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环保执法频频发力,以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坚决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2015年,陕西开出首张1580万的天价环保罚单更被看成新《环保法》长出铁齿铜牙的有力证明。今年,陕西环保执法再发力,对全省环境问题展开大检查,多家企业因违规排放污染物被通报。4月14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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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名单】陕西通报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国控企业

2016-04-21 11:35 来源: 西北在线 作者: 赵雪

近年来,陕西环保执法频频发力,以“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坚决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2015年,陕西开出首张1580万的“天价环保罚单”更被看成新《环保法》长出铁齿铜牙的有力证明。今年,陕西环保执法再发力,对全省环境问题展开大检查,多家企业因违规排放污染物被通报。

4月14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陕西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已整改环境问题、渭河重点一级支流和排口污染物排放情况和2016年农村生态环保专项检查安排。

2016第一季度7家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被通报

今年,陕西采取建制度、强培训、严监管、重应用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工作。第一季度,陕西有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因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而被全省通报。

据了解,一季度陕西参加国家考核的国控企业有275家,国控监控点400个,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5.98%。

从监控数据来看,一季度陕西国控企业废气污染物超标率为13.54%,废水污染物超标率为3.05%,废气、废水污染物超标率逐月下降。与2015年度全省废气、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25.46%、2.02%的超标率相比,废气超标率下降11.92%,废水超标率上升1.03%,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得到增强。但仍有7家企业严重超标,超标率均在50%以上。有3家为100%超标。

7家超排企业中,6家为涉气企业,分别是:榆林市金龙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县恒升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府谷县恒源冶焦发电有限公司、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韩城市合力煤焦有限责任公司;1家涉水企业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陕西省环保厅依据《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查处,责令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仍然存在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采取“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其整改到位。

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说,相比过去,现在执法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过去,我们是督企,目光仅放在企业身上,主要以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为主。但是现在的环境问题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区域性的、具体哪方面的问题了,环境治理必须从全局考虑。”马小现说,新《环保法》要求地方政府对环境问题负总责,换句话说,出了问题政府就是第一责任人。

“我们的执法方向从原来的督企改为督政,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由政府去协调各部门处理问题。例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有可能是污水处理厂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市政管网铺设不到位造成的,所以单一执法很难达到效果。”他表示,司法联动得到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执法部门来说是个很好的事,“现在企业由过去的肆意违法转变为不敢违法,当然,要使企业达到自觉守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2015环保大检查:1571家问题企业完成整改

2015年以来,陕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目前全省已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企业1571家。

截至去年年底,陕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5万余人次,检查工业园区163个,水源地207个,自然保护区54个,企业7984家,共20904家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4686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企业239家,责令停产企业950家,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490家,关停取缔企业94家,排查落后产能364家(条),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9件,处罚企业790家,处罚金额8537.62万元,其中按日处罚金额2148.18万元。“在检查中,实际发现的问题比企业数量要多”,陕西省环保大检查督查办公室副主任肖陶表示,有些企业会同时存在几个问题。

目前已完成环境问题整改的企业一共1571家,已完成各类整改问题1883个,完成整改的工业园区8个,全省完成各类督办、媒体曝光问题259件。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重点检查了“十五小”(指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漂染等)企业、“新五小”(指小水泥、小火电、小炼油、小煤矿、小钢铁)企业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淘汰取缔情况,共淘汰取缔147家(条)。

另外,此次行动共检查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207个,各类自然保护区54个,共整改完成饮用水源地问题15个,自然保护区问题3个。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陕西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企业名单。对应整改而未整改、应排查而未排查的环境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虚报、瞒报及整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渭水监测5条支流4个排口水质未达标

渭河水环境治理一直是陕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至2014年,陕西省政府启动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使渭河基本消除了黑臭。为使渭河成为岸绿、水清、有鱼虾的生态河,2015年省政府又出台新的三年行动方案。

2015年8月至10月,陕西省环保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渭河变清“回头看”专项检查。对排污量占渭河污染物总量90%的16条一级支流和12个排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渭河水质整体上大幅好转,部分重点支流、排口水质明显改善。但仍有9条一级支流和7个排口不能达标,影响渭河水环境质量。

为摸清这些问题整改情况,今年2月底,环保厅再次对上述9条一级支流和7个排口的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9条一级支流中有4条水质好转,已达到所属功能区划标准要求,7个排口中有3个已达标。但是,仍有5条一级支流和4个排口水质未达水质控制标准,部分重点支流、排口水质的污染程度甚至比2015年10月监测时还严重。

其中,宝鸡有1条一级支流,2个排口不达标。即清姜河入渭口污染物氨氮浓度超标;宝鸡市污水处理厂排口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由于排水量大,污染物排放总量高,直接影响下游卧龙寺断面达标;大帐寺村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浓度是所有排污口中最高的,其化学需氧量浓度11400毫克每升,氨氮浓度331.3毫克每升,两项污染物分别超标227倍;氨氮超标26.6倍。

咸阳市有1条一级支流,即漆水河入渭口污染物氨氮超标0.77倍。

西安市有2条一级支流,1个排口超标。即新河入渭口污染物氨氮浓度达不到考核要求5毫克每升的控制目标;临河入渭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浓度均不能达到考核控制目标要求;玉川河排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污染物分别超标1.12倍和2.56倍。其中,临河与玉川河超标排放直接影响新丰桥断面达标。

渭南市有1条一级支流,1个排口不达标。即长涧河入渭口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污染物浓度超标;渭南市政污水排口化学需氧量超标0.12倍。

今年着力部署农村生态环保专项检查

为切实解决陕西省农村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今年,陕西将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农村及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43个农村连片整治县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和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治理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是在总结以往农村及生态环保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环境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摸清全省已验收的43个农村连片整治县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以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逐步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推进全省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了解,本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市县各地自查自纠的方式为主,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县饮用水源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市级饮用水源地。

5月1日起,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将会同省环保厅有关处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以及查而不纠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突出环境问题将挂牌督办。

原标题:第一季度7家国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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