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并且把“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作为首要任务。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状况不清、原因不明和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笔者认为,组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查,摸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掌握土壤污染情况,是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般来说,要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必须先查明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这些都必须开展详细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先在当地地图上划定一定尺寸的网格,通过现代技术手段确定土壤普查点位,进而完成野外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和土壤样品库入库,样品预处理,理化性质分析等工作,最后完成数据录入,以及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
“土十条”要求,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笔者认为,根据《200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的布点与采样要求,是将耕地划分为8公里×8公里的网格、林地(原始林除外),将草地划分为16公里×16公里的网格,将未利用地划分为40公里×40公里的网格,分别采集0~20厘米的表层土壤。可以看出,如果将耕地划分为8公里×8公里的网格做土壤污染调查,对我国相当一些地区而言,网格长度明显过大,会漏掉许多土壤污染地块。
笔者建议,调查土地周围如有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农用地的重点地区或地块,以及产粮(油)大县等区域,要缩小网格尺寸,加密网格密度。比如可以将8公里×8公里的网格,缩小为1公里×1公里的网格,以防局地污染土壤成“漏网之鱼”。
《2006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规定,调查监测项目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必测项目为土壤理化性质:pH值、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颗粒组成等;无机污染物为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等;有机污染物为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等。选测项目为多氯联苯(PCBs)、石油烃;稀土元素总量;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等的有效态等。
各地可在必测和选测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适当增加地方特征污染物测试项目。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土壤环境中存在的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和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有毒污染物,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所带来的化学污染物,以及农产品的生物性污染物等。
另外,对于城市和乡镇建设的化工厂和其他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在企业破产或搬迁之后,土地不能马上利用,一定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如土壤已被污染,一定要在土壤修复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原标题:开展详查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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