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9(01-01)1.1受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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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2016-07-11 15:03 来源: 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9(01-01)

1.1受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4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1.2.5投标除尘提效改造装置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除尘提效改造装置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7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1.2.7.1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适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要求的资质。

1.2.7.2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1.2.7.3曾经承担过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除尘提效改造装置或与本招标工程的烟气处理量相同/相近工程的分包工作。

1.2.7.4分包商不允许再分包或转让他人,需要再分包或转让的项目需在投标阶段声明并经买方批准。

1.2.7.5分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和/或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分包名称:#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以上300WM及以上机组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一台正常运行超过6个月。投标人须提供与本次招标标的相似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页、签定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消防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制造生产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4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要求在现有吸收塔内采用塔内除尘技术,吸收塔截塔加高高度不大于6.5m。由于本改造与脱硫改造同时进行,投标方有义务配合主体工程和脱硫工程设计单位,必要时可对系统布置进行合理调整。本项目除尘提效装置设置独立水系统,不增加脱硫系统水耗。粉尘去除率(含石膏):脱硫吸收塔出口烟气含尘浓度(含石膏石灰粉)≤30mg/Nm3时,除尘提效改造后,锅炉全工况下烟囱出口烟气烟尘浓度<10mg/Nm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7月11日09:00整到2016年07月15日16:00整(北京时间))。

1.7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8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8.2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8.3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8.4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8.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8.6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9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设备名称和规格:#3、#4机组除尘提效改造;

招标文件售价(元):4500元;竣工期:工期50天;

招标编号:GDCX04-JGZB16-0449/01;投标保证金(元):860000元。

1.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02日14: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zgbidding.com)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zgbidding.com)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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