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征求
<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对外正式公布,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的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区、市)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参与城市排名的断面(点位)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中规定的城市排名断面(点位)。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针对不同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比较排名的方法。主要通过计算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指数(CWQI指数),按照CWQI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水环境质量越好。国家公布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城市名单(即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排序前10的城市,相同的以并列计)。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名单(即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排序后10的城市,相同的以并列计)。城市监测断面(点位)监测次数不满足统计要求或监测指标不全的,该城市不参加排名,公布其数据缺失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我部制定了《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技术规定主要通过计算地级及以上城市水质指数(CWQI指数),按照CWQI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见附件)。
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王珑 汪志国
电话:(010)66556817,66556816
邮箱:jcyc@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