉及多个脱硫脱硝、除尘、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项目,内容如下: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6MW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来源: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公示日期:2016-07-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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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近期火力发电环保项目环评汇总

2016-08-04 08:40 来源: 中国火力发电网

盘点近期火力发电环评项目,涉及多个脱硫脱硝、除尘、垃圾焚烧发电等环保项目,内容如下:

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6MW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6-0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6MW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6MW背压机组集中供热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拟在现有龙泉镇创业园厂区新建6MW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年发电量4648.32万kWh,供蒸汽量493520t。项目装机规模为2×6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6MW背压式汽轮机组及其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向湖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创业园内企业供热。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工艺系统、燃料供应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供排水循环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电力上网系统及其它相应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用地总面积19707m2,总投资1003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创业园

联系人: 袁才斌

联系电话:0717-7788606

电子信箱:ycb009@sina.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 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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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87336460

电子信箱:qu1861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建设单位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02.国信射阳港电厂扩建1×66万千瓦项目环评获批复

关于对国信射阳港电厂扩建1×66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示日期:2016/07/25

所属地区:江苏

文号:苏环审﹝201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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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信射阳港电厂扩建1×66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环评估〔2016〕112号)及射阳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射环建管〔2016〕9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射阳县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所述进行建设。

二、同意射阳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锅炉烟气治理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还原剂采用液氨),五电场低温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锅炉烟气经一座高度不低于240米烟囱排放。烟气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并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煤种预测年排放总量。

落实物料储运、碎煤等工序的粉尘控制措施,东-润海-海德编辑减轻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应在厂内分质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海水直流冷却系统需控制温排水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东、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七)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八)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区各煤码头卸船机、输煤转运站、煤场、灰库、石灰石制粉车间及液氨储罐周围均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该项目配套的升压站和电力送出工程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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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尽快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

(十二)本项目投产前须按总量平衡方案落实到位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

(十二)按《报告书》所述煤炭替代方案须落实到位并取得省能源局的认可,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

三、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设计煤种/校核煤种/绩效):

氮氧化物≤371.1/369.3/1270.5吨、二氧化硫≤304.1/217.0/635.25吨、烟尘≤83.4/57.6/-吨。

(二)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四、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并按规定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盐城市环保局和射阳县环保局负责。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03.内蒙古赤峰经济开发区2×350MW自备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内蒙古赤峰经济开发区2×350MW自备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公示日期:2016/07/18

1 项目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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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赤峰经济开发区供电可靠性,满足赤峰市未来的热负荷增长需求,推动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赤峰经济开发区发电有限公司决定开展赤峰经济开发区2×350MW自备热电联产项目。

2 工程的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赤峰经济开发区2×350MW自备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赤峰经济开发区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镇赤峰经济开发区

项目规模:建设2×350MW超临界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120t/h煤粉炉

本期工程设计煤种为元宝山煤,校核煤种为白音华煤,以红庙子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主水源。采用高效除尘器,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厂内灰渣分除,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电厂运行产生的各种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用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和隔声降噪措施。

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单位赤峰经济开发区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导则要求开展工作,主要的工作程序如下:

(1)接受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2)征询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

(3)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请示;

(4)配合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5)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网上对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7)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4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功能区及评价标准;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分析及论证;总量控制分析及论证;环境损益分析;公众参与。

5 公众参与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本公示自刊登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项目的详细内容、环评工作的进展,可与如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赤峰经济开发区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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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国立

电话:0476-8282342

传真:0476-8282646

联系地址:赤峰新城区王府大街北北方时代技术勘察设计院办公楼A座25层

邮编:024000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春雨

电话:0431-85791864

传真:0431-85798122

邮编:130021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

0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店头电厂2×660MW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陕西榆能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新建工程、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店头电厂2×660MW工程、陕西定边杜家沟二期(50MW)风电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 电话(传真):029-87294480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十层环保厅环评处(7100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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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店头电厂2×660MW工程

