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江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府办〔2016〕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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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的通知

2016-07-27 15:5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江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关于印发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府办〔2016〕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现制定了《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环保局。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8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李伟健,电话:3279822;市环保局联系人:程敏,电话:3502020。)

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

根据《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江府办〔2016〕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六河”流域范围内制革、造纸、印染、电镀、线路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电镀或表面处理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涉及改造企业39家,其中蓬江区19家,江海区13家、新会区6家、鹤山市1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改造要求

列入名单的重点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按照目标要求采取相应推广(工艺)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已经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应按照2年有效期的时间要求开展新一轮的审核,并完成相应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月、8月和11月,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31日前、7月31日前和10月30日前。符合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要求的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向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向属地环保部门提交评估、验收申请,市环保局将按照《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流程》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如企业列入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可按《关于公布江门市2016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江经信节能〔2016〕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各市、区政府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将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列入政府工作清单,并对重点行业所在镇(街)进行挂牌督办,每年6月底前、11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加强节能监察、环保监察力度。

(二)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激励机制

对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验收评分80分以上的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评分60-79分的企业被认定为“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对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的企业,将支持其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奖励。对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将支持其申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方向。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部门联动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管,各市、区应将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纳入节能、环保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引导和规范企业的清洁生产行为。对不按规定开展清洁化改造的企业,环保部门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暂缓受理其增资扩产或改建项目的环评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清洁生产综合协调的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深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合作

加强与香港合作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推动江门的港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项目,支持企业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实地评估项目、示范项目等资助资金,支持申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制造业或供应链标志企业,加强推动企业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合作,促进清洁生产技术与信息交流。

(五)加强清洁生产宣传与培训

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举办各领域、各行业的清洁生产知识培训或清洁生产技术推广会。每年不定期组织举办清洁生产技术推广会议或研讨会,宣传清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发展趋势,介绍清洁生产典型案例和先进技术经验。切实抓好政府、技术服务单位、企业三个层次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建立一支以节能环保为主、各行业领域为辅的清洁生产专家队伍,分行业、分层次推进企业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使其掌握清洁生产知识,深化清洁生产理念。

江门市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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