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承德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承德市关于印发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8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关于开展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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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附治理项目)

2016-06-17 09:1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北省承德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承德市关于印发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6〕8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

为打好环境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推进全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环境整治工程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钢铁行业污染治理设施75%以上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其中:承钢、建龙等实现100%第三方托管运营。

——电力行业污染治理设施80%以上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其中:国电滦河热电厂、国电承德热电、上板城热电等电力企业100%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

——水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85%以上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其中:承德金隅、承德冀东、平泉冀东等水泥企业100%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

——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0%以上、垃圾填埋场50%以上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其中:新建、扩建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100%实现第三方托管运营。

二、主要任务

(一)强力推进国家级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等4部委批复的《承德市探索实施重点污染企业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在重点行业领域通过采取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方式,开展节能减排技改、环境污染治理等服务。探索建立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二氧化硫治理的减排量采购模式及适合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模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

(二)着力培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龙头企业

围绕解决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矿山环境治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配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的专业化环境服务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水务、承德水务集团等一批专业化污染治理企业,为我市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提供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

(三)全面推行污染企业减排量市场交易

建立统一的企业减排量交易平台,逐步将污染企业的污染减排量纳入市场交易。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在合同内取得的污染物减排量,全部计入排污企业的排污权账户,由排污企业作为排污权的交易主体,进入市场交易。第三方治理企业在完成合同规定减排任务外,通过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由第三方治理企业作为交易主体进入市场交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四)探索建立良性循环投资回报机制

为推动第三方治理持续开展,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环境公共服务第三方治理项目,尝试参照同行业平均利润、银行存贷款利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产品或服务价格。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探索通过运营补贴、资本补助及依法依规配置土地等经营资源等方式,稳定投资回报。补贴标准依据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结果,综合产品或服务价格、建造成本、运营费用、实际收益率、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健全和完善全方位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通过严格的环保执法和处罚,使排污企业认识污染治理市场化的优越性,主动推行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营,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抓紧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工作评估办法》,对服务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运营效果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切实加大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机制,强化社会共同监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县区试点示范

率先在滦平县、宽城县、隆化县和双滦区等4个县区开展全市第一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

宽城县重点围绕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矿山生态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宽城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工信局

滦平县重点围绕工业园区,采用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等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滦平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工信局

隆化县重点围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地表水环境质量检测开展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隆化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务局、财政局

双滦区重点围绕推进重点污染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开展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

(二)抓好重点治理工程

1.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烧结机脱硫项目

项目采用减排量采购模式。由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集项目规划、投融资、方案设计、设备制造或采购、工程总承包、运营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主要建设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对360m2烧结机烟气进行全烟气脱硫。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河北钢铁集团氧气厂40000m3/h制氧机氖氦的粗制与精制项目

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将预留的氖氦抽口与粗制模块连接进行精馏;冷箱外新上氖氦精馏模块,精馏后产生粗制原料气,然后输送到精制系统生产产品气。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河北钢铁集团炼铁部水渣外运项目

项目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由第三方治理企业,对高炉水渣进行资源化利用,使用水力增压管道将水渣运输到凤凰山,脱水后待用。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河北钢铁集团炼铁部南山物料下运优化项目

项目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由第三方治理企业,提供南山物料下运项目的详勘、设计、施工、供货、安装调试等全过程服务的交钥匙工程。

责任单位:双滦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河钢集团承钢公司、河北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太平庄污水处理升级改造扩建工程

项目采用委托投资建设采购模式。主要对太平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二期、三期扩建工程,分别增加污水日处理量7万吨、8万吨。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或PPP模式实施特许经营。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

6.围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项目采用委托投资建设采购模式。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提供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综合性环境服务,以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营成本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单位污水处理量运营服务费。主要建设内容:污水厂区在现有2.5万m3/d基础上扩建2.5万m3/d和厂外污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围场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

7.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除尘项目

项目采用托管运营模式。由承德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对日产4000吨熟料生产线进行脱硝除尘改造,改造后委托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责任单位:营子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

8.丰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采用委托投资建设采购模式。主要建设污水厂及附属设施、污泥处理、管网配套等。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或PPP模式,对丰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特许经营。

责任单位:丰宁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

9.承德市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采用减排量采购模式。主要包括市内固废处理,武烈河、柳河流域排放点治理,中水回用等综合治理工程。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按照项目减排工作要求、建设规模、运营管理规范、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

10.平泉县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采用TOT+BOT模式。主要包括现有污水处理厂整改提升和应急维修、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会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水源建设,由第三方环境服务公司实施特许经营。

责任单位:平泉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调度

成立承德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大事项,解决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

(二)规范市场秩序

明确环境公用设施建设运营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方或委托运营方。招标中采用综合评标制,将服务能力与质量、运营方案、业绩信用等列入招投标条件,避免低价低质中标。

(三)加大扶持力度

对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获得环保专项资金低息、贴息贷款。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作为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实相关税收、奖补、人才等扶持政策。

(四)搭建服务平台

依托电子信息手段,建立网络平台,公开发布第三方治理招投标信息、审批信息、运营信息和违规信息。将第三方治理情况作为企业应公开的排污情况要素,规范信息报送、公开流程和要求,推动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多渠道、多平台公开第三方治理运营信息和违规信息。

(五)加强考核管理

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纳入市对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由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确保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的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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