延安市黄陵县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拟建地位于延安市黄陵县店头镇白石村,距店头镇西北约4公里。工程新建2台1922.22吨/小时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配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新建1座750千伏升压站。灰场位于厂址东北约5.5公里处的东沟左支沟内。燃煤来自黄陵矿区一号煤矿,由皮带输送进厂。生产水源为黄陵一号矿和瑞能煤矿的矿井疏干水,备用水源为点头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总投资4754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371万元,占总投资的11.024%。

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共发放意见征询表210份,99%的被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

05.关于韩城矿务局低热值煤热电工程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公示

公示期: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9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 87291994 传真 87294480 邮箱 hbthpc@shaanxi.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0层环保厅环评处71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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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韩城矿务局低热值煤热电工程

韩城市

韩城矿务局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7.18

06.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拟建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预留扩建处。本次工程总投资62408万元,工程内容为2台220t/h超高压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B25-8.83/2.5/0.98背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台25MW发电机;1台B12-0.98/0.20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1台12MW发电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济矿民生热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科长

电话:0537-801090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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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1-66573377

邮编:25001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为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项目内容和规模,结合当地的自然、社会环境概况,在工程分析和现状监测的基础上,对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评价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项目是否满足总量控制、清洁生产、是否征得公众认可进行调查,并得出最终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07.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位置:拟建项目位于定陶润鑫产业园内,北邻南渠河,东邻山东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南临润鑫路,阎庄村南侧约125m处,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35°3′13″、东经115°37′17″附近。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17202万元,占地面积95000m2;新建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1×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达产后年供电量0.92×108kWh/a,年供热量1.755×106GJ/a,全厂热效率84.53%,年均热电比530%,可实现年营业收入14721万元,年利润总额5499万元。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61人,其中生产人员136人,管理人员25人,机组年运行72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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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学民

联系电话:15653704716

E-mail:15653704716@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大学

联 系 人:毛岩鹏

联系电话:0531-8836280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经济损益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③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

④ 对拟建项目选址的认可程度;

⑤ 对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了解;

⑥ 对拟建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的认可程度;

⑦ 对拟建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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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大学)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7月11日

08.颍上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拟建项目名称

颍上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1.2拟建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颍上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颍上县循环经济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台130t/h生物质锅炉及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公用动力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等。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2.1 项目建设单位

颍上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2.2 联系方式

公众若需索取本拟建工程的有关补充信息,请与颍上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8-4216687

E-mail:2530770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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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10-87162828

E-Mail:hpgs@huafangroup.com

4、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4.1 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4.2 主要工作内容

对拟建项目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选用导则中推荐的有关模式和计算方法,分析拟建工程实施后建设地区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选择合适模式预测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拟建项目厂址是否可行;分析拟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从环保角度给出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为拟建项目厂址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居民点以及对拟建项目关心的其他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 您认为目前居住区环境质量如何?

(2) 您认为居住区目前存在哪些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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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你是否了解拟建项目?

(4) 拟建项目施工期您最担忧的问题是什么?

(5) 您认为拟建项目营运期会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6) 你认为拟建工程的有益影响体是在哪些方面?

(7) 您认为拟建项目对您的生活将产生何种影响?

(8) 您对拟建项目持何种态度?

(9) 您对拟建项目有何其他意见及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若对颍上县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请按上面公布的联系方式与颍上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或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7、公示时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颍上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09.衡水市环保局关于安平县热电联产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07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16年7月25日-2016年0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2055209 0318-2166485

传 真:0318-216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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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衡水市自强街120号

邮 编:05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安平县热电联产项目 安平县东寨子村南 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30t/h锅炉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燃料储存及输送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30t/h锅炉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1×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1、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排污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清垢产生的废水,进入复用水池后回用于湿式除渣系统补水、燃料库喷洒抑尘等;化学水处理站废水:

