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确定的重要内容。各地积极贯彻水十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模式,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浙江省以五水共治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加大治理力度,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清三河(清理垃圾河、臭河、黑河)工作;宁波创新机制,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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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2016-05-31 09:24 来源: 水环境生态修复专家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确定的重要内容。各地积极贯彻“水十条”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模式,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浙江省以“五水共治”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加大治理力度,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清三河”(清理垃圾河、臭河、黑河)工作;宁波创新机制,在政府实施治污工程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河道日常维护,政府通过绩效考核实行按效付费,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十堰市针对河水、地下水、山涧水、雨水渗入污水管网造成的“五水合一”问题,采取“清污分流”、修复管网、整治污水直排口等措施,起到较好的治理效果。现予刊发,供各地借鉴参考。

浙江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3月9日-11日,我们赴浙江省进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调研。调研组现场考察了杭州市、台州市、嘉兴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与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嘉兴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了座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浙江省委在十三届四次全会上做出“五水共治”决策后,将“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作为首要工作,迅速在全省开展摸排,共找出垃圾河和黑臭河11000多公里,占全省河道总长的8.4%,其中垃圾河近6500公里,黑臭河5100多公里。经过两年多的整治,全省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2015年底基本消除了垃圾河和黑臭河。在我部今年组织的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报送工作中,浙江省仅排查出6条黑臭河道。

二、主要经验

浙江省以“五水共治”为契机推进“清三河”工作,有以下经验可借鉴。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浙江省把“五水共治”提上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组长,6名相关省领导担任副组长,28个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落实工作部署,加强全程指导。市、县、乡镇(街道)各级分别建立了“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四套班子齐上阵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责任落实是核心。

一是明确责任强落实,明确了部门分工机制。“五水共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环保、建设、水利、农业等各部门各负其责。推行“河长制”管理制度,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体系,落实河长的“管、治、保”职责,目前,全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二是强化考核抓落实,实施监督考核制度,浙江省把“五水共治”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年终述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与各地市签订了治水工作责任状,下面也是一级跟着一级签。在“清三河”工作中,浙江省还开展了达标县评比。

(三)思路正确是基础。

浙江省认识到河道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形成了“强化源头治理,抓好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的治理思路,要求首先摸排河道情况,针对每条河的问题和黑臭成因,“一河一策”,编制规划和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

杭州市:综合施治,采取了“拆(拆除河道两岸城中村和违章建筑)、截(截流工业、生活污染源,实施雨污分流)、清(河道清淤)、配(生态补水)、治(生态治理)、管(管理长效机制)”的6字方针,主城区雨污分流到达95%,新增截污能力近60万吨/天,完成河道清淤328.6公里,完成66条河生态治理,实现了河道水质和排水口监测的全覆盖。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底,杭州市城市河道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河道水质监测断面优于Ⅴ类以上比例达到70.59%,市民满意率到98.1%。

宁波市:治污清淤协同共进,从2009年起,截流沿河排污口423处,新建了截污井148座,实现了河道截污全覆盖,以7年为周期开展河道疏浚,2014-2015年中心城区完成清淤77条。推行市场主体维护、第三方监管考核、政府按效付费,宁波市从2013年起,采用政府依效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河道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水质维护单位和水质监测考评单位。业主单位采取措施(明确要求不允许使用投药、投微生物等措施),根据第三方监测结果对水质维护单位实行监管考核,考核合格后支付水质维护提升费用。全市共有38条河道83万平方米采用这种方式,项目实施两年来,河道水质得到显著提升,部分指标已接近甚至达到Ⅳ类水体标准。

嘉兴市:综合治理的同时,重点抓好产业源头治污,全力整治农业污染,生猪存栏量从294.7万头削减至32.8万头,投入补助资金30亿元帮助12万户农民顺利转型。绍兴、湖州、金华、衢州等城市在黑臭河道整治过程中均采取了拆违新建、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水系沟通、综合管养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资金投入是保障。

浙江省建立了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化的治水投资体系。省财政加大了支持力度,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从每年2亿元提高到7.62亿。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压缩下来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治水。同时,浙江还发动捐资投劳,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据统计,全省垃圾河、黑臭河治理累计完成投资91.3亿元。

(五)社会参与是助力。

在推进“清三河”工作中,浙江省充分动员社会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省级各大媒体开设了“五水共治百城擂台”、“今日聚焦”、直播访谈等专题栏目开展宣传报道,宣传先进,曝光落后。各地均在河道边建立“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道基本情况、河长、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城市也通过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形成舆论聚焦,引导公众参与。

