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第二季度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显示,14家国控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污水处理不达标,其中,有11家污水处理厂“上榜”。
监测显示,八○三发电厂污染物超标率最高,为100%,超标污染物包括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酒钢集团存在悬浮物超标,兰州甘草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颗粒物超标。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夏河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会宁县污水处理厂、礼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成县供排水总公司(成县污水处理厂)、文县污水处理厂、景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总磷、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等超标污染物。
原标题:甘肃省11家污水处理厂二季度排放水污染物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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