部分用于输料用水,剩余部分进入复用水池后回用于湿式除渣系统补水、燃料库喷洒抑尘等;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可直接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湿式除渣系统补水、燃料库喷洒抑尘等;生活污水:经“隔油化+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安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一期工程建设125m×32m燃料库1座,二期工程依托一期工程燃料库。根据项目燃料库工艺要求,燃料库中存储的燃料需要保持充分通风,因此项目燃料库采用半封闭式库房结构,通过及时清扫洒落物料、设置喷洒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二次扬尘及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燃料库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上料系统燃料仓废气:料仓进出料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管道收集汇集到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处理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锅炉烟气:两期工程分别设置1套“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旋风除尘器+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100m高烟囱1根(烟囱两期共用)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209-2015)表2中相应排放浓度限值;除灰废气:项目储灰仓顶设置布袋式除尘器1台,对含尘废气进行处理,处理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石灰粉仓含尘废气:石灰粉仓设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仓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水储罐无组织排放氨气:氨水储罐旁设置水吸收槽,呼吸阀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吸收槽吸收,可减少氨气的无组织排放。氨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的要求。

3、固体废物:上料系统料仓粉尘:主要成分为秸秆粉料,定时清运作为燃料进入炉膛燃烧,不外排;

铁屑:外售给物资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不外排;炉渣:冷却后的炉渣在渣棚内直接装车,外运综合利用;锅炉飞灰:作为有机肥厂家原料综合利用;石灰粉仓除尘灰:可作为脱硫剂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项目将噪声值作为设备选型、采购的重要指标;送风机进风口加装消声器;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或机房内;对锅炉排汽噪声采用排气口安装小孔消声器。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厂区防渗措施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 6、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在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日期均在十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对项目提出异议。

10.关于拟对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64-5158105(六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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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裕安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

二、建设单位: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在裕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侧为城东路,西侧为工业路,北侧为润南路,南侧为金裕大道。总投资:34070万元,建设占地约243亩。主体工程包括:1×130t/h高温高压锅炉+1×30MW高温高压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并预留备用20t/h供热锅炉;辅助工程包括: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灰渣输送系统和综合办公楼;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电气、热控、暖通、通信等;贮运工程包括:厂区干料棚堆场、灰储渣间等;环保工程包括: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工业废水、噪声治理措施等。本工程主要以裕安区生产的农业和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作为燃料,不添加煤或其它燃料。

项目拟利用苏埠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为水源,用淠河总干渠作为备用取水源。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工程、供水工程中管网铺设和泵站建设工程、原料秸秆及废材的收集、运输、打包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五、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工程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防治烟气污染:

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9%的高效布袋除尘器,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放,灰渣库、原料仓库等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外排;对堆场、临时灰渣场、燃料运输道路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设置围挡、绿化带隔离或喷淋设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在烟道进入烟囱口处设置烟气监测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采用SNCR法脱硝,脱硝效率不小于55%;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不小于85%;备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最终送入主烟塔排放。

130t/h锅炉SO2、烟尘、NOX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0t/h预留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物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1)生产排水系统

净水站排污水及循环系统排水送至污水收集调节池。经调节处理后的合格水用于道路喷洒、主厂房杂用水、汽车冲洗和料场喷洒用水,剩余用于除灰出渣。

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反渗透浓排水和混床排水混合,该排水含有一定酸、碱度,排入中和池中和后用于除灰渣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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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部分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排放。

(3)初期雨水排水系统

厂区设有效容积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干料棚堆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收集秸秆堆场渗滤液,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废污水收集池,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中期及后期雨水经雨水下水道汇集后汇入市政排水管网排至厂外。

3.噪声

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锅炉排汽口设排汽消声器,厂区内植树绿化,以减缓及衰减噪声。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废渣属于一般固废,均可以实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六、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氨水储罐泄漏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项目拟在储罐周围设置防火堤与围堰;配备事故排水系统,设置高压水炮及消防应急泵,将泄漏的氨水用大量水冲洗,稀释收集后排入厂区事故水池(2200m3事故池)。项目所占区域及环境防护距离均无村庄等敏感目标。

七、总量控制:年排放二氧化硫46.86吨,氮氧化物109.98吨。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主要来源为供热范围内锅炉替代及城区关停生活小锅炉。市环保局核定该项目SO2和NOX排放总量指标分别为111t/a和111t/a。