三、存在不足

调研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控源截污尚待进一步加强。控源截污是河道水环境整治的前提,截污不到位,就存在“反弹”的隐患。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发现,尽管已经采取了较多措施,但仍存在以下隐患:一是部分河道仍然有隐藏的污水直排口,需要进一步查找封堵;二是初期雨水直接入河,城市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合流制管网中清污混流,河水、地下水、雨水、污水“多水合一”,溢流污染严重;四是小区排水系统“最后1公里”雨污混接,阳台洗衣机废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道现象普遍存在,宁波市雨水管网中三分之一是洗衣废水;五是餐饮、洗车等“低、小、散”行业直接将泔水、垃圾倒入道路雨水口,杭州市仅两个月就从管网中清掏2500多吨垃圾。

(二)运作模式仍待进一步探索优化。浙江治理黑臭河道主要采用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分段招投标实施的模式,从以往实践来看,可能会造成治理系统性不强、无人对最终治理效果负责、政府投资效益不高等问题。

四、有关建议

(一)强化控源截污,建立长效机制。黑臭水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河道、排水口、雨污管网、建筑小区等进行全过程治理。控源截污是整治黑臭水体的关键,是不可逾越的工作,必须从排水口开始追根溯源,彻底切断岸上污染源,开展精细化的系统整治,一是对入河排水口进行全面排查,消灭污水直排现象;二是彻底治理截污管网,从源头封堵跑冒滴漏,减少合流制管网溢流污染;三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从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源头,控制雨水径流面源污染;四是缺水地区要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增强水体流动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恢复其景观和生态功能。此外,还要加强河道运行维护,形成保证河道水质不反弹的长效机制。对于采用科学治理方式的成功案例,加大推广力度。

(二)创新黑臭水体整治运作模式。黑臭河道治理需要创新运作模式,强化统筹协调和整体打包负责,南宁那考河、贵阳南明河已有成功案例,要充分发挥社会技术资本的优势,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培养专业化企业,形成规划、设计、建设、投资、运营一体的全链条治理产业,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最优的专业化服务。实施过程中,政府应转变角色,由实操者变为监管者,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提升为考核目标,严格实施按效付费机制,确保政府投资的效益。

宁波市采用依效购买专业服务模式

实施河道治理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水环境的好坏、水生态承载力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河道水质治理工作还仅仅依赖于一次性工程投入,忽视建立后续稳定提升水质的常态化治理机制。为此,宁波市以政府购买水环境治理专业服务为抓手,在完成控源截污等基础性工程治理措施的前提下,率先尝试探索政府依效购买服务的模式,开展城区内河水质长效维护提升工作,优化水域生态环境,以38条河道82万平方米水域为试点,成功探索了稳定性更高、提升程度更大、反弹程度更低、财政投入更少的水环境维护模式。

一、以试点调研为前提,科学论证工作模式

一是科学制定试点方案。为探索政府购买水环境服务模式,宁波市于2011年采用技术合作的形式,在9条河道开展了零星试点调研,通过与高校及本地主要水环境治理企业合作,对政府购买水环境专业服务模式的技术可行性及市场潜力进行了调查与研究。试点调研工作选取了主要景观河道、一般河道、城中村河道等三类河道进行,采用了微纳气泡气液分散系统、模块式微生物循环驯化、推流曝气、浮岛水生植物净化等一系列河道内水质治理技术。

二是全面分析技术成效。开展水质维护试点工作后,根据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的水质数据来看,9条试点河道共设置了19个水质监测点,进行了水质采样检测31次,维护后的河道水质指标较维护前有明显提升,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氨氮、总氮、透明度等大幅下降,证明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详细论证经济效能。通过对经济效能进行分析,以“政府购买”为内核的“水质长效提升”模式,既节省了政府投入,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工程性治理投资额平均值计算,传统的工程性治理需要200—300元/m2的一次性投资,财政负担较大,且由于缺乏后续长期的专业维护,治理效果难以持久。而采用水质长效维护的模式,以主要指标达到Ⅴ类水为目标,以三年为水质维护工作开展周期,政府每年仅需支付约30元/(m2•年)即可获得优质的水环境,财政压力明显减轻。同时水质维护单位还承担了水质维护设备的购买、维护、更新工作,节省了财政资金。而随着水域面积的逐步扩大,维护周期的逐步延长,水质维护单价将进一步下降。

二、以公开公平为原则,合理引入养护企业

一是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在2011年水质日常维护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宁波市于2013年起全面开展了城市河道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并结合试点成效及城区内河治理总体规划目标,合理制定了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目标。城区内河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以水质提升为重点,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体目标。计划通过工作的开展,实现“一升一降三无”的目标,即:水质透明度明显提高,综合污染指数(CPI)逐年有效下降,水体无色、无异味、无杂质。同时,逐步恢复河道自身生态系统,使城区内河水质达到景观水体要求。

二是公开招标养护企业。城区内河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采取政府依效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行全面市场化运作。项目按照一次招标,三年维护的模式开展。按行政区划划分为海曙、江东、江北三个标段,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水质维护单位负责日常维护提升工作开展。

