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铺开,营业税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新增试点的四大行业涉及纳税人1100多万户,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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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摸索 全面营改增大幕开启 增值税法呼之欲出

2016-05-01 08:10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 张智

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铺开,营业税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新增试点的四大行业涉及纳税人1100多万户,比前期试点的590多万户增加近一倍,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

不过,尽管税务部门和企业正翘首以盼,但营改增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调整。比如占地方税总收入一半的营业税消失后,地方政府如何填补收入空白;是否暂时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以帮助地方税收渡过难关;以及增值税税率档次太多,不仅给税收管理带来复杂性,也留下了一些税收漏洞。

“调整和简并档次,将一并在增值税立法中统筹考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事实上,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铺开,增值税立法也在加速过程中。此外,央地之间增值税分成问题,也将出台过渡方案。目前,过渡方案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

大幕开启

在5月1日营改增倒计时结束前大约一周,北京的“营改增”新系统已经全面上线。北京市国税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18个区国税局已新建18个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增设340个营改增办税窗口,开通38个办税绿色通道,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错峰服务等举措,集中为全市纳税人办理营改增事宜。同时,北京市地税也已经完成二手房系统修改,并于近日完成测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也随着全国调研小分队奔赴多地展开调研。王军走访了建筑工地、房地产商,在对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天津等地税务人员询问时,一次次地问起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负变化。

“营改增试点进行了4年,还是有些新问题、新情况没预料到。”王军说。

对于大部分行业来说,增值税所带来的税负,远低于营业税。由于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业的议价能力;营改增一旦完成,全行业将会形成抵扣链,进一步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主任吕冰洋看来,这场营改增姗姗来迟。如果早些实施,房地产价格或将得到抑制。

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营业税是其最大收入来源。

“营业税作为地方主要税收来源,其将近一半来自不动产业。这次营改增除了对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产生重要影响之外,也会对上下游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吕冰洋表示。

不过,营业税消失以后,原本的三大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将变成增值税一家独大。这将会给未来稳定税收增长带来一定风险。

9年立法

知易行难,营改增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但是真正运转起来难度却超出想象。

在主要税种营业税取消后,其他小税种很难弥补“营改增”带来的收入缺口,地税缺口短时间难以填平。4月12日在国新办召开的“营改增”吹风会后,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回应记者“是否会新增新的地方税种”时也曾表示,“这是以后的事”。

“税法很复杂,因为一部法律只能对应一种税,众多税种需要许多部法律,需要走的程序也呈几何倍数增长。”业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不过,增值税法已经呼之欲出了。

史耀斌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部署,抓紧启动增值税立法程序,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目前我国增值税征收依据是国务院1993年发布、2008年11月5日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史耀斌表示,现在增值税率分四个档次,17%、13%、11%、6%,与世界上100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相比,我国的税率档次是比较多的国家之一。较多的税率档次,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也会带来一些税收管理上的复杂性,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启动增值税立法,并在这一过程中继续完善增值税制度,最终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确立比较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实际上,增值税从“条例”上升到“立法”的工作酝酿已久,早在2008年,增值税等若干税种立法已被纳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2010年,增值税立法工作被国务院列为年内力争完成的立法项目,并提请人大审议。其间甚至传出增值税立法条件成熟,年内有望完成的消息。但是由于增值税立法具有操作上的复杂性,并没能按计划进行。2011年,增值税立法被调整到“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增值税法等若干单行税法、税收征管法(修改)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

“增值税所属的流转税自此启动立法进程,反映了我国税收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有利于我国深化税制改革过程中加强税种的规范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采访时表示。

立法规划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行动指南,从中可以看出立法项目的重要程度和推进立法工作的轻重缓急。如果增值税立法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这意味着我国税收收入规模位居前几位的税种已基本都上升为法律,仅从规模上看,我国税收法定的任务也已基本完成。因此,增值税立法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现在是营改增全面推开的关键时期,这也为增值税立法提供有利条件。立法后,在改征增值税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变化进行修订,有利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稳定性。”白景明说。

“增值税立法路线图,俗称‘五步曲’——营改增、优化税率、完善税制、调整体制、立法,全面实施营改增是首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

据介绍,增值税的立法,是构建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的重中之重。至2020年,增值税能否实现法律化,直接关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任务能否如期完成。

“增值税等单行税种立法,不仅有利于带动其他小税种立法进程,还标志着像消费税、关税一类的流转税终于开启了立法的大门。”白景明说。

原标题:9年摸索,全面营改增大幕开启 增值税法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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