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继大气十条与水十条之后,5月31日下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土十条全文共十条35款,从污染调查、推进立法、治理与修复等方面为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纲领性规划。内容方面:土十条可以简化为十个词:1.调查、2.立法、3.分类;4.风控、5.严控新增污染;6.预防;7.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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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十条”将拉动几十万亿环保修复新订单?

2016-06-08 09:40 来源: 矿客空间

事件:

继“大气十条”与“水十条”之后,5月31日下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土十条”全文共十条35款,从污染调查、推进立法、治理与修复等方面为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纲领性规划。

内容方面:

土十条可以简化为十个词:1.调查、2.立法、3.分类;4.风控、5.严控新增污染;6.预防;7.修复;8.研发;9.政府主导;10.考核。实际上是为土壤污染从调查到修复最后到考核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行动指南

工作目标方面:

文件要求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方面:

文件明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时间表方面:

将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土十条”中土壤修复工作大致时间表

土十条核心内容及解读

延伸阅读:

【干货】我国土壤修复的市场规模及商业模式研究

我们对土十条影响的看法

1配套政策和责任主体是两大亮点

本次文件提出,到2020年底前,三类政策将逐步落地:地方政府的细分规划、土壤质量的配套标准、以及土壤污染治理法律。从政策环境上,解决“地方政府没有方向、污染没有约束、修复质量没有准绳”的问题。未来随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将对增加行业订单放量,减少障碍具有积极作用。而在责任主体方面,明确了地方政府“兜底”。本次政策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责任。这一责任划分方式,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追责污染企业的积极性。

2前端工作最快受益,投资拉动不宜夸大

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及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见效慢,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投入比例约为1:10:100。从政策目标的制定,我们可以看出“土十条”基调就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如政策目标里面提及的都是污染和风险控制而不是单纯治理,耕地强调安全利用率(如100亩污染的土地,5亩种植食用大米,95亩种植非食用景观作物,安全利用率就是95%)而不是简单的治理率,这给后面治理留有空间和余地,也体现出政策制定者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的务实态度。

因此总结下来,我们认为土壤污染检测、工业固废及危废处理、环评三大前端工作,才是土十条发布后将最快受益的细分领域。土十条提出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加强土壤污染的预防管理。我们认为以上重污染产业的污水、危废与大气污染等问题也将相应得到有效重视,这一领域未来将存在更多增量机会。至于新增订单,应该肯定没有媒体炒作的“几十万亿元”的天量,但增量一定会有。

3指导意义影响深远,但多方利益博弈造成推进阻力巨大

总体来看,土十条作为“重磅政策”,尽管长期有利于土壤修复行业的发展,但3年来一次次出台时间的延迟,外加实际政策出台后并没有大幅超预期,因此对市场预期影响有限;且由于涉及利益众多,实际推进阻力将十分巨大。“土十条”全文涉及的部和局级单位近20个,其中包括环保,发改委,科技,工信,财政,国土,住建,农业,中宣等部门,其中发改委主管审批权,财政部主管财权,国土部主管地权,科技部和工信部主管技权,住建部,农业部分管工农用地污染处理后的划分和使用。对比下来,牵头的环保部反而是实权最少,责任最重的部门。土地无疑是过去十年来,我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最重要的禀赋,如何协调这其中巨大的利益关系,压在环保部身上的重担远超过气和水两个板块。

4行业标准和收费规则两个关键环节并未明确

“土十条”全文对于业内最关心的标准和费用问题并没有明确。全文中只提到“2017年底前,完成构建系统的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于完成标准至关重要的示范项目方面,只提到“2020年底前完成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而据了解,环保部对于什么样的项目该列入试点项目,还没有明确的定论,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收费制度是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点,全文只提到,推广PPP模式,加大政府购买,发展绿色金融,而这些仅仅解决了融资渠道的问题,土壤治理未来的收益模式依然不清晰。而从实际资金的需求量来看,2014年底,全国土壤总点位超标率为16.1%,约有333万公顷耕地因遭受污染而不宜耕种,需要治理资金超过6万亿;而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预算项目数为90.89亿元(已较2015年增长了145.6%),再加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也只有不到100亿元;一季度曾有传闻,从土地出让金中抽取10%进行补贴,但本次文件中并未出现,而即使加上了10%的出让金补贴,也实在是杯水车薪。目前业内企业积极性不高,商业模式一直是困扰市场的问题之一,即“不知道谁出钱”,更多只能是依赖政府财政。然而这显然也并不现实;此外,对于污染治理后的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的分配,全国依然没有统一的规章可循,红线绿线之间界限十分模糊。

5未来环保将会成为矿业企业供给侧改革的一张牌

我们注意到,“土十条”中明确提到了将以环保指标限制矿企产能,即“自 2017 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这无疑将会对相关行业的产量和成本形成压力,以环境整治促进供给侧改革,可能也是出清产能的另一种方式吧。

延伸阅读:

【干货】我国土壤修复的市场规模及商业模式研究

原标题:【原创】“土十条”将拉动几十万亿环保修复新订单?看完再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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