三是严格把关技术路线。本着生态修复的根本目标,对于水质养护企业所采用的技术,要求不得采用可能对河道造成二次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技术手段和制剂,要确保河道的流动开放性,不得设置影响船只通行、河道正常行洪排涝等功能的设施。

三、以第三方监测为依据,严格开展监管考核

一是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城区内河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考核遵循分类别考核、分季节考核、以河道为单位考核三大原则。政府部门同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及时测定水质指标,对水质维护提升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指标包括水质监测指标以及水体感官指标。其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四项水质主要污染指标;水体感官指标包括水体透明度、色泽度、嗅味度、清洁度。根据河道开展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前测定的水质本底指标值,要求以后每年按前一年水质本底指标削减15%,从而实现水质维护提升河道水质逐年提升的目标。

二是严格开展监管考核。各区内河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从管理和水质两个层面对水质维护单位进行考核,结合第三方监测结果得出月度考核分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对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实施清退。如江东区的中标单位曾因为水质和管理问题两个月不合格,一个季度只得到一个月的维护费用。同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区水质日常维护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行业监管考核,并由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客观评价维护效果。通过两年的运行考核,38条维护河道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从监测指标上看,平均COD下降了60.8%,氨氮下降了69.3%,总氮下降了62.9%,总磷下降了65%,透明度提升了约13cm。38条河道COD均基本达到Ⅴ类水体要求,其中13条河道的COD、总磷基本达到Ⅴ类水体要求,6条河道COD、氨氮、总磷基本达到Ⅴ类水体要求;27条河道的COD基本达到Ⅳ类水体要求,其中北斗河、青林河、洋市河、地洋漕等4条河道COD、氨氮、总磷基本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十堰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调研报告

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调水源头,境内水系发达,河网密布,其中,流经城区的神定河、泗河、犟河、剑河、官山河等五河流域,全部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近年来,十堰市紧紧围绕确保实现“一江清水入库,一库清水北送”目标,切实把抓好黑臭水体治理,担负起国家战略水源“护水人”的政治责任。

一、治理前的问题

十堰是国家老“三线”工业基地,“先建厂后建市,先生产后生活,先建设后规划”是城市的最大特点,几十个专业生产厂依山就势地分布在若干山沟内,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因陋就简,既不成系统,也不规范。“十一五”之前,城市仅有1座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0.8万吨/日,配套污水管网27公里。城区地势落差较大,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通过河沟、明沟、道路配套的雨水管等直接排入河道,“十二五”期间虽又相继建成3座污水处理厂,但因为污水管网不配套、雨污清污不分、管网破损和渗漏等致使该收集的污水未完全收集,不该收集的河水、地下水、山涧水、雨水进入管网,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污染溢流等。此外,污水支沟、河道一直未进行清理,污染随河水冲刷进入水体,除官山河水质为IV类外,其他均为劣V类。

二、主要做法

十堰市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重要工作,市长担任指挥长,建立了市级领导挂帅、相关县区长负责的河长负责制,构建“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综合治理体系,在强化控源截污方面有以下做法值得借鉴:

(一)治理污水直排。十堰市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始终把治理污水直排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截至2015年底,城区共计建成污水管网1200余公里,整治排污口572个,污水处理量从2011年的6383万吨提升至2015年的10000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11年的80.95%提高至2015年的92.5%。

(二)解决清污分流。针对原有合流制排水沟渠内山涧水、地下水、河水、雨水、污水“五水合一”的问题,十堰市从排口向上逐一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采用了两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在原有合流制沟渠底部新建污水管网(见图1),二是在合流制沟渠上游排水分区内实行雨污水分流。通过这两项措施,实现污水接入新建污水管网,山涧水、地下水、河水和雨水通过原有的合流制沟渠排入河道。目前,已经对69条支流中的27条完成了清污分流工作,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由100多毫克/升提高到200多毫克/升。

(三)严防外水入渗。十堰市特别注意污水管网的施工质量,选用优质管材,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污水管网的连接处都确保密闭不漏水,有效的防止了在污水输送过程中河水和地下水的入渗,提高了管网收集效率。

(四)控制面源污染。十堰市完成了五河流域上游6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排查、彻底清除五河流域畜禽养殖,累计清除生猪养殖户286家,清除生猪2.6万头。督促116家农家乐安装污水净化设施或建设人工湿地等,实现达标排放;依法取缔不能达标排放的22家农家乐。

三、治理效果

经过三年多的治理,十堰市污水收集率大幅度提升,城市雨污分流比例大大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也有了较大提升。目前,城区已经全面消灭了黑臭水体,以前淤泥成堆、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河道,如今已变得河清岸绿,成为了周边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原标题:城市建设工作简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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