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对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我国当前的土壤修复市场到底有多大?距离这一行业爆发的到底还有远?土壤修复领域现有哪些商业模式?下文就让我们对此一一进行分析。1、土壤修复市场规模约4万亿,如何调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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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我国土壤修复的市场规模及商业模式研究

2016-06-08 09:49 来源: 矿客空间

5月31日,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对今后一定时期内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我国当前的土壤修复市场到底有多大?距离这一行业爆发的到底还有远?土壤修复领域现有哪些商业模式?下文就让我们对此一一进行分析。

1、土壤修复市场规模约4万亿,如何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是关键

“土十条”中明确规定,2020年以前利用轻度和中度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如果按此标准估计,假设轻度污染耕地修复每亩投资5000-10000元,耕地修复市场空间约为3500-7000亿元。但在理性分析之下,目前我国耕地每亩良田创造经济效益只有约为千元上下。对于污染的土地,如果每亩投资1000-3000元后再用于农业生产,则1-3年内土地耕种产生的近乎全部利润只能刚刚覆盖前期的修复成本,从社会投资的角度看不划算,因此主要的资金来源可能仍然是各地政府的地方财政。

我国耕地土壤污染情况

资料来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不同土壤修复技术比较

资料来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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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土十条”对土壤污染治理的长期资金来源问题以及商业模式没有提出明确指引,如何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土壤修复仍没有明确答案。 而另一方面,市场上预期的土壤修复“超级基金”也没有列入“土十条”正文之中,从土地出让金中抽取10%补贴土壤修复也没有落地。从土壤的实际状况来看,全国有近600万亩耕地受到中度与重度污染不宜耕种,算上工业用地以及矿山等非耕种土地,我国污染土壤迚行修复面积超过40000万亩,所需投资总量估计约4万亿元以上;与目前规划的千亿级别的投资相比,理想与现实之间,还存在巨大的差异,仅靠地方财政显然并不现实;而“土十条”全文对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的说明集中在“发挥市场作用”的细则,主要来源有三个方向:PPP模式、鼓励土壤修复企业发行股票以及探索发行债券推动污染治理修复。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方向可以明确回答土壤修复的最终利润来源在哪,社会资本对此仍然保持着观望态度。简单概括起来一句话:万亿土壤修复大幕已经开启,但资金来源是唯一命门。

我国土壤修复所需投资规模估算

资料来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平安证券

因此,当前阶段,“土十条”对于环境修复哈企业主要还是停留在主题性利好,现实层面上,尽管市场前景巨大已经是各方共识,但还很难自上而下促进全行业的订单释放。而社会资本对土壤修复领域的投资能否如期收回的巨大疑惑,还有待政策上进一步细则出台加以明确。

2、目前国内成功土壤修复的模式主要集中在工业污染场地领域

我国已有的土壤修复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且基本全部集中在工业污染场地领域:

(1)房地产开发+土壤修复。典型案例是北京市红狮涂料厂土壤修复项目,出资方万科集团通过招标方式拿到的原红狮涂料厂地块上的限价房项目,并将 14 万立方米的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发包给北京建工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最终通过售卖楼盘实现盈利。

(2)政府购买。典型案例是武汉市原武汉药用玻璃厂(硚口)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政府出资接盘的原因是2003年收储该块毒地前未做环评,并在2006年出让给三江航天并导致工人中毒事件,2010年毒地被退回。土壤修复共耗时3年、投入2.8亿元,加上1.2亿元的赔偿款修复成本合计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拨款0.56亿元。但2014年解毒地块拍价达14.4亿元,远超于土壤修复成本。

(3)PPP模式。典型案例就是“岳塘模式”;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将竹埠港作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七大重点区域之一,随后竹埠港内的28家化工企业已全部关停。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已批准湘潭岳塘竹埠港地区为全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单位。竹埠港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的资金来源包括规模达4亿元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期项目的环保资金1亿元等。

2014年1月,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清环保大股东湖南永清投资集团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公司的设立开启了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的PPP模式,首创了以“土壤修复+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模式,也被称为“岳塘模式”,也是七大重点治理区域的首个PPP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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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平台与民资企业共同设立PPP项目公司

岳塘区政府与永清环保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环境。“岳塘模式”治理过程中,第三方不收取治污费用,而是在治理完成后,从治污成果中受益。岳塘区环保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在治理完成后,竹埠港的土地将从工业用地转为第三产业开发,并整体规划为生态新城。永清投资集团在完成竹埠港治污之后,还将与当地政府一道对该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开发土地新用途,并将其作为自身获利的机会。这种模式有效降低了因污染责任主体无法界定所造成的影响,较好地解决了土壤修复关键的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可全面提升土壤修复的效果。

“土壤修复+土地流转”的PPP模式

“岳塘PPP模式”计划在3至5年内投入95亿元。目前,湘潭市竹埠港湘江流域政府购买项目合计已经达到30.2亿元,已放出了约1.4亿的订单。

“岳塘PPP模式”项目订单统计

总体来看,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具备较好盈利模式。城市中心搬迁重污染企业地块修复,由于土地具备较好流转价值,具备受益者付费盈利模式;相关地块可先修复,后进行地产开发,通过PPP的“岳塘模式”解决治理资金缺乏等难题,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作用。而矿区土壤污染治理和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虽然已出现成功案例,但仍停留在事件响应模式的阶段,盈利模式尚不明确,较为依赖财政资金。

3、结论

尽管本次“土十条””对于整个行业主要的收益模式依然没有做出完善明确的说明,也没有统一的规章可循,红线绿线之间界限模糊。但鉴于中国目前严重的污染比例和程度,未来治理需求刚性且紧迫,客观上市场空间巨大,土壤修复行业的蓝海市场的大趋势基本已经明确;随着“土十条”指导方针的确定,相信各地方政府土壤修复政策的试点将纷纷开始,行业爆发为期或许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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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创】纯干货,我国土壤修复的市场规模及商业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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