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重庆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的通知渝经信环资〔2016〕33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节能基础性工作的

首页> 节能> 工业节能> 政策> 正文

重庆: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6-06-07 09:3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重庆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经信环资〔2016〕33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节能基础性工作的支撑作用,促进各项节能基础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委制定了《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6年6月2日

2016年节能基础性工作计划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经信环资〔2016〕18号)安排,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节能基础性工作的支撑作用,促进各项节能基础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现全市工业节能在“十三五”期间谋好篇、布好局,我委结合当前节能基础性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为目标,坚持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广泛落实民主决策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节能基础性工作的申报机制,提升节能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市节能目标顺利完成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制订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

制订《重庆市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分别从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应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绿色城市园区工厂示范等4个方面进行阐述,全面推进我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草案,待国家相关文件出台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二)制订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

制订《重庆市“十三五”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企业名单及节能目标,出台节能要求和保障措施,着重抓好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草案,待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三)开展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测试。

根据我市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计划安排,我市2016年计划测试燃煤工业锅炉150台,主要以涪陵、万州、黔江等两翼区县为主。要求测试机构必须是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锅炉能效测试项目)或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全部测试工作要求在明年5月底前完成。

(四)制(修)订地方节能标准。

节能标准的制订主要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为主,范围限制在钢铁、煤炭、建材、化工、火电、有色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以及节能监察监测方法、技术导则等标准。今年计划制订节能标准5项,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送审稿,明年2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稿并报送质监部门审批。

(五)实施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今年在我市火电、水泥2个高耗能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制定出台2个行业“能效领跑者”评价指标体系,评选出“能效领跑者”给予奖励。2个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并公开发布,12月底前完成“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

(六)重点节能技术宣传与推广。

修订《重庆市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加大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积极组织能效对标活动和典型技术案例宣传,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目录》修订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节能技术宣传活动全年不低于3次,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七)开展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宣贯。

制订《重庆市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电网及检查机构责任分工,做好明年实施阶梯电价的准备工作。开展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宣传,从政策解读、核算方法、加价规则以及节能技术等方面组织培训,推动水泥行业阶梯电价顺利实施和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细则》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出台,宣传培训活动全年不低于3次,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八)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重庆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在今年9月底前出台草案,10月底前完成发布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的宣贯培训工作,提升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化意识。组织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认证或评价,对通过认证或评价的企业给予差异化奖励。

(九)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自愿审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新出台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自愿审核,实现节能减排、减污增效。对企业完成自愿审核且审核报告通过我委组织的评审将予以一定奖励。

(十)工业节水和循环型园区建设研究

对钢铁、造纸、化工、火电、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用水情况开展调研,提出重点行业工业用水监测制度、“十三五”工业节水计划、重点项目建议方案。针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为重点的园区开展调研,提出园区循环发展工作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建议方案。方案要求10月底完成报送稿。

(十一)工业节能形势与预警。

建立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加强对规上工业企业能耗数据的监测分析,编制全市规上工业季度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市经济信息委将定期召开区县工业节能形势分析会议,通报区县、重点用能企业当前能耗指标数据和发展趋势,对部分指标落后区县加强督导。要求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按季度出台,每季度初15日内要出台上季度分析报告。

(十二)“十二五”节能总结与宣传。

全方面总结我市“十二五”节能工作,从法制建设与监察执法、重点用能企业监管、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情况、节能服务产业发展4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和总结,积极宣传我市节能工作成绩。要求4个方面的专题报告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研究经费。

节能基础性工作量大任务重,对科学性、合理性的需求较高,因此,我委决定拿出一定资金对承担节能基础性工作前期项目的研究单位给予资助。此类项目属于我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题,请各研究单位按照“重庆市工业振兴资金申报网”上的要求进行申报。

(二)加强监督落实。

我委将加强对项目申请、实施、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申报时组织专家对各研究单位的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公正公平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时落实时间进度和资金管控,确保项目高效按时推进;验收时明确项目成果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确保项目成果质量。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