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持续走低,煤电行业经营上的压力逐渐显现,发电量的减少和利润的下滑迫使电厂从降低成本和电量营销两方面寻求突破。但近年来公布的一些数据和名单则显示,有不少电厂在实际生产中动着“歪脑筋”,污染物偷排、排污设施运行情况不到位等问题屡禁、屡罚不止。在政府大力推动超低排放改造,社会对燃煤电厂高污染的偏见逐渐弱化的情形下,违规排放的影响十分恶劣,急需加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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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环保部曾公布2014年脱硫脱硝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名单,国电东北公司、广东粤电集团等大型发电企业均榜上有名,其旗下主要电厂多存在脱硫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建设、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等问题。环保部责令对其进行整改与处罚,但因为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两个月后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才修订通过,这些违规排放的电力企业并未受到足够严厉的惩罚。
不久前,环保部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汇总整理了2016年第一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有7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被指排放废气严重超标,其中煤电、热电及自备电厂企业超过20家。根据公告,一季度中违规企业的处理及整改情况要等到二季度公布,除了“依法处理”外,这批违规排放的企业具体如何处罚也暂时不得而知。
燃煤发电行业被看成是“煤炭最清洁、高效的利用形式”,理应在先进的技术、严格的标准共同作用下承担起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为其他煤炭下游产业树立标杆。然而包括五大发电集团在内的大型电企旗下电厂也屡次被曝出超标或违规排放,行业排头兵尚不能严格规范自身,其他规模较小企业的排放情况可想而知,更遑论在监管和技术上都落后于煤电的其他非电燃煤行业。
然而,燃煤发电这样一个整体装机过剩、违规排放频发,且仍有盈利空间的行业,却还享受着政府的补贴资金。
根据统计,政府每年对发电企业进行脱硫脱硝等环保补贴的规模达到千亿元。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与环保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明确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其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具体为,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5分,脱硝电价为每千瓦时1分,除尘电价为每千瓦时2分。去年12月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又明确,对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审核的企业给予0.5至1分的度电电价补贴。
起初,为了推进减排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电厂尽快完成设备改造,是可取的。国家近年来屡次提高燃煤电厂排放标准,不少投产多年的老电厂刚刚完成一个阶段的改造任务,又要为了符合新标准而开始下一轮的改造升级,成本十分高昂,环保电价补贴也显得十分必要。但面对煤电日趋过剩的装机量,已有相关研究人士呼吁,对于新增煤电机组应考虑逐步减少或取消相关补贴,将相关减排措施上升为硬性指标,以提升行业准入门槛的方式来抑制过剩产能的加剧。
受益于近年来的低煤价,煤电企业利润颇丰,对煤电的补贴受到煤炭、新能源等其他行业诟病,而电企享受补贴的同时还超标排放,更是让人无法容忍。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今年5月20日至10月31日,各省级价格和环保主管部门会联合检查发电企业、电网企业2015年度的环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的行为,燃煤发电企业通过各种手段人为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失实的行为,以及电网企业拒绝执行或未及时执行脱硫电价、环保电价的行为等。
诚然,各部委发布的公告说明了国家对于煤电企业超标排放问题的重视,但根据目前的情况,违规排放的电力企业鲜有受到严厉处罚的。即使是已公布罚款金额的,相比于电厂的盈利情况也是很小一部分。以至于个别电厂明知自身违规排放将受到处罚,在比较了罚款与利润之后发现交了罚款也还是“划算”,便心安理得地继续超标排放。
对于惩治电厂偷排骗补的行为,最紧迫的在于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从长远角度来看,则需要行业标准以及环保电价组成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有效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煤电偷排亟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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