八、环评主要结论

光大生物能源(六安)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较好;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地表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六安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项目料场边界外100m范围的区域设置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11.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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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项目选址位于麻城市歧亭镇官塘村,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垃圾处理能力为600t/a的焚烧炉、2台57t/h自然循环卧式水管锅炉、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及110kV出线上网线。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

2、运行期废气:在运行期,项目产生的SO2、NOX、烟尘、二噁英、重金属和恶臭气体可能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在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运行期废水: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经厂内分质处理后回用,不向自然水体排水。

4、运行期噪声:全厂厂界噪声预测值为33.4dB(A)-5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不超过65dB(A);夜间不超过55dB(A))。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烟气采取“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除二噁英及重金属+布袋除尘器除尘”烟气处理工艺,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经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烟塔合一的排烟系统排放;烟道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

2、各类废污水按“分类处理、用污排清、循环利用”原则设计,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回用,不向自然水体排污。

3、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4、项目炉渣全部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水泥固化处理,固化体成分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规定的标准后送入七里岗垃圾填埋场填埋。

5、项目厂区设置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收集池、垃圾池、油库区和飞灰固化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厚度、防渗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设计。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麻城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2015~2030年)》、《麻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项目的建设方案、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部环发〔2008〕82号)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

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标准范围之内。在落实工程设计及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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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歧亭镇车站路特1号

邮 编:438309

联 系 人:江晓阳

联系传真:0713-8531850

电子邮箱:748639413@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刘皓磊

联系传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67242617@qq.com

湖北中电官塘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麻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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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索引号: 43702171X-2016-000018 文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6-7-26

作者: 郭发展 审核人: 王青亚

名称: 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编制,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蒲城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位于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总投资为25300万元人民币,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84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500t/d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垃圾焚烧发电装置等。项目于2016年7月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目前,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为:①现场踏勘、收集资料;②向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请示;③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④委托有资质单位实施环境现状监测;⑤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⑥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等。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蒲城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允录

联系电话:18862707789

邮 箱:wangyunlu2507@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9-33572058

邮 箱:xjf21244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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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4)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项目建设和设计单位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3.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由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实施该项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规定,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为环评信息公开主体,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拟建地点:永城市双桥镇,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内西面区域,G311南侧,X002西侧。

建设内容:厂区占地面积约91.4亩,主要建设垃圾焚烧炉和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垃圾收储池及其他配套设施(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等)。

项目规模:本期建设规模为1200t/d。本期建设3×400t/d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配套1×18MW+1× 12MW凝汽式汽轮机、1×18MW+1× 12MW发电机。

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

二、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办公电话:0370—5059688

电子邮箱:hnyczsny@gcl-power.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58527830

电子邮箱:278201739@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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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开展评价工作(现场勘查、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建设方案合理性分析和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一)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二)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对本工程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之后,开展问卷调查,并以座谈会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示期限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8日,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永城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14.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1.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拟建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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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1.2拟建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阜阳市颖东区插花镇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新建1台日处理量为750吨的机械炉排生活垃圾焚烧炉及1′15MW机组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同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公用动力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等。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2.1 项目建设单位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2 联系方式

公众若需索取本拟建工程的有关补充信息,请与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8-2237275

E-mail:460209397@qq.com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10-87162828

E-Mail:hpgs@huafangroup.com

4.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4.1 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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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主要工作内容

对拟建项目进行详细的工程分析,选用导则中推荐的有关模式和计算方法,分析拟建工程实施后建设地区大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排放情况,分析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并选择合适模式预测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拟建项目厂址是否可行;分析拟采用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最终提出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并从环保角度给出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明确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为拟建项目厂址周边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居民点以及对拟建项目关心的其他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认为目前居住区环境质量如何?

(2)您认为目前阜阳市垃圾处理现状如何?

(3)您是否了解拟建项目?

(4)您认为拟建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哪些影响?

(5)您认为拟建项目营运期会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6)你认为拟建工程的有益影响体是在哪些方面?

(7)您认为拟建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8)您对拟建项目持何种态度?

(9)您对拟建项目的环保方面有哪些其他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公众若对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请按上面公布的联系方式与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或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7.公示时间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阜阳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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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环评丨火力发电环评汇总(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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